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經驗。堅持不妥協@ 喬安小姐:: 痞客邦:: | 車禍調解經驗
車禍經驗。
... 才年初,這場小車禍也讓我的前半年相當不平靜。
... 和解先開,結果小黃司機沒到,調解人員看了我們的案子,也直說這司機真的是傻的可以。
關閉廣告喬安小姐跳到主文從生活創造無限想像力是樂趣,從美食發現原來這就是幸福。
部落格全站分類:美食情報相簿部落格留言名片Aug14Fri200917:25車禍經驗。
堅持不妥協今年一開始整個就不平靜!年初五,剛回到台北。
下午三、四點,和小尼騎著小金兜圈子找食物。
或許兩人都太放鬆了,一路30慢慢的騎,沒想到也會出事,就當我們經過我之前住的地方,我在後坐四處張望著,突然一陣搖晃,我就已經躺在馬路上。
那時候我只有聽到小尼很快的就到我旁邊問我有沒有事,大聲的請附近店家打電話叫救護車,還有叫著那個讓我們摔車的小黃司機不要碰我,我只是覺得很痛很痛。
附近店家也很熱心的出來幫忙,醫院的救護車也馬上到了。
小尼扶我起來坐在椅子上,我看見一片血在我手上,當下有點驚恐,小尼還很平靜的跟我說,不用擔心,那不是我的血,是他的。
我這下才看而他的手掌擦破了一大片....醫護人員檢查我的狀況,我很好,但是小尼嚴重很多,做了一些檢查,也做了筆錄,還去車禍現在載小金到車行修理....整套下來我已經精疲力盡。
才年初,這場小車禍也讓我的前半年相當不平靜。
------------------------------------------------------------------------------------------------是怎麼發生的讓我仔細的說清楚。
那天下午,小黃停在紅線上,在小黃的後面還有一台小客車擋著,也是在紅線上。
而那邊的路不是筆直的,是有點弧度,所以經過小客車之後小黃就出現在我們面前,回過神已經撞了上去。
那這是誰的錯?小黃不是行進中,只是停在紅線區,我們騎車直行,無超車無超速,天氣晴朗能見度100%。
這是誰的錯?車禍後多次進出交通隊,請求協助,承辦我們案子的警員也很幫忙。
我們上網找資料做功課,問熟識的車行...找出和解的最好方法,無奈小黃司機及其公司一再拖延,只以尋求法律途逕解決,會把事情鬧這麼大也不是我樂見的,會走到這步,全因為小黃司機的態度。
第一,小黃停在紅線區,這點他就錯了。
第二,因為他是執業車,所以他讓我們受傷,他也有業務過失傷害。
第三,車行遲遲不願提供強制險受理保險公司,強辭奪理。
第四,威脅我們如果不給証件影本就不賠償。
這點千千萬萬不要妥協,不用提供任何個人文件,車禍三聯單就足以証明這場車禍的發生。
通常,這種小車禍雙方合解馬上就沒事,我們卻上下法院不下三四趟,歷經半年的審理來證明我們是對的,也得到我們應有的賠償。
-------------------------------------------------------------------------------------------我們只要求修車的賠償金額,其他的就算了。
無奈小黃司機及公司不願意簽下我們提出的和解書,他們說如果要賠償就一定要提供個人証件影本。
我們有詢問過,這是「不必要」的,我們自己去他們的強制險保險公司申請醫療理賠已經提供過資料給保險公司,而且從頭到尾小黃公司也沒有請他們的保險員到場說明為什麼要提供証件及用途,加上車禍三聯單已經清楚說明車禍地點、人名、車號,都是經過交通隊証實的,沒有理由還要我們提供任何文件,誰知道他拿了我們的証件是要做什麼壞事。
因為我們不提供証件,他們也不賠償的情況下,我們提出了「業務過失傷害」的告訴。
這嚴重的話是可以讓他的計程車執照吊銷、罰鍰、坐牢都有可能。
我們提出告訴當時,承辦的員警也告訴我們,這一告下去,沒有半年不會結束。
而我們鐵了心就是要告到底了!又經過了一次詳細的筆錄,案子也送上了板橋地方法院。
一個月過了,車禍的初步判決也下來了,足以証明他的「業務過失傷害」。
第一次上法院,合解失敗。
因為小黃司機及公司還是要求我們提供証件。
我們不答應,當然無解。
法官也跟小黃司機說了,當事人不願意提供証件,而車禍三聯單也足以証明,為什麼一定要証件?小黃公司也說不出個所以然,第一次開庭失敗。
法院當下馬上又敲定下次開庭時
... 才年初,這場小車禍也讓我的前半年相當不平靜。
... 和解先開,結果小黃司機沒到,調解人員看了我們的案子,也直說這司機真的是傻的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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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落格全站分類:美食情報相簿部落格留言名片Aug14Fri200917:25車禍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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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三、四點,和小尼騎著小金兜圈子找食物。
或許兩人都太放鬆了,一路30慢慢的騎,沒想到也會出事,就當我們經過我之前住的地方,我在後坐四處張望著,突然一陣搖晃,我就已經躺在馬路上。
那時候我只有聽到小尼很快的就到我旁邊問我有沒有事,大聲的請附近店家打電話叫救護車,還有叫著那個讓我們摔車的小黃司機不要碰我,我只是覺得很痛很痛。
附近店家也很熱心的出來幫忙,醫院的救護車也馬上到了。
小尼扶我起來坐在椅子上,我看見一片血在我手上,當下有點驚恐,小尼還很平靜的跟我說,不用擔心,那不是我的血,是他的。
我這下才看而他的手掌擦破了一大片....醫護人員檢查我的狀況,我很好,但是小尼嚴重很多,做了一些檢查,也做了筆錄,還去車禍現在載小金到車行修理....整套下來我已經精疲力盡。
才年初,這場小車禍也讓我的前半年相當不平靜。
------------------------------------------------------------------------------------------------是怎麼發生的讓我仔細的說清楚。
那天下午,小黃停在紅線上,在小黃的後面還有一台小客車擋著,也是在紅線上。
而那邊的路不是筆直的,是有點弧度,所以經過小客車之後小黃就出現在我們面前,回過神已經撞了上去。
那這是誰的錯?小黃不是行進中,只是停在紅線區,我們騎車直行,無超車無超速,天氣晴朗能見度100%。
這是誰的錯?車禍後多次進出交通隊,請求協助,承辦我們案子的警員也很幫忙。
我們上網找資料做功課,問熟識的車行...找出和解的最好方法,無奈小黃司機及其公司一再拖延,只以尋求法律途逕解決,會把事情鬧這麼大也不是我樂見的,會走到這步,全因為小黃司機的態度。
第一,小黃停在紅線區,這點他就錯了。
第二,因為他是執業車,所以他讓我們受傷,他也有業務過失傷害。
第三,車行遲遲不願提供強制險受理保險公司,強辭奪理。
第四,威脅我們如果不給証件影本就不賠償。
這點千千萬萬不要妥協,不用提供任何個人文件,車禍三聯單就足以証明這場車禍的發生。
通常,這種小車禍雙方合解馬上就沒事,我們卻上下法院不下三四趟,歷經半年的審理來證明我們是對的,也得到我們應有的賠償。
-------------------------------------------------------------------------------------------我們只要求修車的賠償金額,其他的就算了。
無奈小黃司機及公司不願意簽下我們提出的和解書,他們說如果要賠償就一定要提供個人証件影本。
我們有詢問過,這是「不必要」的,我們自己去他們的強制險保險公司申請醫療理賠已經提供過資料給保險公司,而且從頭到尾小黃公司也沒有請他們的保險員到場說明為什麼要提供証件及用途,加上車禍三聯單已經清楚說明車禍地點、人名、車號,都是經過交通隊証實的,沒有理由還要我們提供任何文件,誰知道他拿了我們的証件是要做什麼壞事。
因為我們不提供証件,他們也不賠償的情況下,我們提出了「業務過失傷害」的告訴。
這嚴重的話是可以讓他的計程車執照吊銷、罰鍰、坐牢都有可能。
我們提出告訴當時,承辦的員警也告訴我們,這一告下去,沒有半年不會結束。
而我們鐵了心就是要告到底了!又經過了一次詳細的筆錄,案子也送上了板橋地方法院。
一個月過了,車禍的初步判決也下來了,足以証明他的「業務過失傷害」。
第一次上法院,合解失敗。
因為小黃司機及公司還是要求我們提供証件。
我們不答應,當然無解。
法官也跟小黃司機說了,當事人不願意提供証件,而車禍三聯單也足以証明,為什麼一定要証件?小黃公司也說不出個所以然,第一次開庭失敗。
法院當下馬上又敲定下次開庭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