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核列與福利一覽表 | 低收入戶補助
低收入戶補助對象標準: 低收入戶係指設籍本市(需實際居住者),其家庭總收入平均分配全家人口,每人每月未超過最低生活費用新臺幣14,596元、不動產全家合併 ...按Enter到主內容區關閉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核列與福利一覽表返回:::現在位置首頁>社福專區>社會救助>低收及中低收入戶友善列印回上一頁分享FacebookTwitterGooglePlusLINE 項目低收入戶核列服務專線04-22289111#37214張科員04-22289111#37204游助理員04-22289111#37308蘇社會工作師04-22289111#37206 林社會工作師04-22289111#37207蔡社會工作師04-22289111#37330王社會工作師04-22289111#37226藍辦事員04-22289111#37240王約聘社工員04-22289111#37233黃聘用社工員04-22289111#37231蕭約用助理員 04-22289111#37232王約用人員04-22289111#37210鄭約用社工員補助內容低收入戶補助對象標準:低收入戶係指設籍本市(需實際居住者),其家庭總收入平均分配全家人口,每人每月未超過最低生活費用新臺幣14,596元、不動產全家合併計算不超過新臺幣356萬元、動產部份含有價證券股票、基金、投資等及存款本息全家人口平均每年每人不超過新臺幣75,000元,且低收入戶分為:第一、二、三款。
生活扶助:生活津貼-符合一款扶助戶,戶內補助人口每人每月補助11,103元;二款扶助戶,每戶每月補助6,358元。
學生生活津貼-未滿16歲兒童少年每月補助2,802元,就讀高中職以上在學學生每月補助6,358元。
(二,三款)老人及身障津貼-戶內補助人口滿65歲以上老人每月補助7,759元。
輕度身心障礙者每月補助5,065元,中度以上者每月補助8,836元。
三節慰問金(春節、端午節、中秋節):列冊低收入戶每戶發放春節慰問金2,500元、端午節、中秋節每戶發放1,500元。
醫療方面:列冊低收入戶人口均可享有福保,健保費由政府負擔;並可補助全民健保給付範圍內的醫療費用。
遇傷病住院之時,低收入戶符合補助標準者,均可申請傷病醫療看護費用補助。
教育扶助:教育之學雜費減免。
就學、交通補助:每人每學期補助:國小1,000元,國中2,000元、高中職4,000元、大專(學)以上6,000元。
每學期受理申請日期如下:下學期:最遲於當年度3月31日前向公所提出。
上學期:最遲於當年度10月31日前向公所提出。
未於期限內提出申請者不予補助。
住宅租金補助:每月補助金額:(人口數計算以列冊為準)戶內五人以上者4,000元/月。
戶內二至四人者3,000元/月。
戶內一人者1,000元/月。
生育補助:每胎補助新臺幣10,200元整,雙胞胎補助20,400元,依此類推。
產婦及嬰兒營養補助:產婦營養補助:補助分娩前後各2個月(共計4個月),每月補助4,000元計一次發放。
嬰兒營養補助:每月補助1,800元,最多補助12個月,一次發放(依列冊時間起算比例差額補助)。
喪葬補助:列冊低收入戶死亡者,最高補助30,000元。
以工代賑:列冊當年度低收入戶,有工作能力者,可應徵以工代賑工作機會。
中低收入戶補助對象標準:中低收入戶係指設籍本市(需實際居住者),其家庭總收入平均分配全家人口,每人每月未超過最低生活費用1.5倍新臺幣21,894元、不動產全家合併計算,不超過新臺幣534萬元、動產部份含有價證券股票、基金、投資等及存款本息全家人口平均每年每人不超過新臺幣112,500元醫療方面:列冊中低收入戶人口均可享有健保費自付額減半;遇傷病住院之時,依社救法4-1條核列之中低收入戶,符合補助標準者,均可申請傷病醫療看護費用補助。
以工代賑:列冊當年度1.5倍以下之中低收入戶,有工作能力者,可應徵以工代賑工作機會。
教育扶助:教育之學雜費減免60%。
應備文件新式戶口名簿、相關證明文件(學生證、身心障礙手冊等等)、郵局及金融機構存簿及最近一年內頁影本、申請人印章及身分證。
受理單位戶籍所在地之區公所福利一覽表提供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福利一覽表(如附件) 市府分類:社會福利發布日期:2007-11-03點閱次數:577255檔案下載(或附件)臺中市低收入戶福利一覽表.pdfpdf3
生活扶助:生活津貼-符合一款扶助戶,戶內補助人口每人每月補助11,103元;二款扶助戶,每戶每月補助6,358元。
學生生活津貼-未滿16歲兒童少年每月補助2,802元,就讀高中職以上在學學生每月補助6,358元。
(二,三款)老人及身障津貼-戶內補助人口滿65歲以上老人每月補助7,759元。
輕度身心障礙者每月補助5,065元,中度以上者每月補助8,836元。
三節慰問金(春節、端午節、中秋節):列冊低收入戶每戶發放春節慰問金2,500元、端午節、中秋節每戶發放1,500元。
醫療方面:列冊低收入戶人口均可享有福保,健保費由政府負擔;並可補助全民健保給付範圍內的醫療費用。
遇傷病住院之時,低收入戶符合補助標準者,均可申請傷病醫療看護費用補助。
教育扶助:教育之學雜費減免。
就學、交通補助:每人每學期補助:國小1,000元,國中2,000元、高中職4,000元、大專(學)以上6,000元。
每學期受理申請日期如下:下學期:最遲於當年度3月31日前向公所提出。
上學期:最遲於當年度10月31日前向公所提出。
未於期限內提出申請者不予補助。
住宅租金補助:每月補助金額:(人口數計算以列冊為準)戶內五人以上者4,000元/月。
戶內二至四人者3,000元/月。
戶內一人者1,000元/月。
生育補助:每胎補助新臺幣10,200元整,雙胞胎補助20,400元,依此類推。
產婦及嬰兒營養補助:產婦營養補助:補助分娩前後各2個月(共計4個月),每月補助4,000元計一次發放。
嬰兒營養補助:每月補助1,800元,最多補助12個月,一次發放(依列冊時間起算比例差額補助)。
喪葬補助:列冊低收入戶死亡者,最高補助30,000元。
以工代賑:列冊當年度低收入戶,有工作能力者,可應徵以工代賑工作機會。
中低收入戶補助對象標準:中低收入戶係指設籍本市(需實際居住者),其家庭總收入平均分配全家人口,每人每月未超過最低生活費用1.5倍新臺幣21,894元、不動產全家合併計算,不超過新臺幣534萬元、動產部份含有價證券股票、基金、投資等及存款本息全家人口平均每年每人不超過新臺幣112,500元醫療方面:列冊中低收入戶人口均可享有健保費自付額減半;遇傷病住院之時,依社救法4-1條核列之中低收入戶,符合補助標準者,均可申請傷病醫療看護費用補助。
以工代賑:列冊當年度1.5倍以下之中低收入戶,有工作能力者,可應徵以工代賑工作機會。
教育扶助:教育之學雜費減免60%。
應備文件新式戶口名簿、相關證明文件(學生證、身心障礙手冊等等)、郵局及金融機構存簿及最近一年內頁影本、申請人印章及身分證。
受理單位戶籍所在地之區公所福利一覽表提供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福利一覽表(如附件) 市府分類:社會福利發布日期:2007-11-03點閱次數:577255檔案下載(或附件)臺中市低收入戶福利一覽表.pdfpdf3
常見投資理財問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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