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法施行細則近日報院 | 興辦事業 計 畫 英文

此外,民間興辦社會住宅興辦事業計畫,內容應包含評估分析計畫、興建計畫、​營運管理計畫、財務計畫、設備計畫、其他興辦事業計畫相關文件 ...保持登入忘記密碼登入還不是會員嗎?註冊會員E-Mail送出返回登入頁密碼設定成功,請使用新密碼登入 |首頁財經(中央社記者林惠君台北14日電)內政部營建署今天表示,「住宅法」的子法─「住宅法施行細則」草案,將在近日報行政院。

  營建署表示,內政部部務會報13日通過營建署所提「住宅法」子法「住宅法施行細則」草案,內容規範具特殊情形或身分者定義、住宅計畫及財務計畫應表明內容、民間興辦社會住宅興辦事業計畫內容等。

  營建署表示,細則重點內容,包括明定住宅法所指具特殊情形或身分者認定方式,例如低收入戶、特殊境遇家庭、身心障礙者等是指符合各該管法律規定,並依法取得相關證明文件者。

  其中,災民是指經各級災害主管機關依法認定為遭受災害人民,且其合法房屋因受災致不堪居住者;遊民則指經各直轄市、縣(市)社政主管機關認定、列冊在案,並認有安置必要者。

  為落實建立公平效率住宅補貼制度,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每3年至少檢核一次,查核接受自建、自購、修繕住宅貸款利息補貼或承租住宅租金補貼者資格,並得視需要隨時辦理。

此外,民間興辦社會住宅興辦事業計畫,內容應包含評估分析計畫、興建計畫、營運管理計畫、財務計畫、設備計畫、其他興辦事業計畫相關文件。

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興辦社會住宅時,應依擬訂興辦事業計畫,報經首長核准後辦理,在委託經營管理後,應納入地方社會住宅評鑑。

  至於施行日期,營建署表示,「住宅法」將在12月30日施行,其施行細則自「住宅法」施行日同時施行。

1010914Tweet更新時間:2021-06-2220:02GMT+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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