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明年5/1上路! | 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 子法

採申報制度,雇主於勞工到職日辦理加保,才算生效,若未依規定申報,無給付保障。

新法. 勞工到職、入會、到訓當天起算,雇主沒投保一樣有給付保障.首頁»ERP顧問專欄»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明年5/1上路!對勞工與雇主帶來哪些改變?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系統因應「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由立法院於110年4月30日制定公布,配合行政院預計明年5月1日實行,勞動部正研訂相關子法及措施。

依照勞動部網站公告表示,「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以專法的形式,將勞工保險條例的職業災害保險,及職業災害勞工保護法的規定予以整合,除擴大納保,受僱勞工到職即有保障,一旦發生職災,政府有給付保證;提升各項給付,勞工災後生活有保護;雇主也藉由少許保費,讓勞工獲得大保障,雇主更有效分攤補償責任;並整合職災預防與重建業務,使整體職災保障制度更完善。

職災保險四大改變和舊版相較,全新的職災保險有四大改變:提高投保薪資勞工有保障,雇主有效分攤補償責任。

投保薪資上限從現行4萬5800元提高到7萬2800元,另外取消部分工時的投保薪資級距,低於基本工資者一律以基本工資2萬4000元的級距投保,保費由雇主全額負擔,除可提供職業災害勞工及其家屬更適足之給付保障外,也可更有效分攤雇主的職業災害補償責任,有助企業穩定經營。

四人以下公司強制納保根據法案,專法擴大加保對象,受僱於登記有案事業單位勞工,不論僱用人數全部強制納保,勞動部推估,新增4人以下事業單位約33萬名受僱勞工納入保障體系,且家事移工也強制納保,預估新增23萬人,總計新增56萬人納入職保防護網。

強化投保效力過去申報制度,若雇主未依規定申報無給付保障,而新法保險的效力自勞工到職日起算,雇主若未依規定辦理保險手續,勞工仍得請領職業災害保險給付,雇主也必須支付相對應的給付。

在罰則部分,若雇主未替勞工投保,可處2萬元以上至10萬元以下罰鍰,並令限期改善。

調高職災給付水準傷病給付方面,從現行勞工遭遇職災後第一年每月可領投保薪資70%的傷病給付、第二年可領取50%的傷病給付,調整為前2個月100%給付、第3個月皆發給投保薪資70%,以2年為限。

透過正航系統人薪模組,輕鬆”微”調整依勞工保險條例規定,職業災害保險費率每3年調整一次,上次調整時間為民國108年,勞動部近日預告相關草案,調整部分行業職災保險費率,預計111年元旦實施。

透過系統在保險身分設定調整職業災害費率,並可以透過人員資料設定員工所屬保險身分。

現行法規與新法中的不同以下整理出目前現行法規與新法中的不同特點項目納保範圍現狀五人以上事業單位強制納保、四人以下事業單位自願加保。

無一定雇主或自營作業參加職業工會、漁會強制納保。

新法受僱事業單位不分人數強制納保無一定雇主或自營作業參加職業工會、漁會強制納保經勞動部核發聘僱許可者如家庭幫傭也納保受雇自然人或實際從事勞動者,可由老闆或自行簡便加保保險效力現狀採申報制度,雇主於勞工到職日辦理加保,才算生效,若未依規定申報,無給付保障。

新法勞工到職、入會、到訓當天起算,雇主沒投保一樣有給付保障納保範圍現狀五人以上事業單位強制納保、四人以下事業單位自願加保。

無一定雇主或自營作業參加職業工會、漁會強制納保。

新法受僱事業單位不分人數強制納保無一定雇主或自營作業參加職業工會、漁會強制納保經勞動部核發聘僱許可者如家庭幫傭也納保受雇自然人或實際從事勞動者,可由老闆或自行簡便加保投保薪資現狀上限:4萬5800元下限:部分工時者得以1萬1100元申報新法上限:7萬2800元下限:統一皆為基本工資(現行為2萬4000元)給付現狀傷病給付第一年按投保薪資發給70%,第2年減為50%新法傷病給付前2個月為投保薪資100%,第3個月起至2年請領結束為70%年金現狀按年資計算,基本保障4000元新法失能年金依程度按投保薪資70-50-20%發給預防與重建業務現狀經費由職災保線基金收支結餘比例提撥,財源不穩定新法經費由年度應收保費20%範圍內編列經費辦理,並成立專責法人機構。

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列入監督檢查重點提醒雇主在勞動部公告111年度勞動檢查方針之中,考量疫情可能還是明年主要重點,除了特別羅列強化生物病原體危害的職場防疫,並增列推動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事項,將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列入監督檢查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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