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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臺南市政府社會局-臺南市中低收入老人重病住院看護費用補助 ...

臺南市中低收入老人重病住院看護費用補助要點 · 申請人因故無法時,得委託他人、機構或醫院代為申請、具領補助。

· 委託他人申請者,應填具授權書,並檢附受委託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手機版選單search搜尋搜尋進階搜尋分享FacebookPlurkTwitterlineEmail防疫紓困專區機關介紹首長介紹業務職掌機關通訊錄所屬機關(家防中心)人事專區公開資訊政府資訊公開統計專區預決算專區法規資訊廉政專區兒童少年福利委員會及其他會議相關資料經濟補助福利服務早期療育兒童遊樂設施管理機構專區兒少福利機構專業人員訓練相關網站相關法規青少福利中心服務統計兒童權利公約(CRC)專區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之公告(公告單位:社會局)違反幼兒教育及照顧法暨教保服務人員條例之名單(公告單位:教育局)兒少權益育兒資訊專區托育補助育兒津貼臺南市托嬰中心居家托育服務臺南市親子悠遊館臺南市社區公共托育家園保母登記專區婦女福利委員會婦女服務中心新住民家庭服務婦女團體培力與服務方案補助法規政策與資源老人福利福利與服務機構管理與照顧服務機構床位查詢長照服務(照管中心)身心障礙者福利公告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推動小組身心障礙鑑定與需求評估(ICF)身心障礙者相關證件核發愛心卡及愛心陪伴卡復康巴士個人照顧、家庭支持、社會參與經濟補助機構服務臺南市政府無障礙福利之家臺南市身心障礙團體提供展演一覽表社會救助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社會救助通報脫貧方案兒童與少年未來教育及發展帳戶醫療補助急難救助實物銀行社會救助金專戶其他民間資源運用社會救助相關法規國民年金災害防救防災訊息公告相關網站連結0206震災專區歷史專案相關法規/計畫公益彩券資訊公開相關法規公益彩劵回饋金公彩標章識別規範&宣導專區社福基金會財團法人臺南市社會福利慈善事業基金會臺南市財團法人社會福利慈善事業基金會名冊人民團體人民團體合作社公益勸募社區發展社區籌組及成立社區會務輔導社區發展協會名冊社區統計資料申請衛生福利部補助社區創新扶植方案社區資源索引社會福利服務中心脆弱家庭毒品成癮者家庭支持性服務遊民業務社會福利服務中心連絡資料社工專業制度社會工作師執業執照暨社會工作師事務所開業執照核發及管理社工人身安全社工勞動保障社會工作實習督導社會工作專業人員表揚中石化汙染補助專案生活照顧計畫委員會補助對象執行狀況相關法規臺南市松柏育樂中心關於我們業務介紹課程資訊常見問題地圖公開資訊表單下載臺南市政府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社會福利機構空位查詢性別主流化專區性別主流化實施計畫及運作機制性別意識培力及性別平等宣導性別影響評估性別統計與分析性別預算相關網站常見問答熱門關鍵字上方連結網站導覽回首頁局長信箱English市府網站下方連結隱私權及安全政策:::上方連結網站導覽回首頁局長信箱English市府網站臺南市政府社會局search搜尋搜尋進階搜尋熱門關鍵字字級小中大分享FacebookPlurkTwitterlineEmail:::防疫紓困專區機關介紹首長介紹業務職掌機關通訊錄所屬機關(家防中心)人事專區公開資訊政府資訊公開統計專區預決算專區法規資訊廉政專區兒童少年福利委員會及其他會議相關資料經濟補助福利服務早期療育兒童遊樂設施管理機構專區兒少福利機構專業人員訓練相關網站相關法規青少福利中心服務統計兒童權利公約(CRC)專區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之公告(公告單位:社會局)違反幼兒教育及照顧法暨教保服務人員條例之名單(公告單位:教育局)兒少權益育兒資訊專區托育補助育兒津貼臺南市托嬰中心居家托育服務臺南市親子悠遊館臺南市社區公共托育家園保母登記專區婦女福利委員會婦女服務中心新住民家庭服務婦女團體培力與服務方案補助法規政策與資源老人福利福利與服務機構管理與照顧服務機構床位查詢長照服務(照管中心)身心障礙者福利公告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推動小組身心障礙鑑定與需求評估(ICF)身心障礙者相關證件核發愛心卡及愛心陪伴卡復康巴士個人照顧、家庭支持、社會參與經濟補助機構服務臺南市政府無障礙福利之家臺南市身心障礙團體提供展演一覽表社會救助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社會救助通報脫貧方案兒童與少年未來教育及發展帳戶醫療補助急難救助實物銀行社會救助金專戶其他民間資源運用社會救助相關法規國民年金災害防救防災訊息公告相關網站連結0206震災專區歷史專案相關法規/計畫公益彩券資訊公開相關法規公益彩劵回饋金公彩標章識別規範&宣導專區社福基金會財團法人臺南市社會福利慈善事業基金會臺南市財團法人社會福利慈善事業基金會名冊人民團體人民團體合作社公益勸募社區發展社區籌組及成立社區會務輔導社區發展協會名冊社區統計資料申請衛生福利部補助社區創新扶植方案社區資源索引社會福利服務中心脆弱家庭毒品成癮者家庭支持性服務遊民業務社會福利服務中心連絡資料社工專業制度



2. 彰化縣中低收入戶罹患重傷病看護補助辦法

二、補助對象: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因傷病產生之醫療或看護費用者,中低收入戶須符合相關規定,(中低收入戶醫療部份須達到3個月內醫療費用累計超過3萬元;​ ...http://www.w3.org/TR/xhtml1/DTD/xhtml1-transitional.dtd">社會救助專區-【彰化縣政府-社會處】跳到主要內容區塊:::網站導覽回首頁回縣府全球資訊網Menu請輸入關鍵字單位介紹訊息中心便民服務法令規章民意信箱業務專區相關連結 :::業務專區防疫紓困專區長青福利專區社會發展專區兒少福利專區婦女及新住民福利專區身心障礙專區公益彩券專區社會救助專區1.社會救助2.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隔離或檢疫期間防疫補償3.資源整合專區4.國民年金5.防災專區6.兒童及少年未來教育與發展帳戶7.急難紓困(原馬上關懷專案)專區保護服務專區志願服務專區性別平等業務專區社會工作專區家庭福利服務中心專區網站勘誤通報GO:::首頁>業務專區>社會救助專區社會救助專區1-4.中低收入戶傷病醫療及看護費補助一、補助目的:紓解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人員因傷病產生之醫療及看護費壓力。

二、補助對象: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因傷病產生之醫療或看護費用者,中低收入戶須符合相關規定,(中低收入戶醫療部份須達到3個月內醫療費用累計超過3萬元;設籍本縣無力負擔醫療費用者,醫療部份須達到3個月內醫療費用累計超過5萬元;中低收入戶看護費用每月自行負擔費用累計超過3萬元或近3個月內累計超過5萬元以上者)。

三、承辦資訊:科別:社會工作及救助科電話:04-7532225傳真:04-7285856聯絡人:黃科員檔案下載:彰化縣中低收入戶罹患重傷病看護補助辦法(100Kb).pdf彰化縣中低收入戶醫療補助審核業規定(234Kb).pdf申請所需表單說明(59Kb).pdf看護及醫療申請查定表(94Kb).pdf僱請看護證明書(45Kb).pdf看護費用收據(49Kb).pdf醫療自費項目說明(103Kb).pdf領款收據(92Kb).pdf保險切結書(47Kb).pdf代理-保險切結書(48Kb).pdf代領切結書(56Kb).pdf代領切結書-本人死亡(56Kb).pdf代領切結書-醫療費撥付醫院(49Kb).pdf本府提供使用者有文書軟體選擇的權利,本網站文件皆為開放文件格式(OpenDocumentFormat,ODF),建議您安裝免費開源軟體或以您慣用的軟體開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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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辦理中低收入老人重病住院看護補助|新北市政府福利補助自己查

辦理中低收入老人重病住院看護補助. 福利說明:. 服務說明:符合本補助規定之補助對象可向各區公所提出申請,由區公所審查核定後送本府撥款。

補助費用核實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網站導覽場館優惠免帶證福利項目一覽表搜尋熱門:生育獎勵金、育兒、托育費用目前位置:福利項目搜尋/辦理中低收入老人重病住院看護補助福利項目說明福利名稱:辦理中低收入老人重病住院看護補助福利說明:服務說明:符合本補助規定之補助對象可向各區公所提出申請,由區公所審查核定後送本府撥款。

補助費用核實計算,每人每日最高補助新臺幣900元,半日最高補助新臺幣500元;每年度最高補助新臺幣9萬元。

二、申請對象:設籍並實際居住本市,經審查符合本府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領取資格,於最近3個月內罹患嚴重傷病住院治療,同時具有下列各款情形,得申請重病住院看護補助:(一)無家屬可提供照顧或家屬無力提供照顧,經醫師證明須僱請專人看護,且有照顧事實。

但不含入住加護病房、長期慢性病療養及醫院呼吸治療中心之醫療看護。

(二)未僱請外籍看護工。

(三)未領有中低收入老人特別照顧津貼者。

補助內容:補助費用核實計算每人每日最高補助900元,半日最高補助500元;每年度最高補助9萬元。

(須經醫師證明)承辦單位:老人福利科承辦人員:李秉霏連絡電話:本市境內1999,(02)2960-3456轉3761傳真:2965-0149應備證件:一、新北市○○區中低收入老人重病住院看護補助申請表。

二、戶口名簿影本。

三、僱請看護服務證明書(須由醫療院所之醫師、護理師或社工員蓋章證明)。

四、診斷證明書正本(醫囑部分應註明須專人看護及入、出院時間,如有入住加護病房者,應註明入住加護病房期間)。

五、看護費用收據正本(貼足千分之四印花)。

六、照顧服務員之身分證正、反面影本(非本國籍之照顧服務員,須檢附有效期限內之居留證影本)及結業證書或單一級技術士證影本。

七、申請人郵局存摺封面影本。

八、領據九、如委託他人辦理者,應檢附受委託人之身分證供查核。

十、新北市政府查調戶籍資料申請授權書。

*中低收入老人證明書(由公所自行開立民眾免檢附)。

*戶口名簿影本。

(經民眾同意後,得由相關單位代為查調)申請方式:符合本要點規定之補助對象可向各區公所提出申請,經區公所審查核定後發函通知民眾,並送本府撥款。

交付方式:經審查符合補助資格者,本補助款項由本府逕撥匯至申請人帳戶。

處理期限:12天備註欄:免費申請表單下載:前往檔案下載頁面(另開新視窗)申辦地點:板橋區新北市政府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02-29603456www.ntpc.gov.tw



4. 臺中市老人傷病住院醫療及看護費用補助

關閉臺中市老人傷病住院醫療及看護費用補助返回:::現在位置首頁>社會福利總覽>老人>老人福利友善列印回上一頁分享FacebookTwitterLINE項目名稱臺中市老人傷病住院醫療及看護費用補助服務專線22289111#37464張約用人員對象、標準看護費用補助部分:1.設籍本市之老人,並領有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者或領有榮民院外就養金之榮民符合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資格者。

2. 公費安置於本府委託照顧機構符合申請規定且具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或低收入戶資格之老人。

3. 醫療費用補助部分:符合本補助要點第二點補助對象其家庭總收入按全家人口平均分配,每人每月未達當年公佈最低生活費標準二點五倍,無力負擔醫療應自行負擔之傷病費用者。

補助金額看護費用補助部分:1.列冊低收入戶之老人,每人每日最高補助看護費用新臺幣一千八百元,由家人看護每人每日最高補助看護費用新臺幣七百五十元。

2.符合本補助要點第二點第一款之補助對象其家庭總收入未達當年度每人每月最低標準生活費之一點五倍者,每人每日最高補助看護費用新臺幣一千五百元,由家人看護每人每日最高補助看護費用新臺幣七百五十元。

3.符合本補助要點第二點第一款之補助對象其家庭總收入達當年度每人每月最低標準生活費一點五倍者至二點五倍者,每人每日最高補助看護費用新臺幣七百五十元,由家人看護每人每日最高補助看護費用新臺幣三百七十五元。

4.實際支付費用低於補助標準者,以實際支付金額或天數核定補助款。

5.每人每年最高補助一百二十日。

醫療費用補助部分:1.補助項目:為全民健康保險就醫之自行負擔醫療費用。

最近三個月應自行負擔醫療費用累計超過新臺幣五萬元者,以疾病、傷害之醫療為限。

2.補助其應自行負擔之醫療費用百分之五十。

3.每人每年度傷病醫療補助以新臺幣十五萬元整為限。

應備文件看護費用補助部分:1.申請人國民身分證影本、戶口名簿影本或電子戶籍謄本。

2.列冊低收入戶證明或領有或列冊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證明。

3.醫院診斷證明書正本,其醫囑部分應敘明申請人住院期間「須專人看護」、入出院時間及註明入住加護病房、隔離病房等各病房起訖日期。



4.醫院開具之臺中市老人傷病住院看護證明書。

5.申請人或具領人之郵局或金融機構存摺封面影本。

6.具領人收據。

7.僱請專職人員看護者,該專職人員應具照顧服務員資格,並應檢附看護費用收據正本(需載明看護日期、時間起迄及每日看護費用)、切結書、照顧服務員結業證書影本或照顧服務員技術士證書影本等資格證明文件、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如非本國籍之看護,須附有效期限內之居留證影本)。

8.申請人由家人看護者,應檢附親屬關係證明書文件(如戶籍謄本、身分證)、切結書,不需檢附看護費用收據。

9.申請人因故無法親自具領補助款者,應另檢附委託書委由代理人具領;代理具領人應以申請人之家屬為優先,里幹事、社工員或與本府簽約之照顧機構等得代為具領。

10.申請人未及提出申請即死亡者,由法定繼承人具領;法定繼承人有二人以上時,應檢附國民身分證影本及共同委任切結書,由受任人具領;如無法定繼承人者,不予發放,但與本府簽約之照顧機構代為具領者,不在此限。

醫療費用補助部分:1.申請人國民身分證影本、戶口名簿影本或電子戶籍謄本。

2.領有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證明。

3.醫院診斷證明書正本。

4.醫療費用收據正本。

5.申請人或具領人之郵局或金融機構存摺封面影本。

 6.切結書。

7.具領人收據。

受理單位申請人應於出院後三個月內填具申請表,向本市區公所提出申請,區公所審核後送交社會局核發。

作業流程申請人檢附證件填申請表-區公所收件、初審-送社會局複審-撥款申請人。

市府分類:社會福利發布日期:2019-04-02點閱次數:69416檔案下載(或附件)臺中市老人傷病住院醫療及看護費用補助要點.pdfpdf111KB老人傷病住院醫療及看護費用補助申請核定表.odtodt24KB老人傷病住院看護證明書(附件2).odtodt5KB具領人收據(附件3).odtodt5KB申請臺中市老人傷病住院醫療費用補助專職人員看護切結書(附件4).odtodt5KB申請臺中市老人傷病住院醫療費用補助家人看護切結書(附件5).odtodt5KB申請臺中市老人傷病住院醫療費用補助切結



5. 高雄市經濟弱勢市民醫療補助

2.本市列冊領有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或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證明。

3.醫療院所診斷證明書正本。

(須載明住院期間須聘僱專人看護之必要及 ...網站導覽員工專區常見問題聯絡我們語系熱門關鍵字:福利專區▶少子女化對策專區▶強化社會安全網▶兒童及少年福利▶托育福利▶老人福利▶身心障礙福利▶社會救助▶婦女福利▶單親及特境家庭福利▶新住民家庭服務▶家庭暴力及性侵害▶社工專業與志願服務▶社區發展協會▶人民團體▶合作社▶公益勸募▶社福基金會▶災害整備與災後重建▶統計專區▶政府資訊公開▶研究發展▶檔案應用專區▶國民年金公開資訊▶最新消息▶重要訊息▶社政新聞▶活動訊息▶採購公告▶人事徵才▶施政重點便民服務▶福利地圖▶福利諮詢▶聯絡我們▶下載專區▶法規下載▶常見問題▶捐款徵信▶公益彩券▶愛心「捐贈碼」專區宣導專區▶影音專區▶社福專刊▶社福廣播機關介紹▶局長簡介▶組織編制▶各單位業務職掌與聯絡資訊▶交通地圖與聯絡資訊福利專區少子女化對策專區強化社會安全網兒童及少年福利托育福利老人福利身心障礙福利社會救助婦女福利單親及特境家庭福利新住民家庭服務家庭暴力及性侵害社工專業與志願服務社區發展協會人民團體合作社公益勸募社福基金會災害整備與災後重建核銷及統計專區政府資訊公開研究發展檔案應用專區國民年金更多項目首頁>社會救助>高雄市經濟弱勢市民醫療補助(含看護費補助)社會救助高雄市經濟弱勢市民醫療補助(含看護費補助)經濟弱勢市民醫療補助辦法(醫療費補助)申請資格1.設籍本市並符合下列資格之一者:(1)本市列冊之低收入戶。

(2)本市列冊之中低收入戶。

2.應於出院或醫療行為發生後3個月內提出申請。

 福利內容1.本市列冊之低收入戶,其醫療費用扣除不補助項目後全額補助,但每人每年以新臺幣15萬元為限。

2.本市列冊之中低收入戶,醫療費用超過新臺幣3萬元部分,扣除不補助項目後補助百分之八十,但每人每年以新臺幣15萬元為限。

(醫療費用不補助項目:義齒、齒列矯正、證明書、指定藥品或材料費、衛材費、自購藥品或器材、掛號費、指定病房之費用、屬健保給付而選擇自費醫療之費用等) 應備文件1.申請表。

2.本市列冊領有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證明。

3.健保卡正面影本。

4.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5.醫療院所診斷證明書正本(如有申請健保给付未涵蓋之醫療費用者,須載明確有醫療之必要、使用自費品項之原因及入出院日期;入出院日期須與醫療費用收據一致),必要時,主管機關得經申請人書面同意向醫療院所查調相關資料。

6.金融機構存摺封面影本及領款收據。

7.醫療院所之醫療費用明細及其收據正本;如申請人檢附繳費通知單,主管機關得將補助款項直接撥付醫療院所。

8.委託第三人辦理者,應檢附受託代辦人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9.其他經主管機關指定之文件。

 辦理單位戶籍地區公所社會(經)課社會局社會救助科:3368333轉2060、2061經濟弱勢市民醫療補助辦法(看護費補助)申請資格1.設籍本市並符合下列資格之一者:(1)本市列冊之低收入戶。

(2)本市列冊之中低收入戶。

(3)領有本市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者。

(4)領有本市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者。

2.應於出院或看護行為發生後3個月內提出申請。

福利內容1.本市列冊之低收入戶者,每人每日最高新臺幣1,200元,但每人每年以新臺幣15萬元為限。

2.本市列冊之中低收入戶、領有本市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或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者,最近一個月自行負擔看護費用累計超過新臺幣3萬元或最近三個月累計超過新臺幣5萬元部分,每人每日最高補助500元(僅補助超過3萬元或5萬元部份),但每人每年以新臺幣6萬元為限。

3.看護費補助每人每日最高補助額度,一日係以全日班(24小時)計算,但看護時數累計不足24小時者不予補助。

非一對一看護者,補助金額依看護人數比例計算。

應備文件1.申請表。

2.本市列冊領有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或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證明。

3.醫療院所診斷證明書正本。

(須載明住院期間須聘僱專人看護之必要及入出院日期;如有住入隔離或加護病房者,亦應載明入出之日期。

),必要時,主管機關得經申請人書面同意向醫療院所查調相關資料。

4.金融機構存摺封面影本及領款收據。

5.家屬無法看護之相關證明文件。<



6. 臺南市政府社會局-低收入戶傷病住院看護費用補助

低收入戶傷病住院看護費用補助 · 1.補助金額每人每日最高補助新臺幣一千五百元,​每人每年度內最高補助新臺幣十二萬元。

· 2.每日補助金額之計算以二十四小時計,​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手機版選單search搜尋搜尋進階搜尋分享FacebookPlurkTwitterlineEmail防疫紓困專區機關介紹首長介紹業務職掌機關通訊錄所屬機關(家防中心)人事專區公開資訊政府資訊公開統計專區預決算專區法規資訊廉政專區兒童少年福利委員會及其他會議相關資料經濟補助福利服務早期療育兒童遊樂設施管理機構專區兒少福利機構專業人員訓練相關網站相關法規青少福利中心服務統計兒童權利公約(CRC)專區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之公告(公告單位:社會局)違反幼兒教育及照顧法暨教保服務人員條例之名單(公告單位:教育局)兒少權益育兒資訊專區托育補助育兒津貼臺南市托嬰中心居家托育服務臺南市親子悠遊館臺南市社區公共托育家園保母登記專區婦女福利委員會婦女服務中心新住民家庭服務婦女團體培力與服務方案補助法規政策與資源老人福利福利與服務機構管理與照顧服務機構床位查詢長照服務(照管中心)身心障礙者福利公告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推動小組身心障礙鑑定與需求評估(ICF)身心障礙者相關證件核發愛心卡及愛心陪伴卡復康巴士個人照顧、家庭支持、社會參與經濟補助機構服務臺南市政府無障礙福利之家臺南市身心障礙團體提供展演一覽表社會救助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社會救助通報脫貧方案兒童與少年未來教育及發展帳戶醫療補助急難救助實物銀行社會救助金專戶其他民間資源運用社會救助相關法規國民年金災害防救防災訊息公告相關網站連結0206震災專區歷史專案相關法規/計畫公益彩券資訊公開相關法規公益彩劵回饋金公彩標章識別規範&宣導專區社福基金會財團法人臺南市社會福利慈善事業基金會臺南市財團法人社會福利慈善事業基金會名冊人民團體人民團體合作社公益勸募社區發展社區籌組及成立社區會務輔導社區發展協會名冊社區統計資料申請衛生福利部補助社區創新扶植方案社區資源索引社會福利服務中心脆弱家庭毒品成癮者家庭支持性服務遊民業務社會福利服務中心連絡資料社工專業制度社會工作師執業執照暨社會工作師事務所開業執照核發及管理社工人身安全社工勞動保障社會工作實習督導社會工作專業人員表揚中石化汙染補助專案生活照顧計畫委員會補助對象執行狀況相關法規臺南市松柏育樂中心關於我們業務介紹課程資訊常見問題地圖公開資訊表單下載臺南市政府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社會福利機構空位查詢性別主流化專區性別主流化實施計畫及運作機制性別意識培力及性別平等宣導性別影響評估性別統計與分析性別預算相關網站常見問答熱門關鍵字上方連結網站導覽回首頁局長信箱English市府網站下方連結隱私權及安全政策:::上方連結網站導覽回首頁局長信箱English市府網站臺南市政府社會局search搜尋搜尋進階搜尋熱門關鍵字字級小中大分享FacebookPlurkTwitterlineEmail:::防疫紓困專區機關介紹首長介紹業務職掌機關通訊錄所屬機關(家防中心)人事專區公開資訊政府資訊公開統計專區預決算專區法規資訊廉政專區兒童少年福利委員會及其他會議相關資料經濟補助福利服務早期療育兒童遊樂設施管理機構專區兒少福利機構專業人員訓練相關網站相關法規青少福利中心服務統計兒童權利公約(CRC)專區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之公告(公告單位:社會局)違反幼兒教育及照顧法暨教保服務人員條例之名單(公告單位:教育局)兒少權益育兒資訊專區托育補助育兒津貼臺南市托嬰中心居家托育服務臺南市親子悠遊館臺南市社區公共托育家園保母登記專區婦女福利委員會婦女服務中心新住民家庭服務婦女團體培力與服務方案補助法規政策與資源老人福利福利與服務機構管理與照顧服務機構床位查詢長照服務(照管中心)身心障礙者福利公告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推動小組身心障礙鑑定與需求評估(ICF)身心障礙者相關證件核發愛心卡及愛心陪伴卡復康巴士個人照顧、家庭支持、社會參與經濟補助機構服務臺南市政府無障礙福利之家臺南市身心障礙團體提供展演一覽表社會救助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社會救助通報脫貧方案兒童與少年未來教育及發展帳戶醫療補助急難救助實物銀行社會救助金專戶其他民間資源運用社會救助相關法規國民年金災害防救防災訊息公告相關網站連結0206震災專區歷史專案相關法規/計畫公益彩券資訊公開相關法規公益彩劵回饋金公彩標章識別規範&宣導專區社福基金會財團法人臺南市社會福利慈善事業基金會臺南市財團法人社會福利慈善事業基金會名冊人民團體人民團體合作社公益勸募社區發展社區籌組及成立社區會務輔導社區發展協會名冊社區統計資料申請衛生福利部補助社區創新扶植方案社區資源索引社會福利服務中心脆弱家庭毒品成癮者家庭支持性服務遊民業務社會福利服務中心連絡資料社工



7. 臺北市政府社會局-臨時看護補助

領有政府機關核發之安置或養護補助者,每人每日最高補助750元,年度最高補助7​萬5,000元。

註1:領有中低收入老人特別照顧津貼之被照顧者、居家照顧服務補助​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search請輸入關鍵字搜尋進階搜尋分享分享至Facebook[另開新視窗]分享至Plurk[另開新視窗]分享至twitter[另開新視窗]分享至line[另開新視窗]分享至email[另開新視窗]本局簡介局長簡介組織架構業務職掌核稿分工福利政策服務成果歷史沿革臺北市政府社會局簡介策略地圖定期報告施政報告局務會議紀錄施政計畫機關政策白皮書執行情形議會工作報告社會局大事紀要預算決算書會計月報聯絡我們統計資料預告統計資料發布時間表性別統計相關業務年度統計統計年刊統計資料庫查詢系統捐款徵信簡介重大災害民間捐款-經費支用情形重大災害民間捐款-重大災害委員會社會局接受捐贈物資明細民間捐款-經費支用情形民間捐款-委員會重大災害民間捐款-重大災害委員會(整併前)臺北市防疫物資臺北市防疫捐款臺北市SARS民間捐款-委員會(已整併至重大災害委員會)常見問答雙語詞彙上方連結網站導覽回首頁English單一陳情臺北通下方連結隱私權政策資訊安全政策政府網站開放資料宣告位置與交通本站使用正體字員工入口:::本局簡介局長簡介組織架構業務職掌核稿分工福利政策服務成果歷史沿革臺北市政府社會局簡介策略地圖定期報告施政報告局務會議紀錄施政計畫機關政策白皮書執行情形議會工作報告社會局大事紀要預算決算書會計月報聯絡我們統計資料預告統計資料發布時間表性別統計相關業務年度統計統計年刊統計資料庫查詢系統捐款徵信簡介重大災害民間捐款-經費支用情形重大災害民間捐款-重大災害委員會社會局接受捐贈物資明細民間捐款-經費支用情形民間捐款-委員會重大災害民間捐款-重大災害委員會(整併前)臺北市防疫物資臺北市防疫捐款臺北市SARS民間捐款-委員會(已整併至重大災害委員會)常見問答雙語詞彙臺北市政府社會局上方連結網站導覽回首頁English單一陳情臺北通search請輸入關鍵字搜尋進階搜尋字級小中大分享分享至Facebook[另開新視窗]分享至Plurk[另開新視窗]分享至twitter[另開新視窗]分享至line[另開新視窗]分享至email[另開新視窗]首頁相關服務生活危機服務臨時看護補助臨時看護補助網頁功能列印內容[另開新視窗]注音:::臨時看護費用補助業務聯絡窗口江先生傳真號碼02-27597773聯絡電話1999(外縣市02-27208889)轉1633電子信箱意見信箱地址11008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2樓東北區洽辦單位1.社會局所屬各社會福利服務中心及平價住宅社工員辦公室。

2.居住於安置機構之申請人,由安置機構以公文代轉相關申請文件向社會局社會工作科提出申請(電話:02-27206528)。

服務內容說明1.低收入戶或社會局輔導個案每日最高補助1,800元,年度最高補助金額為18萬元。

領有政府機關核發之安置或養護補助者,每人每日最高補助1,200元,年度最高補助15萬元。

2.符合本市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申請資格或領有老人收容安置補助者,每日最高補助900元,年度最高補助金額為9萬元。

領有政府機關核發之安置或養護補助者,每人每日最高補助750元,年度最高補助7萬5,000元。

註1:領有中低收入老人特別照顧津貼之被照顧者、居家照顧服務補助、老人或身心障礙者日間照顧服務補助、家庭托顧服務補助或身心障礙者臨時及短期照顧服務者,不得於同時段重複申領本補助。

長期慢性疾病亦不在補助範圍內。

註2:本補助應於照顧服務員提供看護服務結束日起三個月內提出申請,逾期不予補助。

服務對象因緊急傷病住院,經醫師證明須專人看護,且無家屬或經社會局評估認定家屬無力提供照顧之下列對象:1.本市列冊之低收入戶。

2.符合本市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申請資格或領有老人收容安置補助者。

3.本局輔導中之個案(經社工員評估確認需要專案協助)。

註:申請人應先洽詢本局所屬單位評估補助與否及補助額度。

應備文件(一)申請書正本。

(二)由醫院之護理師或社會工作人員蓋章證明之看護服務證明書正本。

(三)診斷證明書正本,其醫囑部分應載明申請人住院期間須專人看護及入出院時間。

(四)照顧服務員之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及照顧服務員資格證明文件影本。

(五)非本國籍之照顧服務員,須檢附有效期限內之居留證及工作證影本;外籍或大陸籍配偶,免附工作證影本。

(六)申請人或其指定帳戶之存



8. 社會救助

2.本市列冊領有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或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證明。

3.醫療院所診斷證明書正本。

(須載明住院期間須聘僱專人看護之必要及 ...網站導覽員工專區常見問題聯絡我們語系熱門關鍵字:福利專區▶少子女化對策專區▶強化社會安全網▶兒童及少年福利▶托育福利▶老人福利▶身心障礙福利▶社會救助▶婦女福利▶單親及特境家庭福利▶新住民家庭服務▶家庭暴力及性侵害▶社工專業與志願服務▶社區發展協會▶人民團體▶合作社▶公益勸募▶社福基金會▶災害整備與災後重建▶統計專區▶政府資訊公開▶研究發展▶檔案應用專區▶國民年金公開資訊▶最新消息▶重要訊息▶社政新聞▶活動訊息▶採購公告▶人事徵才▶施政重點便民服務▶福利地圖▶福利諮詢▶聯絡我們▶下載專區▶法規下載▶常見問題▶捐款徵信▶公益彩券▶愛心「捐贈碼」專區宣導專區▶影音專區▶社福專刊▶社福廣播機關介紹▶局長簡介▶組織編制▶各單位業務職掌與聯絡資訊▶交通地圖與聯絡資訊福利專區少子女化對策專區強化社會安全網兒童及少年福利托育福利老人福利身心障礙福利社會救助婦女福利單親及特境家庭福利新住民家庭服務家庭暴力及性侵害社工專業與志願服務社區發展協會人民團體合作社公益勸募社福基金會災害整備與災後重建核銷及統計專區政府資訊公開研究發展檔案應用專區國民年金更多項目首頁>社會救助>高雄市經濟弱勢市民醫療補助(含看護費補助)社會救助高雄市經濟弱勢市民醫療補助(含看護費補助)經濟弱勢市民醫療補助辦法(醫療費補助)申請資格1.設籍本市並符合下列資格之一者:(1)本市列冊之低收入戶。

(2)本市列冊之中低收入戶。

2.應於出院或醫療行為發生後3個月內提出申請。

 福利內容1.本市列冊之低收入戶,其醫療費用扣除不補助項目後全額補助,但每人每年以新臺幣15萬元為限。

2.本市列冊之中低收入戶,醫療費用超過新臺幣3萬元部分,扣除不補助項目後補助百分之八十,但每人每年以新臺幣15萬元為限。

(醫療費用不補助項目:義齒、齒列矯正、證明書、指定藥品或材料費、衛材費、自購藥品或器材、掛號費、指定病房之費用、屬健保給付而選擇自費醫療之費用等) 應備文件1.申請表。

2.本市列冊領有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證明。

3.健保卡正面影本。

4.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5.醫療院所診斷證明書正本(如有申請健保给付未涵蓋之醫療費用者,須載明確有醫療之必要、使用自費品項之原因及入出院日期;入出院日期須與醫療費用收據一致),必要時,主管機關得經申請人書面同意向醫療院所查調相關資料。

6.金融機構存摺封面影本及領款收據。

7.醫療院所之醫療費用明細及其收據正本;如申請人檢附繳費通知單,主管機關得將補助款項直接撥付醫療院所。

8.委託第三人辦理者,應檢附受託代辦人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9.其他經主管機關指定之文件。

 辦理單位戶籍地區公所社會(經)課社會局社會救助科:3368333轉2060、2061經濟弱勢市民醫療補助辦法(看護費補助)申請資格1.設籍本市並符合下列資格之一者:(1)本市列冊之低收入戶。

(2)本市列冊之中低收入戶。

(3)領有本市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者。

(4)領有本市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者。

2.應於出院或看護行為發生後3個月內提出申請。

福利內容1.本市列冊之低收入戶者,每人每日最高新臺幣1,200元,但每人每年以新臺幣15萬元為限。

2.本市列冊之中低收入戶、領有本市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或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者,最近一個月自行負擔看護費用累計超過新臺幣3萬元或最近三個月累計超過新臺幣5萬元部分,每人每日最高補助500元(僅補助超過3萬元或5萬元部份),但每人每年以新臺幣6萬元為限。

3.看護費補助每人每日最高補助額度,一日係以全日班(24小時)計算,但看護時數累計不足24小時者不予補助。

非一對一看護者,補助金額依看護人數比例計算。

應備文件1.申請表。

2.本市列冊領有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或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證明。

3.醫療院所診斷證明書正本。

(須載明住院期間須聘僱專人看護之必要及入出院日期;如有住入隔離或加護病房者,亦應載明入出之日期。

),必要時,主管機關得經申請人書面同意向醫療院所查調相關資料。

4.金融機構存摺封面影本及領款收據。

5.家屬無法看護之相關證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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