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閒置產能稅法?推薦回答 1.《中華人民共和國耕地佔用稅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車輛購置稅法》作者:中國法制出版社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將表決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耕地佔用稅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車輛購置稅法,兩個稅法都是之前條例升格為法。本書僅收錄主席令及兩法表決文本,無注釋加工內容。 中國法制出版社是中央級法律類圖書專業出版社,成立於1989年6月。出版物主要包括:1、法律法規的國家標準版本;2、法律、法規的專業性中外文對照文 本;3、中外法學著作;4、... 2.《新稅法下企業納稅籌劃(第6版)》作者:翟繼光本書根據最新的稅收政策論述了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增值稅、消費稅等主要稅種的納稅籌劃,闡述了企業融資決策、投資決策、分立合併、海外投資等主要經營環節的納稅籌劃,介紹了物流企業、金融企業、餐飲企業、房地產企業和出版企業等典型行業的納稅籌劃。本書列舉了200多個納稅籌劃經典案例以及500多個納稅籌劃法律文件,可謂是納稅人進行納稅籌劃的「寶典」。自本書第5版出版以來,《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3.《實用不動產稅法精義(第七版)》作者:李佩芬 本書兼顧不動產稅法之學理與實務,內容與不動產相關的各種賦稅法規。 作者依多年來在學校任教及參與土地登記專業代理人、不動產經紀人、不動產估價師等專技人員培訓班之授課心得與講義,依不動產移轉、使用與租賃等相關稅務法規及相關著作,精簡編成這本最適合上課使用的教科書。 在學理方面,作者以深入淺出的方式,闡釋各稅目相關法規與立法意旨,使讀者能充分吸收其法條精義,掌握稅法全貌,並在章末設...4.《國際稅法(四版)》作者:陳清秀 本書主要探討國際稅法的基本原理以及各項重要問題,並對於國際租稅協定之規定內容進行分析研究。 參考日本及德國學說見解,並參酌OECD租稅協定範本註釋,對於國際稅法問題進行解析,以供學術研究及實務上參考,可作為大學講授國際稅法之教科書。 作者簡介 陳清秀 現 職 東吳大學法律學系專任教授 交通部訴願審議委員會委員 勞動部訴願審議委員會委員 財政部納稅者權利保... 5.《不動產稅法律與政策》作者:謝哲勝 等20人 臺灣目前不動產稅主要包含交易稅性質的印花稅、契稅與登記費,持有稅性質的地價稅、房屋稅,所得稅性質的交易所得稅、土地增值稅與租金所得稅,還有工程受益費與開發回饋,檢視上述稅目可發現同時存在三種印花稅、契稅與登記費的交易稅,也同時存在交易所得稅和土地增值稅兩種所得稅,工程受益費與開發回饋儘管不是稅目,但也隱含課稅性質,還有其他規費, 都形成對財產權自由的限制,而構成對財產權人的負擔,各種稅目...6.《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稅法(2018年最新修訂)》作者:中國法制出版社《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稅法》對於保護和改善環境,減少污染物排放,推進生態文明建設,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為保障《環境保護稅法》順利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稅法實施條例》細化徵稅物件、計稅依據、稅收減免、徵收管理的有關規定,進一步明確界限、增強可操作性。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十六號)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中華 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7.《土地稅法(4版)》作者:陳銘福 擁有房地產,面臨的是一連串的納稅義務,而隨著社會變遷,土地稅法及相關法令變動亦多。本書針對土地稅法逐條解說,不僅敘述分析各條文的立法理由和相關規定,並兼顧實例的介紹,將是您必備的最佳參考書! 民國93年修正公布第28條之2及第33條條文。 民國94年修正公布第33條條文。 民國96年修正公布第54條條文。 民國98年修正公布第31條及第34條條文。 民國99年修正公... 8.《中華人民共和國船舶噸稅法(2018年最新修訂)》作者:本社2018年10月22日至26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六次會議舉行。會議審議國務院關於提請審議《等15部法律的修正案(草案)》的議案。該修正案將對《中華人民共和國船舶噸稅法》進行修改。 中國法制出版社是中央級法律類圖書專業出版社,成立於1989年6月。出版物主要包括:1、法律法規的國家標準版本;2、法律、法規的專業性中外文對照文 本;3、中外法學著作;4、研究...9.《德國稅法教科書(第十三版)》作者:(德)迪特爾·比爾克《德國稅法教科書(第十三版)》總共分為四個章節,先後介紹了稅收基礎理論、稅收法律關係、稅收程式關係和“收入和收益的稅”和“對消費以及法律事務往來”有關的稅,體例不同於一般的教科書,不僅涵蓋了徵稅的原則、依據、程式等基礎理論,還涉及所得稅、增值稅、土地購置稅、遺產贈與稅等各稅體系和歐洲稅法與國際稅收競爭的相關內容。 迪特爾·比爾克 德國著名法學家和律師。明斯特大學教授。先後...10.《中國稅法》作者:龍敏 本書主要內容包括實體法和程序法兩部分,重點在實體法部分,最核心的內容為在實務工作中經常用到的流轉稅和所得稅,注重將稅收理論與實務知識相結合。同時,在每章後配有相應的練習題,以檢閱學員對稅法的掌握和運用能力。本書盡量緊跟中國立法進程,反映最新的稅收立法內容,突出時效性、實用性、通俗性。 第一章 稅法基礎理論 (1) 第二章 增值稅 (31) 第三章 消費稅 (91) 第... 11.《中華人民共和國資源稅法》作者:法律出版社 《中華人民共和國資源稅法》帶來的變化體現在三點: 一是資源稅法簡並了徵收期限。新稅法規定由納稅人選擇按月或按季申報繳納,並將申報期限由10日內改為15日內,與其他稅種保持一致,這將明顯降低納稅人的申報頻次,切實減輕辦稅負擔。 二是規範了稅目稅率,有利於簡化納稅申報。新稅法以正列舉的方式統一規範了稅目,分類確定了稅率,為簡化納稅申報提供了制度基礎。稅務部門將據此優化納稅申報表,提高征管資訊...12.《稅法各論(下)(二版)》作者:陳清秀 一、對於財產稅法、交易稅法、特別消費稅法以及關稅法等進行理論體系分析探討,可使讀者理解各項稅法的基本概念以及其背後之基本法理,並培養讀者解決稅法問題之能力。 二、可作為大學講授稅法教科書,亦可供法官、律師以及實務界人士辦案之參考,並可作為準備國家考試稅法科目之參考用書,具有理論及實用價值。 作者簡介 陳清秀 現 職 東吳大學法律學系專任教授 交通部訴願審議委員會...13.《納稅人權利保護新發展、房地產稅制與社會公平暨2017臺灣最佳稅法判決》作者:熊偉等25人 臺灣納稅者權利保護法於2017年年底施行。對於過去稅捐稽徵實務上常出現的萬年稅單爭議、解釋函令效力等問題,都將有重大影響。同時,2016年度全臺灣各地方政府均大幅調漲房屋稅及地價稅,不僅納稅人之稅捐負擔增加,也連帶影響臺灣之房地產市場。 本書集結臺灣大學法律學院財稅法學研究中心與財團法人資誠教育基金會合作主辦「第二十六屆兩岸稅法研討會」論文集。兩岸對納稅人權利保護及房地產稅制所面臨... 14.《海市蜃樓VI:台灣閒置公共設施抽樣踏查》作者:姚瑞中LSD自2010年持續至今的藝術計畫 《海市蜃樓》系列作第六集 由藝術家姚瑞中帶領「失落社會檔案室」之《海市蜃樓:台灣閒置公共設施抽樣踏查》藝術計畫,至今已揭露全台超過五百座閒置公共設施。2018年推出第六集,推翻了第五集出版時宣告不再出版的諾言,直指公共空間所面臨的問題,在政黨輪替後依舊未獲改善。 經過第三次政黨輪替後,新政府在上任將滿週年的2017年三月,編列了高達八千餘億元的「前...15.《房屋稅契稅法令彙編107年版(精裝)》作者: 本彙編係就財政部前此發行之中華民國102年版房屋稅契稅法令彙編重行研審後,併同新頒函令,予以合編。所列之釋示函令包括行政院、財政部等權責機關,以及其他有關機關─如內政部等,截至107年10月10日止,歷年稅有關事項之釋示而足以援為依據者。又司法機關就房屋稅及契稅所為之判解,亦予編列,用資參證。常見投資理財問答設備 閒置ifrs固定資產殘值ifrs固定資產定義閒置 產能 折舊停工 折舊閒置 設備 折舊閒置成本閒置產能閒置 設備扣 繳 憑單 給付總額閒置資產減損閒置 設備 的 折舊閒置資產定義閒置資產評價ifrs固定資產自 建 資產閒置資產ifrs閒置資產英文閒置資產折舊業外資產重 估 增值折舊 續提閒置產能稅法延伸文章資訊[北區國稅局] 閒置資產仍應繼續提列折舊-稅務新聞-財政部稅務 ... | 閒置資產固定資產之折舊,應逐年提列。依此,營利事業之固定資產如目前未供營業上使用而閒置,除其折舊方法採用工作時間法或生產數量法 ...[中區國稅局] 營利事業閒置之固定資產,應繼續提列折舊-稅務 ... | 閒置資產(臺中訊)財政部臺灣省中區國稅局表示,營利事業之固定資產於開始使用後,因閒置而轉列其他資產時,除該營利事業折舊方法採用工作時間法或生產數量法,因未 ...臺北市國稅局:營利事業帳列閒置資產不得列報折舊費用 | 閒置資產閒置資產因已無未來經濟效益,非屬折舊性資產,不能再按期計提折舊。 ... 閒置,故自行將閒置之廠商及機器設備由帳列固定資產科目轉列為其他資產-閒置資產, ...閑置資產 | 閒置資產閑置資產(Idle Assets)閑置資產是指已停用一年以上,且不需用的,或者是已被新購置具有同類用途資產替代的資產。對企業目前的生產經營來說,閑置資產是 ...「推動我國採用國際會計準則」9911宣導說明會Q&A *標底線 ... | 閒置資產原依法進行重估資產帳面價值,土地重估價通常得作為轉換日之認定成本;建物重 ... 目前之閒置資產,IFRS下要歸類至不動產廠房設備下,還是需另擺至其他科目?新聞快訊 | 閒置資產財政部>供營業使用之不動產因故閒置,可續提列折舊列報成本費用 ... 為目的,且使用年限在1年以上之固定資產,因目前未供營業上使用而閒置,仍須續提折舊。(2011.09)-閒置資產之折舊規定 | 閒置資產中文摘要:, 營利事業之固定資產如目前未供營業上使用而閒置,財政部明訂其折舊費用提列方式有兩類:(1)「工作時間法」或「生產數量法」提列折舊者,因未 ...閒置資產不得列報折舊費用 | 閒置資產供營業上使用之資產,每期會產生收益,為將收益與支出相配合,每期得以計提折舊;閒置資產其經濟效益之產生係於出售時,故平時不得提列折舊費用,應於處分時 ...閒置資產折舊有條件 | 閒置資產營利事業所購置供營業使用的不動產、廠房及設備,若閒置可以列報折舊費用,但如果從購置之後便沒有作為營業使用,恐將不符法定要件,無法 ...營利事業帳列閒置資產不得列報折舊費用@ 精勤記帳士事務所 ... | 閒置資產財政部臺北市國稅局表示,營利事業帳列閒置資產,於稅務申報時自行調整續提之折舊,不得列報折舊費用(營業費用或製造費用)或其他損失,應俟未來處分資產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