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件機率 | 概率機率
但在機率裡, 某事件的機率是有可能因情況. 而變。
這本來是不奇怪的, 但因大部分的人受數學的薰陶較久, 而數學裡通常是處理"不變". 的問題, 所以在學習機率時, ... 在數學裡給定某個數是2,它就一直是2。
但在機率裡,某事件的機率是有可能因情況而變。
這本來是不奇怪的,但因大部分的人受數學的薰陶較久,而數學裡通常是處理"不變"的問題,所以在學習機率時,看到機率值居然會改變,便不易理解。
如假設生男生女的機率各為0.5。
則隨機抽取一個學生會是男或女的機率也就大約是0.5。
但若知此學生是高雄女中的學生,則會是女生的機率就是1了,因高雄女中沒有收男學生。
由於獲得資訊,機率隨之而變,其實是合理的,否則就失去收集資訊的目的。
若,為樣本空間中二事件,且。
則在給定發生之下,之條件機率,以表之,定義為 。
----------------------------(1)在上述條件機率的定義中,成為新的樣本空間:。
也就是原先的樣本空間修正為。
所有事件發生之機率,都要先將其針對與的關係做修正。
例如,若與為互斥事件,且,則因,故;若亦為正,則此時亦有。
條件機率也可用來求非條件下的機率。
由(1)式得 。
-------------------------(2)故若知道及。
則可得到。
當然亦有 ,--------------------------(3) 只要。
結合(2)式與(3)式,得 。
-----------------------------(4)今後即使不特別聲明,上式要成立就隱含著及皆為正。
(4)式為貝氏定理(Baye'sRule)之一特例,這是英國牧師貝斯(Bayes,1702-1761)所首先提出,因而命名。
不過也有人認為法國的大數學家拉普拉士(Laplace,1749-1827)才是第一位明確給出此定理者,所以應稱為拉普拉士公式(Laplace'sFormula)。
我們已知道,若樣本空間中,還有一個事件,那會有什麼樣的形式?看看底下的推導: 。
似乎有點規律。
若樣本空間中,再加一個事件,不難看出有下列形式 。
事實上,我們可以給出更一般的形式,設為樣本空間中的個事件,且,則 此即條件機率的乘法性質。
除此之外,條件機率還有一些基本性質,我們分別列於下: 設,,為樣本空間中的任意三事件,且設,則有(1), , (2),(3),(4),(5)若,則。
先前我們已給出貝氏定理之一特例,現在我們給出一般的形式: 設為樣本空間中之一分割(所謂分割就是,, 且)。
則對任意及任一事件,只要, 。
例如,, 為樣本空間中之一分割,在給定一事件,且, 則 。
生活中的實例1 假設生男生女的機率相等。
某家庭有兩個小孩,試問(1)已知老大為男孩,求老二為男孩的機率; (2)已知有一男孩之下,求兩個小孩均為男孩的機率。
[解]:令表老大是男孩的事件,表老二是男孩的事件,所以 表兩個小孩都是男孩的機率, 表至少有一小孩為男孩的機率, 故 ,, 。
因此 (1)已知老大為男孩,老二為男孩的機率為 。
(2)已知有一男孩之下,兩個小孩均為男孩的機率為 。
隨堂練習1投擲一公正的硬幣四次,令表第一次為正面的事件,表四次中至少出現三次正面的事件,試求及。
[解]:=0.5,=0.8。
生活中的實例2將排成一列,令表排末的事件,表兩個相鄰的事件,試求。
[解]: ,因表兩個相鄰且排末的事件,所以 , 故 隨堂練習2承實例2,試求之值。
[解]:0.4。
生活中的實例3甲
這本來是不奇怪的, 但因大部分的人受數學的薰陶較久, 而數學裡通常是處理"不變". 的問題, 所以在學習機率時, ... 在數學裡給定某個數是2,它就一直是2。
但在機率裡,某事件的機率是有可能因情況而變。
這本來是不奇怪的,但因大部分的人受數學的薰陶較久,而數學裡通常是處理"不變"的問題,所以在學習機率時,看到機率值居然會改變,便不易理解。
如假設生男生女的機率各為0.5。
則隨機抽取一個學生會是男或女的機率也就大約是0.5。
但若知此學生是高雄女中的學生,則會是女生的機率就是1了,因高雄女中沒有收男學生。
由於獲得資訊,機率隨之而變,其實是合理的,否則就失去收集資訊的目的。
若,為樣本空間中二事件,且。
則在給定發生之下,之條件機率,以表之,定義為 。
----------------------------(1)在上述條件機率的定義中,成為新的樣本空間:。
也就是原先的樣本空間修正為。
所有事件發生之機率,都要先將其針對與的關係做修正。
例如,若與為互斥事件,且,則因,故;若亦為正,則此時亦有。
條件機率也可用來求非條件下的機率。
由(1)式得 。
-------------------------(2)故若知道及。
則可得到。
當然亦有 ,--------------------------(3) 只要。
結合(2)式與(3)式,得 。
-----------------------------(4)今後即使不特別聲明,上式要成立就隱含著及皆為正。
(4)式為貝氏定理(Baye'sRule)之一特例,這是英國牧師貝斯(Bayes,1702-1761)所首先提出,因而命名。
不過也有人認為法國的大數學家拉普拉士(Laplace,1749-1827)才是第一位明確給出此定理者,所以應稱為拉普拉士公式(Laplace'sFormula)。
我們已知道,若樣本空間中,還有一個事件,那會有什麼樣的形式?看看底下的推導: 。
似乎有點規律。
若樣本空間中,再加一個事件,不難看出有下列形式 。
事實上,我們可以給出更一般的形式,設為樣本空間中的個事件,且,則 此即條件機率的乘法性質。
除此之外,條件機率還有一些基本性質,我們分別列於下: 設,,為樣本空間中的任意三事件,且設,則有(1), , (2),(3),(4),(5)若,則。
先前我們已給出貝氏定理之一特例,現在我們給出一般的形式: 設為樣本空間中之一分割(所謂分割就是,, 且)。
則對任意及任一事件,只要, 。
例如,, 為樣本空間中之一分割,在給定一事件,且, 則 。
生活中的實例1 假設生男生女的機率相等。
某家庭有兩個小孩,試問(1)已知老大為男孩,求老二為男孩的機率; (2)已知有一男孩之下,求兩個小孩均為男孩的機率。
[解]:令表老大是男孩的事件,表老二是男孩的事件,所以 表兩個小孩都是男孩的機率, 表至少有一小孩為男孩的機率, 故 ,, 。
因此 (1)已知老大為男孩,老二為男孩的機率為 。
(2)已知有一男孩之下,兩個小孩均為男孩的機率為 。
隨堂練習1投擲一公正的硬幣四次,令表第一次為正面的事件,表四次中至少出現三次正面的事件,試求及。
[解]:=0.5,=0.8。
生活中的實例2將排成一列,令表排末的事件,表兩個相鄰的事件,試求。
[解]: ,因表兩個相鄰且排末的事件,所以 , 故 隨堂練習2承實例2,試求之值。
[解]:0.4。
生活中的實例3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