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稅延伸文章資訊,搜尋引擎最佳文章推薦

1. 5/31前必須繳清!房屋稅地價稅怎麼試算? 怎麼繳划算 ...

自用住宅享有地價稅優惠. 其中大家最關心的應該是,怎麼樣才會符合自用住宅稅率呢?簡單來說持有土地所的有權 ...房屋稅沒有緩徵,5/31前必須繳清!房屋稅地價稅怎麼試算?怎麼繳划算?作者Stella收藏文章很開心您喜歡股感知識庫的文章,追蹤此作者獲得第一手的好文吧!Stella字體放大分享至Line分享至Facebook分享至Twitter複製文章連結已複製文章連結房產生活房屋稅沒有緩徵,5/31前必須繳清!房屋稅地價稅怎麼試算?怎麼繳划算?2021年5月19日作者Stella,呂國瑋文章來源股感知識庫編按:雖然受本土疫情爆發,但5月開徵的房屋稅,仍維持繳納期限至5月31日止,並沒有延長!!只有因爲肺炎疫情接受隔離治療、居家或集中隔離、檢疫者,才可申請展延繳納期限至6月30日,若6月30日仍接受隔離治療者,則自治療結束次日起展延20日。

如果房屋稅逾期繳納,每超過2日按應納稅額加徵1%滯納金,最高至15%;超過30日仍未繳納者,就需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強制執行。

繳納日期加徵滯納金繳納日期加徵滯納金6/2、6/3+1%6/4、6/5+2%6/6、6/7+3%6/8、6/9+4%6/10、6/11+5%6/12、6/13+6%6/14、6/15+7%6/16、6/17+8%6/18、6/19+9%6/20、6/21+10%6/22、6/23+11%6/24、6/25+12%6/26、6/27+13%6/28、6/29+14%6/30+15%7/1之後+15%並強制執行 編按:2021年房屋稅繳納期間為5/1日~5/31日止!文章最後有整理 2021房屋稅的各種優惠!到底各家銀行/超商/行動支付今年端出了什麼優惠呢?一起來看看吧!買一間房子,除了購屋本身要負擔的直接成本外,還有許多隱形成本,許多首購族、新手族只關心買賣當下,買得夠不夠便宜及再轉手時賣得夠不夠高。

但因為不了解購屋時潛藏的隱形成本,而在入手後才發現原來需要支付的錢遠超過自己的預期,因而哀聲連連,對於賣方而言,也可能因此高估了收益。

房地產到底衍伸哪一些稅?房地產隱形成本中,房地產稅也為重要的之一,也因每一個繳稅的時間點各有差異因此大家容易混淆,這一次的「房地產稅賦專題」,帶大家來拆解複雜的房地產稅制。

這次首重帶大家認識房地產稅制中的「持有稅」,下一堂課將聚焦在不同的族群可以透過什麼樣的方法來,進行有效節稅,那我們準備開始吧!簡單來說,我們可以把房地產相關稅收分為「動態」及「靜態」兩大類,動態為有發生交易事實才課稅,像是房地合一稅、土地增值稅、契稅、印花稅,靜態稅收是指持有房地產期間均須繳納的稅賦,包括房屋稅、地價稅。

持有不動產每年你需要繳納的兩大稅1.第一稅:持有房屋的房屋稅房屋稅同地價稅一樣為持有稅,是向房屋所有權人徵收,每年五月為繳交房屋稅期間,房屋稅計算時間為去年7/1~今年6/30,如果還沒有收到今年房屋稅單需要立即申請補發並繳納房屋稅,房屋稅的計算方式為:應繳房屋稅=房屋評定現值 ×房屋稅率。

其中房屋評定現值,簡單來說就是政府評定的房屋價值,廣泛用來作為房屋稅、契稅等房屋相關稅賦的課徵基準。

各縣市政府的不動產評價委員會會依房屋構造、用途、樓層等條件,訂定一個「房屋標準單價」,再將房屋標準單價與使用面積、地段、折舊率,計算出「房屋評定現值」。

簡單來說,通常使用坪數越大,建材建造越好、屋齡越新的房屋,房屋評定現值會較高。

房屋稅計算方式如下:房屋評定現值=核定單價×面積×(1–折舊率×折舊年數)×街路等級調整率(地段率)核定單價=標準單價×(1±各加減項之加減率)±樓層高度之超高房屋稅稅率,「住家用」為房屋評定現值×1.2%,「非住家營業用」為房屋評定現值×3%,「非住家非營業用」為房屋評定現值×2%。

如果小黃有一間透天厝,一樓經營咖啡廳,二三樓作為住家者,則以實際使用面積,分別按住家用、非住家用課徵。

幾個房屋稅快問快答Q1如何查詢房屋評定現值?房屋評定現值並不像公告土地現值一樣會顯示在謄本上,而是顯示在「稅籍證明」,因此要由所有權人攜帶身分證正本、印章到「地方稅稅務機關」申請「房屋稅稅籍證明」。

Q2違章建築是否要課徵房屋稅有些人會問,家裡如果有違章建築(鐵皮屋等),没有所有權狀是否不需要繳交房屋稅呢?依據稅法附著於土地之各種房屋,及有增加該房屋使用價值之建築物,皆為課徵對象。

若是房屋頂樓增建未有設有門窗、牆壁的棚架作為遮陽防雨使用,則可以免課徵房屋稅。

2.第二稅:持有土地的地價稅 地價稅屬於持有稅,不論是否有買賣,當「持有土地者所有



2. 地價稅試算

1. 私有一般土地、公有土地、工廠或工業用地:公告地價總額×10 ~ 55。

2. 自用住宅:公告 ...有巢氏房屋0看屋清單登入/註冊哈囉,登出買屋買屋搜尋買屋五步驟房屋貸款需求留言買屋服務社區大樓賣屋成交行情查詢賣屋五步驟稅費專區賣屋留言賣屋服務實價登錄3.0租屋租屋搜尋租屋需知我要出租我要租房加盟專區全省門市品牌優勢加盟流程加盟經驗談加盟留言鄰事有巢氏服務據點成交客戶談社區大小事小巢快訊經營理念精英招募您現在的位置:首頁>賣房子>稅費專區>地價稅試算稅費試算土地增值稅房屋稅地價稅財產交易所得稅(實際成交價格版)房地合一稅售屋應繳稅費節稅寶典繳稅時機:只要所有權人持有不動產,都需要繳交地價稅,以8月31日為納稅義務基準日,以納稅基準日登記之所有權人為納稅義務人稅額:1.私有一般土地、公有土地、工廠或工業用地:公告地價總額×10~55。

2.自用住宅:公告地價總×23.公共設施保留地:公告地價總額×6(土地出售時,於交屋時分算,由買賣雙方分別負擔) 每年8月31日為地價稅「繳納基準日」,亦即以8月31日當天土地登記簿上所記載的土地所有權人為納稅義務人。

想知道需負擔多少稅費嗎?只要您輸入下列的條件,您可以自己DIY試算。

請輸入您的資料每筆地號土地總面積:平方公尺所有權人持分:/(分子/分母)當期申報地價:元/平方公尺送出重填備註:每一筆地號之土地總面積及所有權人持分可在土地所有權狀、或土地登記謄本中取得,當期申報地價可在土地登記謄本上取得,或上關貿付費網站查詢。

備註:能否適用自用稅率必須由稅捐稽徵處依賣方是否符合優惠稅率之各項條件為準,實際負擔的地價稅試算以稅捐稽徵處核發稅單之金額為準。

 **以上地價稅額係依客戶提供之資料概算,概算結果僅供您參考使用,若客戶提供之資料有誤或不完整時,則無法正確概算地價稅。

 



3. 地價稅

地價稅是一種不動產稅制。

對於已規範地價之土地,在平時所課徵之財產稅。

目录. 1 稅制. 1.1 納稅義務人; 1.2 免徵地價稅; 1.3 稅率; 1.4 優惠稅率. 1.4.1 自用住宅及 ...地價稅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跳至導覽跳至搜尋地價稅是一種不動產稅制。

對於已規範地價之土地,在平時所課徵之財產稅。

目錄1稅制1.1納稅義務人1.2免徵地價稅1.3稅率1.4優惠稅率1.4.1自用住宅及國民住宅用地1.4.2工業用地及動物園等土地1.4.3都市計畫公共設施保留地1.4.4公有土地2歷史2.1法源依據2.2制定沿革3批評與爭議4參見5注釋6參考文獻稅制[編輯]台灣房地產相關稅賦分類,地價稅位於此圖左下角,屬於土地的持有稅。

中華民國基於孫文三民主義中的「照價徵稅」「漲價歸公」等主張,於1947年所制定憲法第143條中,規定對私有土地的持有及出售分別課稅。

其中對土地的持有,課以地價稅[1]。

屬於地方稅,由各直轄市或縣市地方稅務局徵收,地方政府支用[2]。

依照三民主義平均地權的設計,地價稅是以地主自行申報的地價作為稅基,地主為了少繳稅,不會把地價申報的太高。

但申報的太低,又怕政府以申報的地價進行徵收,於是就會誠實申報。

這種方式是為了解決早年評估技術不發達,導致地價難以決定的問題。

此外,地方政府每二年會重新規定地價(也就是公告地價),若是地主沒有申報地價,則以公告地價的八成為申報地價,作為地價稅的稅基。

納稅義務人[編輯]地價稅之納稅義務人,原則上為土地所有權人;設有典權之土地,則為典權人;承領之土地,則為承領人;承墾之土地,則為耕作權人。

[3][4]:472免徵地價稅[編輯]公有土地按基本稅率(10‰)徵收地價稅。

但公有土地供公共使用者,免徵地價稅。

[5]下列公有土地地價稅全免,供公共使用之土地;各級政府與所屬機關及地方自治機關用地及其員工宿舍用地,但不包括供事業使用者在內;國防用地及軍事機關、部隊、學校使用之土地;公立之醫院、診所、學術研究機構、社教機構、救濟設施及公、私立學校直接用地及其員工宿舍用地,以及學校學生實習所用之直接生產用地;農、林、漁、牧、工、礦機關直接辦理試驗之用地;糧食管理機關倉庫用地;鐵路、公路、航空站、飛機場、自來水廠及垃圾、水肥、污水處理廠(池、場)等直接用地及其員工宿舍用地;引水、蓄水、洩水等水利設施及各項建造物用地;政府無償配供貧民居住之房屋用地;名勝古蹟及紀念先賢先烈之館堂祠廟與公墓用地;觀光主管機關為開發建設觀光事業,依法徵收或協議購買之土地,在未出賣與興辦觀光事業者前,確無收益者;依停車場法規定設置供公眾使用之停車場用地等。

[6][4]:484稅率[編輯]至於稅率,則是依土地的用途與申報地價總額而定。

一般用地的申報地價總額超過累進起點,則會針對超過的部分施行累進課徵。

特定用途的土地,例如自用住宅、工業用地或公共設施保留地,可適用特別稅率[1]:93。

作農業使用之土地課徵田賦(目前停徵),不課地價稅。

地價稅之繳納期間在每年11月1日至30日[7],依據8月31日(納稅義務基準日)土地登記簿所載之所有權人進行課徵。

[8][9]地價稅之基本稅率為千分之十(10‰)。

土地所有權人之地價總額未超過土地所在地,直轄市或縣(市)累進起點地價者,其地價稅按基本稅率千分之十(10‰)徵收[10];超過累進起點地價者,依據下列累進稅率課徵。

現行(2020年)的一般用地累進稅率分為六級,計算公式如下表[11]:一般用地稅率稅級公式適用標準1地價×稅率(10‰)未超過累進起點地價2地價×稅率(15‰)-累進差額(累進起點地價×0.005(0.5%))超過累進起點地價未達5倍3地價×稅率(25‰)-累進差額(累進起點地價×0.065(6.5%))超過累進起點地價5至10倍4地價×稅率(35‰)-累進差額(累進起點地價×0.175(17.5%))超過累進起點地價10至15倍5地價×稅率(45‰)-累進差額(累進起點地價×0.335(33.5%))超過累進起點地價15至20倍6地價×稅率(55‰)-累進差額(累進起點地價×0.545(54.5%))超過累進起點地價20倍以上說明:累進起點地價=各直轄市或縣(市)土地,扣除工業用地、礦業用地、農業用地及免稅土地後,每7公畝的平均地價。

每個直轄市、縣市的累進起點地價皆不同。

優惠稅率[



4. 地價稅的課徵-地方稅節稅手冊-財政部稅務入口網

田賦: 對未規定地價區域的土地或已規定地價區域符合土地稅法第22 條規定作農業使用之土地,應課徵田賦(目前停徵)。

二、地價稅或田賦之納稅義務人. 納稅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財政部稅務入口網:::網站導覽常見問題網站信箱RSSENGLISH舊版網站熱門搜尋:房地交易綜合所得稅營業稅營利事業退稅其他:進階查詢告知事項本網站已於2016年10月19日改版,由於您的瀏覽器版本不適用於新版網站,將可能導致無法順利瀏覽網站內容或發生錯誤,建議升級為IE10以上版本,或轉址到舊版網站。

繼續前往舊版網站公告訊息稅務新聞稅務新聞(分類瀏覽)核定稅額公告招標資訊就業資訊統一發票中獎號碼重大政策行政院院會議案行政院院長指示事項財政資訊發展方案財政部施政計畫財政部賦稅署重要措施稅務資訊認識稅務法規查詢統計資訊購買節能電器退還減徵貨物稅專區汰換舊車購買新車減徵貨物稅網路交易課稅專區房地移轉稅務試算專區預先審核貨物稅徵免專區外商參展退稅應稅貨物或菸酒變質損壞銷毀專區新創稅務E指通反避稅專區跨局申辦服務外僑稅務服務外僑與綜合所得稅外僑稅務FAQ個人所得基本稅額個人房屋土地交易所得稅申報(房地合一)線上服務受肺炎疫情影響申請延期、分期繳稅電子稅務文件入口網線上申辦線上查調線上稅務試算公示資料查詢電子申報繳稅服務書表及檔案下載申請書表及範例下載免費軟體下載繳款書種類及格式交流園地國稅信箱地方稅信箱網站信箱相關連結稅額試算稅額試算專區境外電商課稅專區營業稅專區營利事業所得稅專區扣繳專區雲端發票專區:::稅務資訊認識稅務法規查詢統計資訊購買節能電器退還減徵貨物稅專區汰換舊車購買新車減徵貨物稅網路交易課稅專區房地移轉稅務試算專區預先審核貨物稅徵免專區外商參展退稅應稅貨物或菸酒變質損壞銷毀專區新創稅務E指通反避稅專區跨局申辦服務:::小中大首頁內容標題地價稅的課徵一、持有土地應繳納地價稅土地持有人地價稅:對已規定地價的土地,除課徵田賦者外,應課徵地價稅。

田 賦: 對未規定地價區域的土地或已規定地價區域符合土地稅法第22條規定作農業使用之土地,應課徵田賦(目前停徵)。

二、地價稅或田賦之納稅義務人納稅義務人備    註土地所有權人 管理機關土地所有權屬公有管理人土地所有權屬公同共有者(含未辦繼承登記)典權人設有典權土地承領人承領土地耕作權人承墾土地受託人土地為信託財產者附註:土地為分別共有者,以共有人各按其應有部分為納稅義務人。

三、納稅義務基準日納稅義務基準日:8/31、開徵日:11/1、截止日:11/30根據稅法規定,以納稅義務基準日(8月31日)當天土地登記簿上所記載土地所有權人或典權人,為地價稅的納稅義務人。

(但經法院拍賣取得之土地,以領得法院核發權利移轉證書之日為準;另經法院判決共有物分割、公用徵收或因繼承而取得他人之土地,在未辦理產權移轉登記前,分別以法院形成判決確定日、公用徵收之補償費發放完竣日或繼承開始日為準)注意:在8月31日登載於土地登記簿上的土地所有權人,不論實際擁有土地時間的長短,就是當年度全年之地價稅納稅義務人。

四、課徵期間課徵期間課稅所屬期間11月1日至11月30日同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五、繳稅方式1.金融機構(郵局除外)2.便利商店(限2萬元以下;109年9月16日起提高為3萬元以下)3.長期約定轉帳(須開徵2個月前完成申請)4.自動櫃員機(ATM)轉帳5.電話語音(信用卡、活期(儲蓄)存款帳戶轉帳)6.網際網路(信用卡、晶片金融卡轉帳、活期(儲蓄)存款帳戶轉帳)e化繳稅新招◎利用自然人憑證、工商憑證、已註冊之健保卡或已綁定自然人憑證之行動裝置至四大超商多媒體資訊kiosk機(如ibon或famiport等)列印繳稅單,至櫃臺繳納(限2萬元以內;109年9月16日起提高為3萬元以下)。

◎利用已註冊健保卡、自然人憑證、金融憑證、工商憑證或已綁定自然人憑證之行動裝置至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系統線上查繳稅。

◎下載行動支付業者APP繳稅。

◎行動裝置掃描繳款書上QR-Code繳稅。

六、申報地價以直轄市或縣(市)政府規定之公告地價為基礎。

土地所有權人未於公告地價公告期間申報者,以公告地價的80%為申報地價。

土地所有權人可在公告地價80%至120%範圍內申報地價,但超過公告地價120%時,超過部分不計,仍以公告地價之120%為申報地價。

但申報價格不足公告地價的80%時,以公告地價的80%為申報地價。

七、累進起點地價以各該直轄市或縣(市)土地7公畝(700平方公尺)之平均地價為準。

但不包括工業用地、礦業



5. 臺北市稅捐稽徵處-地價稅-稅率與計算

但不包括工業用地、礦業用地、農業用地及免稅土地在內。

(各縣市累進起點地價均不相同,實際資料數目請逕洽各縣市稅捐稽徵機關查詢); 四、地價稅稅率及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資訊局預定於110年5月8日凌晨2時至6時進行設備更新,屆時對外網路及服務可能發生瞬斷情形,不便之處請見諒。

search請輸入關鍵字搜尋房屋稅地價稅土地增值稅印花稅進階搜尋公告資訊新聞稿最新消息活動訊息徵才招標公告稅務公告政府資訊公開本處介紹關於本處處長園地策略地圖組織架構與業務職掌聯絡資訊獲獎紀錄各稅服務房屋稅地價稅土地增值稅契稅使用牌照稅印花稅娛樂稅納稅資訊申辦與書表下載線上查詢與試算申請以電子方式傳送繳款書行政救濟便民服務措施繳稅與退稅繳稅紀錄查詢臨櫃申請案件流程稅務行事曆不動產移轉DIY災害損失減免宣導區多媒體宣導區稅務宣導區主題宣導區執行專區意見交流單一陳情檢舉逃漏稅信箱線上問卷調查線上問卷調查報告分眾引導區地政士長青網身障人士金融機構志工園地新住民兒童網國際人士-英文版(EnglishVersion)熱門關鍵字房屋稅地價稅土地增值稅印花稅上方連結網站導覽回首頁English單一陳情常見問答兒童網雙語詞彙RSS訂閱臺北通下方連結隱私權政策網路安全政策政府網站資料開放宣告本站使用正體字:::臺北市稅捐稽徵處上方連結網站導覽回首頁English單一陳情常見問答兒童網雙語詞彙RSS訂閱臺北通字級小中大熱門關鍵字房屋稅地價稅土地增值稅印花稅search請輸入關鍵字搜尋房屋稅地價稅土地增值稅印花稅進階搜尋公告資訊新聞稿最新消息活動訊息徵才招標公告稅務公告政府資訊公開本處介紹關於本處處長園地策略地圖組織架構與業務職掌聯絡資訊獲獎紀錄各稅服務房屋稅地價稅土地增值稅契稅使用牌照稅印花稅娛樂稅納稅資訊申辦與書表下載線上查詢與試算申請以電子方式傳送繳款書行政救濟便民服務措施繳稅與退稅繳稅紀錄查詢臨櫃申請案件流程稅務行事曆不動產移轉DIY災害損失減免宣導區多媒體宣導區稅務宣導區主題宣導區執行專區意見交流單一陳情檢舉逃漏稅信箱線上問卷調查線上問卷調查報告分眾引導區地政士長青網身障人士金融機構志工園地新住民兒童網國際人士-英文版(EnglishVersion)分享分享至Facebook[另開新視窗]分享至Plurk[另開新視窗]分享至twitter[另開新視窗]分享至line[另開新視窗]分享至email[另開新視窗]:::各稅服務房屋稅地價稅土地增值稅契稅使用牌照稅印花稅娛樂稅:::首頁各稅服務地價稅地價稅網頁功能列印內容[另開新視窗]注音稅率與計算一、地價稅或田賦之納稅義務人納稅義務人備  註土地所有權人 管理機關土地所有權屬公有管理人土地所有權屬公同共有者典權人設有典權土地承領人承領土地耕作權人承墾土地附註土地為分別共有者,以共有人各按其應有部分為納稅義務人。

根據稅法規定,納稅義務基準日(8月31日)當天土地登記簿上所記載的土地所有權人或典權人,為地價稅的納稅義務人。

二、課徵期間開徵日課徵期間備      註11月1日1月1日至12月31日每年開徵1次,臺北市、高雄市及台灣省各縣市繳納期間均訂於11月1日至11月30日三、累進起點地價以各該直轄市或縣(市)土地7公畝(700平方公尺)之平均地價為準。

但不包括工業用地、礦業用地、農業用地及免稅土地在內。

(各縣市累進起點地價均不相同,實際資料數目請逕洽各縣市稅捐稽徵機關查詢)四、地價稅稅率及計算公式(一)一般用地稅率稅級別計  算  公  式第1級應徵稅額=課稅地價(未超過累進起點地價者)×稅率(千分之十)第2級應徵稅額=課稅地價(超過累進起點地價未達5倍者)×稅率(千分之十五)-累進差額(累進起點地價×0.005)第3級應徵稅額=課稅地價(超過累進起點地價5倍至10倍者)×稅率(千分之二十五)-累進差額(累進起點地價×0.065)第4級應徵稅額=課稅地價(超過累進起點地價10倍至15倍者)×稅率(千分之三十五)-累進差額(累進起點地價×0.175)第5級應徵稅額=課稅地價(超過累進起點地價15倍至20倍者)×稅率(千分之四十五)-累進差額(累進起點地價×0.335)第6級應徵稅額=課稅地價(超過累進起點地價20倍者以上)×稅率(千分之五十五)-累進差額(累進起點地價×0.545)地價稅速算公式-累進起點地價及課稅級距表(二)特別稅率適  用  土  地稅率種類(1)自用住宅用地、勞工宿舍用地、國民住宅用地千分之二(2)公共設施保留地千分之六(3)工業用地、加油站、停車場等事業直接使用之土地等千分之十(4)公有土地千分之十(三)社會住宅包租代管及公益出租人出租房屋之坐落土地適用土地地價稅優惠社會住宅包租代管減徵應納地價稅額百分之八十



6. 土地稅法-全國法規資料庫

都市計畫公共設施保留地,在保留期間仍為建築使用者,除自用住宅用地依第十七條之規定外,統按千分之六計徵地價稅;其未作任何使用並與使用中之土地隔離者, ...跳至主要內容:::現在位置:首頁中央法規所有條文P下載友善列印加入資料夾:儲存確定新增資料夾管理資料夾所有條文法規名稱:土地稅法EN修正日期:民國104年07月01日法規類別:行政>財政部>賦稅目所有條文編章節條號查詢條文檢索沿革立法歷程附帶決議第一章總則第一節一般規定第1條土地稅分為地價稅、田賦及土地增值稅。

第2條本法之主管機關:在中央為財政部;在直轄市為直轄市政府;在縣(市)為縣(市)政府。

田賦實物經收機關為直轄市、縣(市)糧政主管機關。

第3條地價稅或田賦之納稅義務人如左:一、土地所有權人。

二、設有典權土地,為典權人。

三、承領土地,為承領人。

四、承墾土地,為耕作權人。

前項第一款土地所有權屬於公有或公同共有者,以管理機關或管理人為納稅義務人;其為分別共有者,地價稅以共有人各按其應有部分為納稅義務人;田賦以共有人所推舉之代表人為納稅義務人,未推舉代表人者,以共有人各按其應有部分為納稅義務人。

第3-1條土地為信託財產者,於信託關係存續中,以受託人為地價稅或田賦之納稅義務人。

前項土地應與委託人在同一直轄市或縣(市)轄區內所有之土地合併計算地價總額,依第十六條規定稅率課徵地價稅,分別就各該土地地價占地價總額之比例,計算其應納之地價稅。

但信託利益之受益人為非委託人且符合左列各款規定者,前項土地應與受益人在同一直轄市或縣(市)轄區內所有之土地合併計算地價總額:一、受益人已確定並享有全部信託利益者。

二、委託人未保留變更受益人之權利者。

第4條土地有左列情形之一者,主管稽徵機關得指定土地使用人負責代繳其使用部分之地價稅或田賦:一、納稅義務人行蹤不明者。

二、權屬不明者。

三、無人管理者。

四、土地所有權人申請由占有人代繳者。

土地所有權人在同一直轄市、縣(市)內有兩筆以上土地,為不同之使用人所使用時,如土地所有權人之地價稅係按累進稅率計算,各土地使用人應就所使用土地之地價比例負代繳地價稅之義務。

第一項第一款至第三款代繳義務人代繳之地價稅或田賦,得抵付使用期間應付之地租或向納稅義務人求償。

第5條土地增值稅之納稅義務人如左:一、土地為有償移轉者,為原所有權人。

二、土地為無償移轉者,為取得所有權之人。

三、土地設定典權者,為出典人。

前項所稱有償移轉,指買賣、交換、政府照價收買或徵收等方式之移轉;所稱無償移轉,指遺贈及贈與等方式之移轉。

第5-1條土地所有權移轉,其應納之土地增值稅,納稅義務人未於規定期限內繳納者,得由取得所有權之人代為繳納。

依平均地權條例第四十七條規定由權利人單獨申報土地移轉現值者,其應納之土地增值稅,應由權利人代為繳納。

第5-2條受託人就受託土地,於信託關係存續中,有償移轉所有權、設定典權或依信託法第三十五條第一項規定轉為其自有土地時,以受託人為納稅義務人,課徵土地增值稅。

以土地為信託財產,受託人依信託本旨移轉信託土地與委託人以外之歸屬權利人時,以該歸屬權利人為納稅義務人,課徵土地增值稅。

第6條為發展經濟,促進土地利用,增進社會福利,對於國防、政府機關、公共設施、騎樓走廊、研究機構、教育、交通、水利、給水、鹽業、宗教、醫療、衛生、公私墓、慈善或公益事業及合理之自用住宅等所使用之土地,及重劃、墾荒、改良土地者,得予適當之減免;其減免標準及程序,由行政院定之。

第二節名詞定義第7條本法所稱公有土地,指國有、直轄市有、縣(市)有及鄉、鎮(市)有之土地。

第8條本法所稱都市土地,指依法發布都市計畫範圍內之土地。

所稱非都市土地,指都市土地以外之土地。

第9條本法所稱自用住宅用地,指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於該地辦竣戶籍登記,且無出租或供營業用之住宅用地。

第10條本法所稱農業用地,指非都市土地或都市土地農業區、保護區範圍內土地,依法供下列使用者︰一、供農作、森林、養殖、畜牧及保育使用者。

二、供與農業經營不可分離之農舍、畜禽舍、倉儲設備、曬場、集貨場、農路、灌溉、排水及其他農用之土地。

三、農民團體與合作農場所有直接供農業使用之倉庫、冷凍(藏)庫、農機中心、蠶種製造(繁殖)場、集貨場、檢驗



7. 地價稅/試算稅額

如您需要詳細課稅資料,請至本局網站線上申辦核發課稅明細表或至各分局臨櫃申請。

※每一土地所有權人所有自用住宅用地,都市土地面積以300 ...各稅專區使用牌照稅稅額試算申辦櫃台房屋稅稅額試算申辦櫃台地價稅稅額試算申辦櫃台土地增值稅查詢土地增值稅辦理情形稅額試算申辦櫃台契稅稅額試算申辦櫃台印花稅稅額試算申辦櫃台娛樂稅稅額試算申辦櫃台稅額試算更新日期:2021/4/6    ※目前位置:首頁»各稅專區»地價稅»稅額試算字型大小:小中大地價稅地價稅最後異動時間:106/10/20    發布單位: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本網站之試算稅額僅供參考本表係依平均地權條例、土地稅法及其施行細則有關地價稅應繳稅額之計算公式提供簡易試算,若土地有減徵或免徵等原因,因涉及分攤累進差額故不適用本表。

如您需要詳細課稅資料,請至本局網站線上申辦核發課稅明細表或至各分局臨櫃申請。

※每一土地所有權人所有自用住宅用地,都市土地面積以300平方公尺(90.75坪)、非都市土地面積以700平方公尺(211.75坪)為限。

※依本市社會住宅興辦及公益出租人出租房屋優惠地價稅房屋稅自治條例規定,公益出租人出租房屋之土地,都市土地面積未超過150平方公尺(45.375坪)部分或非都市土地面積未超過350平方公尺(105.875坪)部分,地價稅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

《地號輸入範例》25地號請鍵入00250000、25-1地號請鍵入00250001。

一般用地稅率試算新增土地筆數行政區段、小段地號課稅面積(平方公尺)申報地價(元/平方公尺)單筆課稅地價(元)單筆稅額(元)刪除第1筆請選擇000刪除  總課稅地價(元)    稅率    累進差額    總稅額(元)    級距    0  0%  0  0  稅額試算清除資料特別稅率試算新增土地筆數稅地種類行政區段、小段地號課稅面積(平方公尺)申報地價(元/平方公尺)課稅地價(元)稅率稅額(元)刪除第1筆請選擇000‰0刪除  總稅額(元)    0稅額試算清除資料  稅地種類    一般用地    特別稅率    合計    稅額(元)  0  0  0《貼心提醒》請於試算前先點選「清除資料」清空各欄位後再輸入資料。

地價稅稅率及計算公式簡介(一)一般用地稅率稅級別計算公式第一級應徵稅額=課稅地價(未超過累進起點地價者)×稅率(10‰)第二級應徵稅額=課稅地價(超過累進起點地價未達五倍者)×稅率(15‰)-累進差額(累進起點地價×0.005)第三級應徵稅額=課稅地價(超過累進起點地價五倍至十倍者)×稅率(25‰)-累進差額(累進起點地價×0.065)第四級應徵稅額=課稅地價(超過累進起點地價十倍至十五倍者)×稅率(35‰)-累進差額(累進起點地價×0.175)第五級應徵稅額=課稅地價(超過累進起點地價十五倍至二十倍者)×稅率(45‰)-累進差額(累進起點地價×0.335)第六級應徵稅額=課稅地價(超過累進起點地價二十倍以上者)×稅率(55‰)-累進差額(累進起點地價×0.545)附註:累進起點地價以各該直轄市或縣(市)土地7公畝(700平方公尺)之平均地價為準。

但不包括工業用地、礦業用地、農業用地及免稅土地在內。

(各縣市累進起點地價均不相同,請逕洽各直轄市或縣(市)地方稅稽徵機關查詢)。

(二)特別稅率適用土地稅率自用住宅用地、勞工宿舍用地、國民住宅用地2‰公共設施保留地6‰公有土地、事業直接使用土地,如:工業用地、加油站用地、停車場用地等10‰臺中市109年至110年地價稅額計算公式:一般土地第1級:(1,662,000以下×10‰-0)=本年應納稅額第2級:(1,662,001~  9,972,000×15‰-    8,310)=本年應納稅額第3級:(9,972,001~18,282,000×25‰-108,030)=本年應納稅額第4級:(18,282,001~26,592,000×35‰-290,850)=本年應納稅額第5級:(26,592,001~34,902,000×45‰-556,770)=本年應納稅額第6級:(34,902,001以上           ×55‰-905,790)=本年應納稅額自用住宅用地課稅地價×2‰=本年地價稅應納稅額工業用地等課稅地價×10‰=本年地價稅應納稅額公共設施保留地課稅地價×6‰=本年地價稅應納稅額依平均地權條例第14條規定,每2年重新規定地價1次,本市上一次重新規定地價為107年,109年已重新規定地價完畢。

109年及110年地價稅係按109年地價計徵。

建議瀏覽器請使用IE11.0以上市府分



8. 地價稅的計算與減免(上)

田賦對未規定地價或已規定地價,公共設施尚未完竣前而仍作農業用地使用的農地,所課徵的財產稅,目前已停徵。

二、地價稅納稅義務人. 納稅義務人, 備註. 土地 ...知性篇 財稅園地地價稅的計算與減免(上) 文/財稅系系友會壹、前言地價稅是以土地為課徵標的所徵收之一種租稅,其性質屬於財產稅。

但是,並不是所有的土地都要繳納地價稅,那麼究竟那些土地要繳,那些土地不要繳呢?地價稅納稅義務基準日是那一天,開徵日期及稅率分為那幾種?地價稅如何計算、相關減免規定及如何減輕您的地價稅負擔?本期特摘錄由台中市稅捐稽徵處主編之地價稅『宣導手冊』,以供學長參考。

貳、地價稅的課徵一:持有土地應繳納地價稅      地價稅對已規定地價的土地,所課徵的稅。

土地持有人<      田 賦對未規定地價或已規定地價,公共設施尚未完竣前而仍作農業用地使用的農地,所課徵的財產稅,目前已停徵。

二、地價稅納稅義務人納稅義務人備註土地所有權人 管理機關土地所有權屬公有管理人土地所有權屬公同共有者典權人設有典權土地承領人承領土地承墾土地耕作權人附註:土地為分別共有者,以共有人各按其應有部分為納稅義務人。

三、納稅義務基準日8/3111/111/30──────。

─────。

──────。

─────→  納稅義務人    開徵日    截止日 根據稅法規定,納稅義務基準日(8月31日)當天土地登記簿上所記載的土地所有權人或典權人,為地價稅的納稅義務人。

注意:在8月31日列名於土地登記簿上的土地所有權人,不論實際擁有土地時間的長短,就是當年度全年度納稅義務人。

因此,買賣房屋時要特別注意,最好在買賣契約中,即計算出雙方持有時間比率,並由當年度的納稅義務人負責預收另一方應繳的地價稅款。

四、課徵期間開徵日期:11月1日至11月30日課徵期間:1月1日至12月31日備註:12月31日至每年開徵一次,台北市、高雄市及台灣省各縣市均訂於十一月一日開徵。

五、申報地價即以直轄市或縣(市)政府規定之公告地價為基礎。

土地所有權人未於公告地價公告期間申報者,以公告地價的百分之八十為申報地價。

土地所有權人可在公告地價百分之八十至百分之一百二十範圍內申報地價,但超過公告地價百分之一百二十時,超過部分不計,仍以公告地價之百分之一百二十為申報地價。

但申報價格不足公告地價的百分之八十時,以公告地價的百分之八十為申報地價。

六、累進起點地價以各該直轄市或縣(市)土地七公畝(七○○平方公尺)之平均地價為準。

但不包括工業用地、礦業用地、農業用地及免稅土地在內。

(各縣市累進起點地價均不相同,實際資料數目請逕洽各縣市稅捐稽徵機關查詢)七、地價稅稅率及計算公式(一)一般用地稅率稅級別計    算    公    式第一級應徵稅額=課稅地價(未超過累進起點地價者)×稅率10/1000第二級應徵稅額=課稅地價(超過累進起點地價未達5倍者)×稅率1.5%-累進差額(累進起點地價×0.005)第三級應徵稅額=課稅地價(超過累進起點地價5倍至10倍者)×稅率2.5%-累進差額(累進起點地價×0.065)第四級應徵稅額=課稅地價(超過累進起點地價10倍至15倍者)×稅率3.5%-累進差額(累進起點地價×0.175)第五級應徵稅額=課稅地價(超過累進起點地價15倍至20倍者)×稅率4.5%-累進差額(累進起點地價×0.335)第六級應徵稅額=課稅地價(超過累進起點地價20倍者以上)×稅率5.5%-累進差額(累進起點地價×0.545)(二)特別稅率適用土地稅 率 種 類(1)自用住宅用地、勞工宿舍用地、國民住宅用地0.2% (2)公共設施保留地土地所有權人0.6%(3)公有土地、事業直接使用土地如工業用地等1%(三)實例計算(假設累進起點地價為170萬元)【例一】張三在某市有土地二筆,甲地70平方公尺,每平方公尺10,000元,乙地60平方公尺,每平方公尺8,800元,假設該縣累進起點地價為170萬元,又乙地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計課,請問張三每年應納地價稅若干? (1)甲地申報地價×面積=甲地地價總額  10,000元×70 =700,000元  地價總額×稅率=稅額(甲地)  700,000元×1%=7,000元 (2)乙地申報地價×面積=乙地地價總額  8,800元×60=528,000元  地價總額×稅率=稅額  528,000元×0.2%=1,056元 (3)甲地稅額+乙地稅額=張三每年應納稅額  7,000元+1,056元=8,056



9. 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地價稅試算

每一土地所權人所有自用住宅用地,都市土地面積不超過300平方公尺(90.75坪),非都市土地面積不超過700平方公尺(211.75坪)。

本試算系統僅適用於計算109 ...跳到主體資料區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官網:::回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官網首頁網站導覽意見信箱English桃園市政府全站搜尋GO進階搜尋網路櫃臺申辦服務土地增值稅(共8項)作農業使用之農業用地移轉不課徵土地增值稅申請核發繳納證明申請(土地增值稅)出售土地改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申請土地增值稅曾否享受自用住宅稅率申請撤回土地現值申報重溢繳退稅申請(土地增值稅)索取各類書表、法令土地增值稅自用住宅用地重購退稅申請地價稅(共17項)地價稅自用住宅用地申請地價稅工業(廠)、加油站、停車場用地申請申請、變更、終止委託轉帳代繳(領)各項稅款其他非稅務案件申請-申請(變更)地方稅轉帳繳納電子證明書【僅適用已向本局辦妥委託轉帳代繳(存款帳戶)稅款者,並於各稅開徵2個月前申請,當期才可適用】申請補發地價稅繳款書更正繳款書身分證統一編號、送達地址申請地價稅改課田賦申請地價稅減免、巷道及騎樓用地申請地價稅其他案件核發當期轉帳納稅證明申請(地價稅)索取各類書表、法令核發地價稅繳納證明申請核發地價稅課稅明細表重溢繳退稅申請(地價稅)索取地價稅法令疑難解答災害損失減免(地價稅)申請/變更/取消以電子方式傳送繳款書及繳納證明房屋稅(共21項)查詢房屋稅籍編號房屋稅其他案件(申請房屋稅課稅明細表)變更房屋使用情形申請(申請房屋稅自住房屋)其他非稅務案件申請-申請、變更、終止委託轉帳代繳(領)各項稅款其他非稅務案件申請-申請(變更)地方稅轉帳繳納電子證明書【僅適用已向本局辦妥委託轉帳代繳(存款帳戶)稅款者,並於各稅開徵2個月前申請,當期才可適用】申請房屋拆除、焚燬、坍塌房屋稅申請補發繳款書更正繳款書身分證統一編號、送達地址申請重溢繳退稅申請(房屋稅)災害損失減免申請(房屋稅)變更房屋使用情形申請房屋稅籍證明申請索取各類書表、法令房屋新、增、改建設籍申請核發房屋稅繳納證明申請變更房屋稅納稅義務人名義申請核發當期轉帳納稅證明申請(房屋稅)房屋稅課稅現值申請房屋稅其他案件(申請房屋稅未達起徵點免稅證明)低收入戶免徵房屋稅申請/變更/取消以電子方式傳送繳款書及繳納證明契稅(共5項)重溢繳退稅申請(契稅)申請核定契價證明書契稅撤銷申請核發繳納證明申請(契稅)索取各類書表、法令使用牌照稅(共12項)使用牌照稅申請補發繳款書其他非稅務案件申請-申請(變更)地方稅轉帳繳納電子證明書【僅適用已向本局辦妥委託轉帳代繳(存款帳戶)稅款者,並於各稅開徵2個月前申請,當期才可適用】災害損失減免申請(使用牌照稅)使用牌照稅一般免稅申請使用牌照稅退稅申請使用牌照稅身心障礙者免稅申請核發使用牌照稅繳納證明申請核發當期轉帳納稅證明申請(使用牌照稅)索取各類書表、法令使用牌照稅增設或變更繳款書通訊地址申請其他非稅務案件申請-申請、變更、終止委託轉帳代繳(領)各項稅款申請/變更/取消以電子方式傳送繳款書及繳納證明娛樂稅(共5項)核發繳納證明申請(娛樂稅)災害損失減免申請(娛樂稅)重溢繳退稅申請(娛樂稅)娛樂稅其他案件索取各類書表、法令印花稅(共4項)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開立印花稅法令疑難解答重溢繳退稅申請(印花稅)索取各類書表、法令查詢地方稅欠稅(共2項)無違章欠稅證明申請財政部稅務入口網欠稅查詢納稅服務(共4項)其他非稅務案件申請-申請、變更、終止委託轉帳代繳(領)各項稅款其他案件申請-查詢地方稅退稅災害損失減免申請(娛樂稅、使用牌照稅)其他非稅務案件申請-申請(變更)地方稅轉帳繳納電子證明書【僅適用已向本局辦妥委託轉帳代繳(存款帳戶)稅款者,並於各稅開徵2個月前申請,當期才可適用】申請/變更/取消以電子方式傳送繳款書及繳納證明(共1項)申請/變更/取消以電子方式傳送繳款書及繳納證明人民申請案件線上查詢預約申辦(現場取件)預先申請直撥退稅申辦業務繼承案件地方稅跨區查欠VIP服務申請延期分期繳納退稅受領意願通知單線上回覆解庫支票重新辦理直撥退稅線上申請重溢繳退稅輔導直撥通知單線上回覆查詢房屋稅籍編號查詢房屋街道等級調整率查詢財政部稅務入口網-地價稅課稅明細資料/地價稅自用住宅用地資料土地增值稅/契稅申報案件進度查詢退稅未兌領支票查詢委託轉帳繳稅查詢-使用牌照稅委託轉帳繳稅查詢-房屋稅委託轉帳繳稅查詢-地價稅復查決定書線上查詢電子稅務文件入口網試算房屋稅試算地價稅試算契稅試算桃園市地政資訊服務網-增值稅試算財政部稅務入口網-線上稅務試算意見交流線上問卷調查檢舉逃漏稅信箱廉政檢舉信箱各類信箱答覆進度查詢便民服務稅務健檢房屋稅適用自住住家用稅率初步自我健診步驟地價稅是否適用自用住宅優惠稅率?土地增值稅是否適用一生一次自用住



10. 地價稅的課徵、稅率及計算公式

土地持有人. (ㄧ), 地價稅:對已規定地價的土地,除課徵田賦者外,應課徵地價稅。

(二), 田賦:對未規定地價區域的土地或已規定地價區域符合土地稅法第22 條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回首頁網站導覽English處長信箱常見問答分眾導覽房屋稅繳納期間倒數:25天機關介紹本處沿革處長簡介組織職掌服務據點稽徵區域訊息公告公告專區稅務新聞活動訊息徵才訊息行動辦公室稅務行事曆稅務服務線上申辦-依稅目分類線上申辦-依使用偏好電子稅務文件地方稅網路申報案件進度查詢申請書表下載案件申請流程應備證件暨處理時限表全功櫃即時服務線上預約稅額試算稅務資訊查詢分稅導覽房屋稅地價稅使用牌照稅土地增值稅契稅印花稅娛樂稅行政救濟土石採取景觀維護特別稅各稅常見Q&A主題專區新數位稅務.心智慧服務疫期護您-免跑稅處專區納稅者權利保護專區租稅宣導專區移轉流程e點通公益出租暨社會住宅優惠稅務減免專區天然災害減免法拍不動產稅務性別平等專區政風園地便民資訊查詢金融遺產服務不動產移轉小幫手輕鬆繳稅管道退稅宅急便節稅健檢遠距視訊服務企業順稅服務山嵐傳情偏鄉服務電子稅務文宣申辦稅務免附謄本數位系統服務LINE稅務服務SKYPE諮詢服務線上回復平臺意見交流處長信箱納稅者權利保護信箱問卷調查檢舉貪瀆信箱檢舉逃漏稅信箱滿意度調查成果報告資訊公開法規釋令行政規則及作業規範業務統計政府資料開放施政計畫市政創新預算及決算書稅式支出訴願決定書查詢公共工程及採購契約檔案應用申請不動產評價相關規範Close機關介紹主選單本處沿革處長簡介組織職掌服務據點稽徵區域訊息公告主選單公告專區稅務新聞活動訊息徵才訊息行動辦公室稅務行事曆稅務服務主選單線上申辦-依稅目分類線上申辦-依使用偏好電子稅務文件地方稅網路申報案件進度查詢申請書表下載案件申請流程應備證件暨處理時限表全功櫃即時服務線上預約稅額試算稅務資訊查詢分稅導覽主選單房屋稅地價稅使用牌照稅土地增值稅契稅印花稅娛樂稅行政救濟土石採取景觀維護特別稅各稅常見Q&A主題專區主選單新數位稅務.心智慧服務疫期護您-免跑稅處專區納稅者權利保護專區租稅宣導專區移轉流程e點通公益出租暨社會住宅優惠稅務減免專區天然災害減免法拍不動產稅務性別平等專區政風園地便民資訊主選單查詢金融遺產服務不動產移轉小幫手輕鬆繳稅管道退稅宅急便節稅健檢遠距視訊服務企業順稅服務山嵐傳情偏鄉服務電子稅務文宣申辦稅務免附謄本數位系統服務LINE稅務服務SKYPE諮詢服務線上回復平臺意見交流主選單處長信箱納稅者權利保護信箱問卷調查檢舉貪瀆信箱檢舉逃漏稅信箱滿意度調查成果報告資訊公開主選單法規釋令行政規則及作業規範業務統計政府資料開放施政計畫市政創新預算及決算書稅式支出訴願決定書查詢公共工程及採購契約檔案應用申請不動產評價相關規範回首頁網站導覽English處長信箱常見問答分眾導覽:::地價稅•地價稅介紹•行事曆•地價稅的課徵、稅率及計算公式•稅務新聞•常見稅務問題Q&A•空白申請書表及填寫範例•地方稅宣導手冊•案件申請作業流程•線上申辦•地價稅動畫宣導區:::‧目前位置:首頁>分稅導覽>地價稅>地價稅的課徵、稅率及計算公式地價稅的課徵、稅率及計算公式詮釋資料友善列印最後更新日期:110-5-7一、持有土地應繳納地價稅土地持有人(ㄧ)地價稅:對已規定地價的土地,除課徵田賦者外,應課徵地價稅。

(二) 田賦:對未規定地價區域的土地或已規定地價區域符合土地稅法第22條規定作農業使用之土地,應課徵田賦(目前停徵)。

 二、地價稅或田賦之納稅義務人 納稅義務人備     註土地所有權人-管理機關土地所有權屬公有管理人土地所有權屬公同共有者(含未辦繼承登記)典權人設有典權土地承領人承領土地耕作權人承墾土地受託人土地為信託財產者◎ 附註:土地為分別共有者,以共有人各按其應有部分為納稅義務人。

 三、納稅義務基準日      8/31 納稅義務基準日  ===  11/1開徵日  ===  11/30截止日  ===> 根據稅法規定,以納稅義務基準日(8月31日)當天土地登記簿上所記載土地所有權人或典權人,為地價稅的納稅義務人。

(但經法院拍賣取得之土地,以領得法院核發權利移轉證書之日為準;另經法院判決共有物分割、公用徵收或因繼承而取得他人之土地,在未辦理產權移轉登記前,分別以法院形成判決確定日、公用徵收之補償費發放完竣日或繼承開始日為準)♦注意:在8月31日登載於土地登記簿上的土地所有權人,不論實際擁有土地時間的長短,就是當年度全年之地價稅納稅義務人。

 四、課徵期間課徵期間課稅所屬期間11月1日至11月30日同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五、繳稅方式1.金融機構(郵局除外)2.便利商店(限3萬元以內)3.長期約定轉帳(



常見投資理財問答


延伸文章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