過勞死、職業病?法定的職業傷害有哪些,能賠償嗎? | 職業傷害種類

物理性(如噪音、輻射) · 化學性(如粉塵、有機溶劑) · 生物性(如細菌、病毒、寄生蟲) · 人因工程(如長期負重所造成之脊椎傷害) · 社會心理性(如過勞或 ...過勞死、職業病?法定的職業傷害有哪些,能賠償嗎?過勞死、職業病?法定的職業傷害有哪些,能賠償嗎?2020-10-05T00:37:21+08002019-11-27T15:00:00+0800https://cdn.bnextmedia.com.tw/mt/images/mt-192x192.png經理人Managertoday高士閔、吳同凰https://bnextmedia.s3.hicloud.net.tw/image/album/2019-11/[email protected]藝人高以翔疑似因為連續工作超過17小時,在參加節目時因過勞而猝死。

除了工作超時,超量的腦力、精神、體力消耗,都會導致或輕或重的職業傷害。

(編按:藝人高以翔疑似因為連續工作超過17小時,在參加節目時因過勞而猝死。

除了工作超時,超量的腦力、精神、體力消耗,都會導致或輕或重的職業傷害,工作者不可不甚。

)我們常開玩笑,一個人下班後還把工作掛在嘴上,是得了「職業病」;但真正因執行職務所導致的「職業病」,卻不見得容易察覺。

好比說,長期使用鍵盤與滑鼠,導致手部麻木和酸疼的「腕道症候群」,就是白領工作者容易忽略的職業病。

「就和一般的疾病一樣,除非自己發病,否則平時根本不會放在心上。

」台灣大學環境與職業健康科學研究所教授陳保中指出,在選工作時,工作者往往關注薪資、福利、工時等條件,鮮少考量職業可能對身心帶來的傷害。

除了過勞,還有哪些會造成職業病的因素?根據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的定義,職業傷病一詞分別為「職業傷害」以及「職業疾病」。

前者指的是在執行職務時,受到立即性的意外傷害,也就是我們常聽到的「職災」;而後者指勞工因執行職務暴露在危險因子,導致身體產生疾病,其中危險因子共分為5類:物理性(如噪音、輻射)化學性(如粉塵、有機溶劑)生物性(如細菌、病毒、寄生蟲)人因工程(如長期負重所造成之脊椎傷害)社會心理性(如過勞或精神疾病)陳保中解釋,法規上的定義看起來複雜,其實依照世界衛生組織或國際勞工組織的定義,只要是任何因工作導致的疾病或死亡,機率大於一般民眾,都可以認定是職業病。

舉例來說,因為礦工長時間暴露在布滿粉塵的環境所導致的塵肺病,沒有挖礦的一般民眾不會罹患,就毫無疑問是職業病。

然而,隨著工作型態改變,現在已少見礦工這類暴露在特定環境的職業,一般人的工作及生活場域也變得相近,職業病的範疇因此與一般民眾可能罹患的疾病愈來愈靠近,進而引發判定上的爭議。

雖然勞動部會定期更新「職業病種類表及增列項目」,條列出哪些病症隸屬職業病,但不表示未列出的就不是職業病。

好比說一名工作者中風,這種一般民眾也會有的慢性病風險,也有可能是工作過勞導致。

因此,職業病的診斷有很多複雜的要素,也考驗著鑑定團隊的評估能力。

陳保中分享初步的判斷標準,就是疾病是否因超過50%的職業致因貢獻度導致,其中最明顯的指標就是工時,不過還要再加上工作環境、作業流程、暴露因子等資料去做綜合考量。

職業病診斷流程圖懷疑自己因工作罹患疾病時,請盡量蒐集證據,再交由職業醫學科醫師進行評估,加快鑑定的流程及提高給付申請通過的機率。

經理人月刊第178期資料來源: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委託台大醫院職業傷病管理服務中心職業病認定3大阻礙:低認知、低敏感、低通報「其實診斷不難,照著一定的原則走就好,真正難的是花時間和工作者解釋是否罹患『職業病』。

」陳保中以自己在台大醫院環境及職業醫學部看診的經驗為例,常有人因為在工作過程中發病,就認定自己得到職業病,但事實可能是自己未按時吃藥治療原有的疾病;反過來說,如果在下班時間發病,就傾向認為與工作無關,忽略把工作帶回家做,甚至下班後也要聯繫公事,都可能是職業病的成因。

除此之外,工作者對職業病的認知不足,也可能錯把職業病當一般疾病求診。

陳保中笑稱台灣工作者的個性普遍良善,即使是因為工作導致的疾病,第一時間也會歸咎為自己的身體問題,而不是工作的關係。

至於如何提高工作者對職業病的認知,陳保中認為需要時間去教育、學習,但現階段工作者不懂得問,非職業醫學背景的第一線醫師,也應具備職業病的敏感度,在問診時多一個詢問病患職業的步驟,就可能避免更多人受職業病所苦。

陳保中舉例,幾


常見投資理財問答


延伸文章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