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保險業銷售投資型保險商品會計處理準則 | 人身保險業銷售投資型保險商品會計處理準則

法規名稱:, 人身保險業銷售投資型保險商品會計處理準則英 ... 3 報表編製(1) 投資型保險商品帳務之資產、負債、收益、費用科目應單獨列示,不併入本業之帳務科目,其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現在位置:法規內容 友善列印法規內容法規名稱:人身保險業銷售投資型保險商品會計處理準則英公發布日:民國92年05月14日發文字號:台財保字第0920703360號法規體系:保險局/稽核目圖表附件:附表一投資型保險商品資產明細表.DOC附表二投資型保險商品負債明細表.DOC附表三投資型保險商品收益明細表.DOC附表四投資型保險商品費用明細表.DOC附表五專設帳簿內各投資標的持有數量變化明細表.DOC法規功能按鈕區法規內容條文檢索法規沿革前言緣依「投資型保險商品管理規則」(以下簡稱管理規則)第三條規定,人身保險業銷售投資型保險商品時,要保人所繳保費依約定方式扣除保險人各項費用,並依要保人同意或指定之投資分配方式置於專設帳簿中。

專設帳簿與保險人之其他資產分開設置單獨管理之,特訂定本準則。

一會計處理準則:1會計科目設立:(1)會計科目設計原則:專設帳簿之會計科目依其性質設資產、負債、收益、費用等科目,同時為了達到與本業帳簿分開的目的,各科目之編號依各公司之需要自行編列,以能迅速編製主管機關或公會所需之各項表報為原則。

(2)專設帳簿之會計科目說明如下:銀行存款凡存於銀行之款項屬之。

有價證券凡購入連結性之有價證券屬之。

應收帳款凡已發生尚未收取之款項屬之。

預付稅款凡預付之各項稅款屬之。

投資型保險價值準備凡人壽保險業履行契約之保險價值準備屬之。

應付帳款凡已發生尚未支付之款項屬之。

利息收入凡存放銀行或購入債券等之利息屬之。

保費收入凡簽單業務收入之保險費屬之。

收回投資型保險價值準備凡依規定收回簽單業務之保險價值準備屬之。

退保收益凡解約退保所發生之收益屬之。

證券交易利益凡各種證券因處分所發生之收益屬之。

兌換收益凡外幣帳項兌換所發生之收益屬之。

保險賠款與給付凡保險業務之賠款與給付屬之。

解約金凡保險契約或失效時給付之解約退還款屬之。

提存投資型保險價值準備凡依規定提存之保險價值準備屬之。

證券交易損失凡各種證券因處分所發生之損失屬之。

兌換損失凡外幣帳項兌換所發生之損失屬之。

管理費支出凡依保險契約約定由要保人支付與保險公司之報酬屬之。

2會計處理(1)投資投資成本包括購買價格及其他因購買而發生之必要支出。

(2)贖回贖回價格與投資成本之差額,為「已實現證券交易損益」。

(3)評價編製財務報表時,專設帳簿中資產之評價處理,依管理規則第十三條規定,應以資產負債表日當日之市價評價,為「未實現證券交易評價損益」。

若市價小於成本,即「未實現證券交易評價減損」;若市價大於成本,即「未實現證券交易評價增益」。

3報表編製(1)投資型保險商品帳務之資產、負債、收益、費用科目應單獨列示,不併入本業之帳務科目,其各項報表之編製方式如下:(a)財務報告之編製方式資產以「186800投資型保險商品資產」科目,列入「其他資產」項下;負債以「286800投資型保險商品負債」科目,列入「其他負債」項下;收益以「452100投資型保險商品收益」科目,列入「保險業務收入」項下;費用以「552100投資型保險商品費用」科目,列入「保險業務成本」項下。

投資型保險商品專設帳簿之內容,應於財務報表附表內揭露(附表一~四)。

(b)主管機關或公會各項表報之編製方式資產以「投資型保險商品資產」科目,列入「其他資產」科目之後;負債以「投資型保險商品負債」科目,列入「其他負債」科目之後;收益以「投資型保險商品收益」科目,在主管機關報表列入「收回短期投資跌價損失」科目之後;公會月報表則列入「營業收入」內「手續費收入」科目之後;費用以「投資型保險商品費用」科目,在主管機關報表列入「有價證券投資跌價損失」科目之後;公會月報表則列入「營業支出」內「提存特別準備」科目之後。

投資型保險商品連結之有價證券投資不計入本業之資金運用項目;責任準備金亦不計入本業之可運用資金總額。

(2)依管理規則第十條規定,專設帳簿內各投資標的持有數量之變化資訊應編成表(附表五)並加以說明,於每季終了一個月內送交主管機關備查。

二會計事務之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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