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節稅 | 要保人被保險人不同人

1. 遺產稅: 如果要保人,也就是先生先過世;因為保單屬於要保人之財產,因此保單現金價值必須計入遺產總額課稅。

· 2. 贈與稅: 太太身故,兒子是 ...理財新手福利社跳到主文學理財,何必花大錢?部落格全站分類:財經政論相簿部落格留言名片嗨!我是卡爾~從學生時就熱衷於學習投資理財,經過多年的實作後,整理出自己的理財心得,創立『理財新手福利社』,秉持核心理念「學理財,何必花大錢!」,專注於分享理財、股票、基金、房產、保險等財商,用最淺顯的文字、最低成本的方式,提供理財新手最全面的入門知識~May06Wed202018:45保險節稅|要保人、被保險人、受益人怎麼設定會影響繳稅?  第一次買保險時,當保險業務員問你「要保人/被保險人/受益人」各要寫誰的名字時,你怎麼想的?「啊不就是我要買保險嗎!到底什麼是要保人、被保險人、受益人?意義分別是什麼?名字寫誰有差嗎?」。

對於初次買保險的人來說有可能會有這樣的疑問,因此這篇文章將簡單舉例說明,各位可以學到: 1.什麼是要保人、被保險人、受益人?2. 要保人、被保險人、受益人怎麼寫?對繳稅會有什麼影響?  什麼是要保人、被保險人、受益人? 【要保人】※這個保單的擁有者,保單的財產就是要保人所有※能更改保單,同時也必須負擔保費※如果保費不從要保人銀行扣除,則必須提供要保人與扣款帳戶之間的關係  【被保險人】※顧名思義,就是被這份保單所保障的人※當被保險人出事故,保險公司即有給付保險金的義務※被保險人無法隨意改變  【受益人】※若被保險人出事故離開,保險公司將給付保險金給受益人​ 要保人、被保險人、受益人的設定會如何影響繳稅? 乍看之下被保險人和受益人蠻明確的,但『要保人』,保單的擁有者,設定是誰有差嗎?   "答案當然是「有差!」 "  之前就有過相關案例,可能會導致額外需要繳的稅負,下面舉個例子: (案例內容擷取自身故保險金要課稅嗎?保險業務員也弄錯的細節,你一定要懂!) 有一位先生幫太太買壽險,當然太太就是被保險人,要保人設定為先生本人,而受益人為他們的兒子。

然而太太因心肌梗塞不幸過世,兒子拿到了保險理賠金;但之後,先生卻收到了國稅局的補稅通知單,要他補繳贈與稅!!​很多人知道保險的節稅功能,是因為『遺產及贈與稅法』第16條第9項規定「有指定受益人的人壽保險金,不計入被繼承人之遺產」  "然而這個案例,為何會牽扯到贈與稅呢? "  重新整理一下這例子的要保人/被保險人/受益人,先生是要保人,太太是被保險人,兒子是受益人,這種要保人、被保險人、受益人皆為不同人的設定方式,可能會衍伸下述三個稅負問題: 1.遺產稅:如果要保人,也就是先生先過世;因為保單屬於要保人之財產,因此保單現金價值必須計入遺產總額課稅。

 2.贈與稅:太太身故,兒子是受益人,因此兒子領保險金並無遺產稅的問題。

但由於先生是要保人,保單是先生的財產,等於先生將財產贈與給了兒子,因此若該年度先生之贈與金額大於免稅額220萬,就必須申報繳交贈與稅。

 3.所得稅:如果要保人與受益人不同人,若受益人領到的保險給付若超過3330萬元,超過的部分必須併入受益人當年度個人基本稅額計算所得稅。

 ※補充:同理,如果中途將要保人變更成別人,別忘了保單是要保人的財產,因此要保人的變更將被認定成贈與;如果保單價值準備金低於220萬免稅額的話就還好,不會有贈與稅,但如果高於220萬將被課徵贈與稅。

  保險人/被保險人/受益人該怎麼設定比較好?若要避免上述的稅負問題,一般會將『要保人與被保險人設定為同一個人,而受益人設定為不同人』,就可以避免大部分稅負的問題。

雖然這樣設定要保人跟受益人不同人,可能會有所得稅的問題,但通常超過3330萬的情況不多。

  幫父母買年金險,小心這2個稅負地雷! ​ 當父母逐漸高齡,卻沒有完善的退休金規劃,有些子女會幫父母買年金險,協助父母規劃未來每個月的退休收入。

但之前就有一些案例是民眾購買年金險前未注意而產生不必要的問題,舉例如下: (本案例擷取自買年金險孝敬父親,這些事情要注意!) 某A小姐幫父親投保一張年金保險做退休規劃,躉繳一筆保費,並於10年後父親可以開始按月領回年金。

然而,A小姐的父親在第5年就不幸身故,因此保險公司按照契約必須返還已繳交的保險費。

但當時A小姐於投保時將父親同時設定成要保人與被保險人,而要保人即是保單持有人,也就是雖然保險費是A小姐在繳,但這個保單的主人是A小姐的父親。

因此當父親過世後,此保單所返還的保險費也就變成父親的遺產。

雖然A小姐是受益人,但年金險未到給付期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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