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效的「幸福感」!獎勵突出的業績,是加薪還是發獎金? | 業績獎勵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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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了解關閉首頁產經管理有效的「幸福感」!獎勵突出的業績,是加薪還是發獎金?有效的「幸福感」!獎勵突出的業績,是加薪還是發獎金?文/一流人   2020-04-21瀏覽數28,800+僅為情境配圖。

圖片來源:shutterstock分享分享複製連結薪資是用來支付給責任的,責任愈大,薪資愈高。

加薪,是因為承擔了更大的責任。

發獎金,才應該用來獎勵突出的業績。

(本文摘自《每個人的商學院・商業基礎》一書,以下為摘文。

)適應性偏見─打破習以為常,增強幸福感有一個員工,最近幾個月表現非常出色,他帶領團隊刻苦攻關,拿下了一筆大訂單,為公司創造了不菲的利潤。

而且,他的工作方法也很值得向其他員工推薦。

這個時候,公司準備好好地獎勵這個員工,可是怎麼獎勵好呢?是加薪還是發獎金?這是公司一個常見的場景。

有人可能覺得應該加薪,代表公司對員工的認可。

但是公司領導需要斟酌,加薪也許並不是最適合的方式。

為什麼?假如給這個員工漲了薪資,他有了更多收入,當時一定會很開心,決定要為公司做牛做馬。

然後,他開始規劃了:這筆錢是交給老婆的,那筆錢是交給父母的,還有一筆錢是貸款買車之後每月用來還貸的……很快,漲的薪資就被分配完了。

一個月過去了,兩個月過去了,到第三個月的時候,新的消費方式已經變成了習慣,加薪的激勵作用就完全消失了。

圖/僅為情境配圖。

取自unsplash需要注意的是,加薪這種方式不是前文講過的「基本比例謬誤」,公司並沒有先給員工加薪,然後降回去,員工依然會持續獲得高薪資。

但是,三個月後,員工獲得高薪資的快樂感已經沒有了。

所以,加薪只能讓一個員工快樂三個月。

導致這種結果的原因是人的一種非理性心理,行為經濟學上稱之為「適應性偏見」,即隨著時間推移,一個人對任何一件事都會慢慢習慣。

好東西用久了會習慣,壞東西用久了也會習慣。

也就是我們常說的「習以為常」。

那麼,正確的做法應該是什麼呢?正確的做法是:為突出的業績發獎金。

薪資這種每月定時都會有、長久等量的東西,很容易產生適應性偏見。

所以,薪資從來都不應該作為一種激勵手段。

薪資是支付給責任的,責任愈大,薪資愈高。

加薪是因為員工承擔了更大的責任,獎金才應該用來獎勵突出的業績。

適應性偏見無處不在。

比如,新房子、新車剛買回來的時候,也許主人每天都很開心,沉浸在幸福之中,但時間一久就沒感覺了。

再比如,很多人買了新手機、新電腦,不小心磕碰一下都會心疼半天,但是時間久了之後,就算摔在地上可能也沒什麼反應。

在商業世界和日常生活中,運用適應性偏見有「一個心法」和「三個方法」。

一個心法:打破別人和自己的適應性。

三個方法:延長幸福感、意外幸福感和對比幸福感。

第一個,延長幸福感。

拿到年終獎金之後,你是一次性把購物車裡的所有東西都買了,還是一件一件地買?顯然,買完一件,充分享受,直到適應之後再買第二件,幸福感會更持久。

同樣的道理用在顧客身上也是一樣,一套沙發買回家,再舒適,也會很快適應沙發的存在。

如果商家能在每個季度寄送一套應季色調的靠枕布套,儘管成本很低,也會給顧客帶來一種「似乎整個家都重新裝修了一遍」的幸福感。

圖/僅為情境配圖。

取自unsplash第二個,意外幸福感。

 年底紅包應該怎麼發?對會計來說,最簡單的辦法是把紅包直接加到薪資裡,扣完稅後一起匯入員工帳戶。

但是,薪資每個月都發,員工早就適應了,一點兒新鮮感都沒有。

更好的做法是老闆拿著真正的紅包,送到員工手上,然後說一些祝福和肯定的話語,這樣,員工的感知就會更強,因為這是意外之喜。

對顧客也一樣,商家可以多給顧客一些「偶然和不可預測的激勵」。

圖/僅為情境配圖。

鐘清堯攝第三個,對比幸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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