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支付8億「天災保費」卻一毛理賠都拿不到,調降國際保費 ... | 國際再保公司

地震基金每年花8~10億,向「國際保險公司」購買再保服務,但歷經2016南台灣大地震跟今年2月花蓮大地震,都沒有理賠,原因出在「理賠 ...關於我們集團介紹我們的團隊旗下媒體關鍵評論網everylittled.INSIDE運動視界Cool3c電影神搜未來大人物旗下節目多元服務Ad2Taketla拿票趣關鍵議題研究中心與我們合作內容行銷與廣告業務異業合作加入我們新聞中心2018/06/01,社會PhotoCredit:截圖自「立法委員黃國昌」臉書李修慧畢業於台大中文系,曾任關鍵評論網記者,專長原住民、性別議題,目前就讀東華大學華文文學系碩士班。

曾獲鍾肇政文學獎小說獎、新北市文學獎、後山文學獎新詩獎。

看更多此作者文章...訂閱作者收藏本文時代力量立法委員黃國昌昨(31)日在立法院指出,公辦財團法人住宅地震保險基金(簡稱「地震基金」)每年交8億納稅錢給國外保險公司,這幾年天災頻傳,保險公司卻都未曾理賠。

黃國昌也質疑保費太高,地震基金董事長陳明仁解釋曾要求保險經紀公司調降5%,但遭金管會主委顧立雄及地震中心總經理侯自維「阻撓」。

顧立雄和侯自維則表示,去年第三季起,國際天災保險價格就開始調漲,保險經紀公司不可能接受5%的降幅,他們只是為了避免保險經濟公司抽手,讓再保服務開天窗。

《風傳媒》報導,地震基金於2001年成立,當初是有鑒於921地震導致住宅大量倒塌、民眾頓失依靠,2001年成立地震基金,透過「保險經紀公司」向「國內保險公司」或「國際保險公司」購買「再保」服務。

如果受災戶向地震基金申請的理賠超過一定金額,就可以要求「國際保險公司」幫忙分擔一部份的理賠。

2001年成立時,由時任財政部次長的陳沖兼任,陳明仁則是該基金首位「專任」董事長。

每年支出納稅人8~10億的再保費,但一毛錢都收不回來昨日,立法院財政委員會審查金管會函送地震基金等五家公辦財團法人107年度預算書案。

根據黃國昌的FB質詢影片,時代力量立委黃國昌在會中指出,地震基金每年支出高達8~10億再保費。

而地震基金董事長陳明仁回答,但過去數十年來,地震基金給受災戶的理賠從來沒有超過約定的門檻,因此,地震基金每年花8~10億,透過「保險經紀公司」向「國際保險公司」購買再保服務,未曾回收一毛錢。

地震基金黃姓發言人表示,根據金管會《住宅地震保險危險分散機制實施辦法》,我國地震基金的理賠,共分三層,第一層,若理賠總金額在30億內,由國內的保險公司承擔;理賠總金額若在30億~170億,則由地震基金負擔;理賠總金額若超過170億,才會由國外的再保公司理賠。

2016年南台灣大地震和今年2月花蓮地震,由於都單一建築結構出現問題才造成嚴重災害,因此理賠金額都只在1億~2億間,都是由國內保險公司承擔。

地震基金曾要求保費降價5%,為何失敗了?陳明仁表示,地震基金曾與合作的保險經紀公司「怡安」(後面簡稱「怡安保經」)簽訂合約,並約定「2018年再保費率必須降幅5%」,否則地震基金可以向怡安保經公司求償。

但是,怡安保經沒達成降幅,地震基金也沒有對怡安保經求償。

地震基金陳明仁解釋,之所以無法求償,是因為地震基金總經理侯自維「吃裡扒外」,「蓄意」配合怡安保經調高保費費率,加上金管會介入「施壓」。

4月24日,金管會召集地震基金人員、較懂國際保險狀況的財團法人保險發展中心(保發中心)人員召開會議。

陳明仁表示,在會議中,金管會主委顧立雄要所有人到門外,私下與陳明仁達成三項要求,其中一項就是「不得向怡安保經求償」。

但因為是「私下談」,因此陳明仁表示,「我沒有證據」。

顧立雄答詢表示,之所以召集當天的會議,是因為陳明仁與地震中心董事長爆出內鬨。

私下談話內容,只是要求地震中心,不得讓地震基金的再保業務被中斷。

並強調,「沒有裁示不得向怡安保經求償」,針對未達5%的爭議,當天會議最後裁示「尊重地震中心的決定」。

《中央社》報導,顧立雄會後受訪時說明,金管會之所以介入地震基金與怡安保經合約求償糾紛,主因是「董事長和總經理對於求償金額不一致」,雙方對再保差額要不要全賠,有不同見解。

顧立雄說,陳明仁認為怡安保經費率調降空間沒有達到當初說的5%,因此多出來的再保費用,怡安要補償;侯自維則認為,根據合約,怡安保經只賺手續費,而手續費有差額補償機制。

顧立雄表示,為釐清爭議,他有請保發中心說明,保發中心回覆,再保費率是以整體國際市場來看,而國際上再保費率是向上的,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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