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出租人|不動產資訊平台 | 租金補貼房東

指住宅所有權人將住宅出租予符合租金補貼申請資格,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 ... 租金12,000元/月、房屋現值40萬元、課稅地價25萬元、房東所得稅率20%​、 ...跳到主要內容首頁>住宅補貼>公益出租人:::公益出租人專區宣導專區公益出租人-房屋人篇公益出租人-謝謝你篇加入公益出租人享「3好康!」公益出租人是什麼?享有什麼優惠?一、公益出租人是什麼?指住宅所有權人將住宅出租予符合租金補貼申請資格,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認定者。

【屋主跟出租人要同一人,即便二者是夫妻、直系親屬關係也不行。

如房屋如屬多人共有,亦應於租約出租人詳載全部共有人資料,除房屋屬分別共有而僅其中某共有人就其持分面積做出租﹝其餘共有人無出租﹞,則租約出租人僅需載明該共有人資料。

】二、符合租金補貼申請資格之定義:包含政府辦理之各種租金補貼方案。

(例如每年7至8月間辦理之住宅補貼方案、108年的單身婚育試辦方案、各地方政府辦理的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租金補貼、身心障礙者租金補貼等等)三、認定方式:採「政府直接認定」及「屋主自行申請認定」等2種方式。

(請參閱認定公益出租人流程圖)四、享有什麼優惠?詳表1。

表1公益出租人稅賦優惠享有優惠優惠內容房客身分法源依據房屋稅適用自用住宅稅率1.2%。

符合租金補貼申請資格者不論是否有接受租金補貼均可享有此優惠房屋稅條例第5條第1項第1款、住家用房屋供自住及公益出租人出租使用認定標準第3條綜合所得稅每屋每月租金收入最高1萬元之免稅優惠符合租金補貼申請資格者須為獲租金補貼者住宅法第15條地價稅由地方政府評估狀況決定是否配合住宅法第16條適用自用住宅用地稅率千分之2(註)符合租金補貼申請資格者不論是否有接受租金補貼均可享有此優惠住宅法第16條經營建署調查,除新北市政府尚未完成上開自治條例外,其餘21個直轄市、縣(市)政府皆已配合訂定【詳內政部不動產資訊平台-住宅補貼-公益出租人-直轄市政府、縣(市)政府辦理公益出租人地價稅減徵情形)。

】五、一般出租市場與租金補貼市場支出之比較,舉例說明如表2:表2一般出租市場與租金補貼市場支出比較表一般出租市場租金補貼市場政府釋利多無優惠或補貼房東享優惠每屋每月免稅額1萬元房屋稅:稅率1.2%地價稅:稅率千分之2房客省房租(以109年為例)2,600~5,000元/月房東享優惠綜合所得稅每屋每月12,000元×12月×(1-43%)×20%=%=16,416元/年房屋稅40萬元×2.4%=9,600元/年地價稅25萬元×千分之10=2,500元/年綜合所得稅2,000元×12月×(1-43%)×20%=2,736元/年僅一般出租之1/6房屋稅40萬元×1.2%=4,800元/年僅一般出租之1/2地價稅25萬元×千分之2=500元/年僅一般出租之1/5房客省房租政府補貼0元自己負擔12,000元/月政府補貼4,000元/月自己負擔8,000元/月月省4,000元本表以桃園市租金補貼每月4,000元,租金12,000元/月、房屋現值40萬元、課稅地價25萬元、房東所得稅率20%、其他供住家使用房屋稅率2.4%為例。

公益出租人問與答公益出租人問與答公益出租人認定流程認定公益出租人流程圖減徵成效直轄市政府、縣(市)政府辦理公益出租人地價稅減徵情形表106年度及107年度公益出租人減徵戶數調查表108年度公益出租人減徵戶數調查表聯絡窗口公益出租人資格認定─直轄市、縣(市)聯絡窗口相關規定住宅法公益出租人資格認定作業要點房屋稅條例住家用房屋供自住及公益出租人出租使用認定標準各直轄市、縣(市)訂定之地價稅優惠自治條例:(1)新北市尚未完成訂定。

(2)臺北市社會住宅興辦及公益出租人出租房屋減免地價稅及房屋稅自治條例(3)桃園市社會住宅興辦與公益出租人出租房屋減免地價稅及房屋稅自治條例(4)臺中市社會住宅興辦及公益出租人出租房屋優惠地價稅房屋稅自治條例(5)臺南市社會住宅興辦及公益出租人出租房屋優惠地價稅及房屋稅自治條例(6)高雄市社會住宅與公益出租人地價稅及房屋稅優惠自治條例(7)宜蘭縣公益出租人優惠地價稅自治條例(8)新竹縣興辦社會住宅與公益出租人減免地價稅及房屋稅自治條例(9)苗栗縣社會住宅及公益出租人出租房屋減免地價稅及房屋稅自治條例(10)彰化縣社會住宅與公益出租人地價稅及房屋稅優惠自治條例(11)南投縣興辦社會住宅及公益出租人減免地價稅房屋稅自治條例(12)雲林縣社會住宅與公益出租人減免地價稅及房屋稅自治條例(13)嘉義縣社會住宅興辦及公益出租人出租房屋優惠地價稅及房屋稅自治條例(14)屏東縣社會住宅與公益出租人減免地價稅及房屋稅自治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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