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一次請領老年給付的請領資格及給付標準各如何? | 一次請領老年給付年齡

請領資格:被保險人於98年1月1日勞工保險條例施行前有保險年資者,於符合下列規定之一時,得選擇一次請領老年給付: (1)參加保險之年資 ...:::首頁業務專區勞工保險常見問答給付業務老年給付3.一次請領老年給付的請領資格及給付標準各如何?跳過此子選單列請按[Enter],繼續則按[Tab]分享facebooklineplurktwitter列印小字級中字級大字級業務專區勞工保險勞保簡介承保業務給付業務保費業務紓困貸款業務職業工會、漁會補助業務預防職業病健康檢查勞保年金法令規章常見問答書表下載就業保險就業保險簡介承保業務給付業務(含育嬰津貼)保費業務宣導資料法令規章常見問答書表下載勞工退休金勞退新制簡介適用對象申報作業繳納作業請領作業個人專戶法令規章常見問答書表下載墊償制度墊償制度簡介提繳業務墊償業務法令規章常見問答書表下載國民年金國民年金簡介納保計費保費繳納/年資各項給付宣導資料法令規章常見問答書表下載農民保險農保簡介承保業務給付業務保費業務宣導資料法令規章常見問答書表下載農民退休儲金農民退休儲金簡介適用對象申報作業繳納作業請領作業宣導資料法令規章常見問答書表下載老農津貼老農津貼簡介申請業務排富試算183天試算法令規章常見問答書表下載3.一次請領老年給付的請領資格及給付標準各如何?請領資格:被保險人於98年1月1日勞工保險條例施行前有保險年資者,於符合下列規定之一時,得選擇一次請領老年給付:(1)參加保險之年資合計滿1年,年滿60歲或女性被保險人年滿55歲退職者。

(2)參加保險之年資合計滿15年,年滿55歲退職者。

(3)在同一投保單位參加保險之年資合計滿25年退職者。

(4)參加保險之年資合計滿25年,年滿50歲退職者。

(5)擔任具有危險、堅強體力等特殊性質之工作合計滿5年,年滿55歲退職者。

(6)轉投軍人保險、公教人員保險,符合勞工保險條例第76條保留勞保年資規定退職者。

※ 勞動部改制前之行政院勞工委員會97年12月25日勞保2字第0970140623號令:「具有危險、堅強體力等特殊性質之工作」,指從事符合異常氣壓危害預防標準規定之下列工作,並自中華民國98年1月1日生效:  1.高壓室內作業。

  2.潛水作業。

※「平均月投保薪資」按退保當月起前3年之實際月投保薪資平均計算;參加保險未滿3年者,按其實際投保年資之平均月投保薪資計算。

給付標準:(1)保險年資合計每滿1年,按其平均月投保薪資發給1個月;保險年資合計超過15年者,超過部分,每滿1年發給2個月,最高以45個月為限。

被保險人逾60歲繼續工作者,其逾60歲以後之保險年資,最多以5年計,合併60歲以前之一次請領老年給付,最高以50個月為限。

(2)保險年資未滿1年者,依其實際加保月數按比例計算;未滿30日者,以1個月計算。

※「平均月投保薪資」按退保當月起前3年之實際月投保薪資平均計算。

 最後更新日期:2019-01-09文字客服TOPBA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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