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收入戶老人生活補助延伸文章資訊,搜尋引擎最佳文章推薦

1. 低收入戶生活補助

a.一款低收入戶:戶內每人每月發給生活費7,100元。

... c.三款低收入戶:每年三節每戶1,000元。

d.戶內如有身心障礙或老人另發給身心障礙生活補助費(中度以上 ...訂閱電子報留言區聯絡我們網站地圖守護天使推動聯盟YouTube關於老盟緣起、宗旨、願景未來工作計劃老盟軌跡工作成果我們的夥伴北區會員中區會員南區會員東區會員加入會員愛的手鍊加入志工最新消息最新消息新聞專案列表福利議題長期照護健康老化老人保護好用資源友善連結政府機關知識寶庫老人福利法規經濟安全(國民年金議題)全民健康保險議題全國銀髮族高峰會老人財產信託議題老人就醫安全議題高齡化住宅政策議題休閒運動老人福利B老人福利C社區式照顧服務開展社區式照顧諮詢服務培力輔導長照資源官網專家投稿專欄相關活動出版品盟訊新書上架老盟書屋圖書類DM出版品教學光碟好書推薦線上報名線上報名線上報名註冊線上報名登入忘記密碼檔案下載檔案下載討論區問與答捐款愛心捐款募款活動訊息公告捐款芳名錄守護天使推動聯盟YouTube有一天,我們都會老!愛心行動溫暖老人的心~愛心捐款友善連結知識寶庫老人福利B老人福利C社區式照顧服務 首頁好用資源照顧服務資源經濟津貼扶助低收入戶生活補助1、補助對象    (1)家庭總收入分配全家人口平均每人每月低於最低生活費(97年台灣省為9,829元,台北市為14,152元,高雄市為10,991元,福建省6,500元)。

    (2)台灣省:全家人口之現金(含存款本金、利息)、有價證券及投資合計金額,每人每年未超過55,000元;全家人口之土地公告現值及房屋評定標準價格合計金額未超過260萬元。

    (3)台北市:全家人口之現金(含存款本金、利息)、有價證券及投資合計金額,每人每年未超過150,000元;全家人口之土地公告現值及房屋評定標準價格合計金額未超過500萬元;房屋合理空間第一人40平方公尺,每增加一人得增加13平方公尺。

    (4)高雄市:全家4口以內(含4口)之現金(含存款本金、利息)、有價證券及投資合計金額,不超過30萬元,逾4口者,每增加1口增加5萬元;全家人口之土地公告現值及房屋評定標準價格合計金額未超過260萬元。

    (5)家庭之計算人口範圍,除申請人外,包括下列人員:              1.配偶。

              2.直系血親。

              3.同一戶籍或共同生活之兄弟姊妹。

              4.前三款以外,認列綜合所得稅扶養親屬免稅額之納稅義務人。

  前項各款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列入應計算人口範圍:              1.不得在臺灣地區工作之非本國籍配偶或大陸地區配偶。

              2.未共同生活且無扶養事實之特定境遇單親家庭直系血親尊親屬。

              3.無工作收入、未共同生活且無扶養能力之已結婚直系血親卑親屬。

              4.應徵集召集入營服兵役或替代役現役。

              5.在學領有公費2、補助項目及標準    (1)全民健康保險費全額由政府補助,享免費醫療。

    (2)生活費補助:    台灣省       a.一款低收入戶:戶內每人每月發給生活費7,100元。

       b.二款低收入戶:每戶每月補助生活費4,000元        c.三款低收入戶:每年三節每戶1,000元。

       d.戶內如有身心障礙或老人另發給身心障礙生活補助費(中度以上7,000元;輕度4,000元)或老人生活津貼(6,000元)。

    台北市       a.第0類低收入戶:戶內每人每月發給生活費11,625元,第三口(含)以上8,719元。

       b.第1類低收入戶:每人每月補助生活費8,950元。

        c.第2類低收入戶:全戶每月補助生活費4,813元。

        d.第3類低收入戶:家戶內有18歲以下兒童及青少年,每增加一口該戶加發5,285元。

       e.第4類低收入戶:家戶內有6-18歲以下兒童及青少年,每戶增加1,000元;6歲以下兒童每增加一口,加發2,500元。

       f.戶內如有身心障礙或老人另發給身心障礙生活補助費(中度以上7,000元、輕度4,000元)或老人生活津貼(6,000元)。

高雄市



2. 如何申請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

跳到主要內容手機主選單收合鈕:::首頁網站導覽寫信給署長常見問題字級:社家署全球資訊網關鍵字搜尋兒童版英文版活動資訊寫信給署長社會及家庭署臉書影音專區公告資訊最新消息新聞稿活動訊息徵才專區闢謠專區機關介紹主題專區少子女化專區-110年8月起適用育兒津貼及托育準公共專區身心障礙福利綜合企劃婦女福利社福機構公共安全專區各縣市托嬰中心及托育人員違反兒少...兒少福利家庭支持社會役專區老人福利常見問答性別平等專區廉政專區便民服務服務據點行政庶務專區影音專區宣導短片活動花絮政府資訊公開專區施政計畫及施政報告出版品及研究報告社區發展季刊內部控制聲明書預算書及決算書電子書會計報告獎補助經費明細表會計制度社福、公彩及長照服務發展基金獎(...本署302專戶接受各界捐款收支情...辦理政策宣導相關廣告執行情形表菸品健康福利捐運用說明統計資料機關聯絡資訊業務基本聯絡資訊各單位聯絡資訊社會福利機構通訊錄本署相關網站常見問答綜合企劃婦女福利兒少福利老人福利家庭支持身心障礙福利:::目前位置:首頁主題專區常見問答老人福利發布時間:110/04/07點閱率:7273如何申請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一、補助對象:依據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發給辦法第2條,符合下列規定之老人:(一)年滿65歲,並實際居住於戶籍所在地之直轄市、縣(市),且最近1年居住國內超過183日;(二)未接受政府公費收容安置;(三)家庭總收入按全家人口平均分配,每人每月未超過中央主管機關或直轄市主管機關當年公布最低生活費標準之2.5倍,且未超過臺灣地區平均每人每月消費支出之1.5倍;(四)全家人口存款本金、投資及有價證券按面額計算之合計金額未超過一定數額(五)全家人口所有之土地或房屋未逾越合理之居住空間;(六)未入獄服刑、因案羈押或依法拘禁。

二、申請程序: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向戶籍所在地之鄉(鎮、市、區)公所以書面提出申請。

三、發給金額:(一)未達最低生活費1.5倍,且未超過臺灣地區平均每人每月消費支出之1.5倍者,自109年起每月發給新臺幣7,759元。

(二)達最低生活費1.5倍以上,未達2.5倍,且未超過臺灣地區平均每人每月消費支出之1.5倍者,自109年起每月發給新臺幣3,879元。

底部連結區收合鍵:::婦女福利服務台灣國家婦女館婦女福利服務中心兒少福利兒少福利與權益推動小組育有未滿2歲育兒津貼兒少生活及醫療扶助兒童權利公約兒少安全專區兒少安置及教養機構專區身障福利行政院身心障礙者權益推動小組身心障礙福利簡介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專區身心障礙服務入口網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老人福利衛生福利部老人福利推動小組長照政策專區老人福利機構專區社區照顧關懷據點專區家庭支持托育服務強化社會安全網育兒親職網收出養媒合服務專區綜合企劃行政院社會福利推動委員會前瞻基礎建設計畫專區社福與公彩補助專區社會福利績效考核社會福利公益信託社區發展季刊查詢便民服務美豬美牛進口議題專區衛生福利e寶箱檔案下載檔案應用服務民意調查/問卷調查招標公告其他連結署本部115204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六段488號12樓|聯絡電話:(02)2653-1776|署本部位置圖臺中辦公室408205臺中市南屯區黎明路二段503號5樓|連絡電話:(04)2250-2850|臺中辦公室位置圖建議瀏覽器:Chrome、Firefox、IE10以上版本(螢幕最佳顯示效果為1280*960)隱私權保護政策網站安全政策政府網站資料開放宣告瀏覽人次:994155



3. 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發給辦法-全國法規資料庫

跳至主要內容:::現在位置:首頁中央法規所有條文P下載友善列印加入資料夾:儲存確定新增資料夾管理資料夾所有條文法規名稱: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發給辦法EN修正日期:民國100年12月27日法規類別:行政>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目所有條文條號查詢條文檢索沿革第1條本辦法依老人福利法第十二條第三項規定訂定之。

第2條符合下列各款規定之老人,得申請發給生活津貼(以下簡稱本津貼):一、年滿六十五歲,並實際居住於戶籍所在地之直轄市、縣(市),且最近一年居住國內超過一百八十三日。

二、未接受政府公費收容安置。

三、家庭總收入按全家人口平均分配,每人每月未超過中央主管機關或直轄市主管機關當年公布最低生活費標準之二點五倍,且未超過臺灣地區平均每人每月消費支出之一點五倍。

四、全家人口存款本金、投資及有價證券按面額計算之合計金額未超過一定數額。

五、全家人口所有之土地或房屋未逾越合理之居住空間。

六、未入獄服刑、因案羈押或依法拘禁。

前項第三款所定申請本津貼之標準,如遇有特殊情形者,得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報請中央主管機關專案核定。

第3條前條第一項第四款所定一定數額,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依下列方式計算:一、全家人口存款本金、投資及有價證券按面額計算之合計金額未超過一人時為新臺幣二百五十萬元。

二、每增加一人,增加新臺幣二十五萬元。

第4條第二條第一項第五款所定合理之居住空間,其評定基準,由直轄市、縣(市)政府定之。

前項評定基準中,有關土地價值之計算,以公告土地現值為準據。

但下列土地,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認定者,不列入計算:一、未產生經濟效益之原住民保留地。

二、未產生經濟效益之公共設施保留地及具公用地役關係之既成道路。

前項第一款土地之認定,準用未產生經濟效益原住民保留地認定標準辦理。

房屋價值之計算,以評定標準價格為準據。

第5條申請發給本津貼者,應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向戶籍所在地之鄉(鎮、市、區)公所以書面提出申請。

申請人之各類所得及財產資料,由鄉(鎮、市、區)公所統一造冊,分別函請國稅局及稅捐稽徵單位提供最近一年度資料。

鄉(鎮、市、區)公所受理申請後,應依本辦法規定,儘速完成調查及初審,並報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核定。

第6條依第二條發給本津貼之標準如下:一、未達最低生活費一點五倍,且未超過臺灣地區平均每人每月消費支出之一點五倍者,每月發給新臺幣七千二百元。

二、達最低生活費一點五倍以上,未達二點五倍,且未超過臺灣地區平均每人每月消費支出之一點五倍者,每月發給新臺幣三千六百元。

前項所定金額,每四年調整一次,由中央主管機關參照中央主計機關發布之最近一年消費者物價指數較前次調整之前一年消費者物價指數成長率公告調整之。

但成長率為零或負數時,不予調整。

本津貼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或鄉(鎮、市、區)公所逕撥匯至申請人帳戶。

第7條本辦法所稱家庭總收入,指全家人口之工作收入、軍人退休俸(終身生活補助費)、政務人員、公教人員、公營事業人員月退休(職)金、存款利息、不動產收益及其他收入之總額。

所稱全家人口,其應計算人口範圍包括下列人員:一、申請人及其配偶。

二、負有扶養義務之子女及其配偶。

三、前款之人所扶養之無工作能力子女。

四、無第二款之人,以實際負擔扶養義務之孫子女。

五、前四款以外,認列綜合所得稅扶養親屬免稅額之納稅義務人。

第8條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列入前條全家人口應計算範圍:一、無共同生活事實之出嫁女兒或子為他人贅夫者及其配偶、子女。

二、無共同生活事實之已喪偶之媳、贅婿及其子女。

三、不得在臺灣地區工作之非本國籍配偶或大陸地區配偶。

四、應徵(召)集入營服兵役或替代役現役。

五、在學領有公費。

六、入獄服刑、因案羈押或依法拘禁。

七、失蹤,經向警察機關報案協尋未獲,達六個月以上。

前項人員符合前條第五款情形者,仍列入全家人口應計算範圍。

第9條全家人口,其有工作能力而未能就業者之收入,以依行政院勞工委員會最近一年公布之基本工資計算。

第10條全家人口,其工作收入中之各類所得資料無法查知者,依下列規定辦理:一、國民中、小學教師及職業軍人薪資所得,依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



4. 中低收入戶標準與資格是什麼?中低收入戶如何申請、有 ...

Mr.Market市場先生2021中低收入戶的資格公布後,和往年有所不同嗎?目前國內政府,在社會救濟或生活相關補助方面,大多都有這一項條件限制:必須是「低收入戶」或是「中低收入戶」,如果你具有上述資格,就有機會申請到如租屋補助、健保費減免、學雜費減免等生活上的優惠,但各縣市的中低收入戶標準都有所不同,以下文章帶你一起來看一下。

中低收入戶福利有哪些?教育扶助:25歲以下子女就讀高中(職)以上學校,學雜費部分減免,另可申請獎學金。

健保費補助:健保自付保費補助1/2。

(18歲以下兒童少年及70歲以上老人參加全民健康保險應自付之保險費全額補助)醫療費補助:患嚴重傷、病,所需醫療費用超過本人或扶養義務人所能負擔,補助部份醫療費用。

就業服務、職業訓練、以工代賑。

住宅租金補助喪葬補助老人津貼詳細補助項目各縣市有所不同,有需要的人,可以自行前往各縣市社會局查詢。

中低收入戶標準是什麼?中低收入戶申請步驟要申請為中低收入戶,你必須符合2大項目中低收下戶標準,才能進行後續的中低收入戶申請步驟。

中低收入戶的標準,第一項是「收入」、第二項是「家庭財產」。

收入的部分,必須在各縣市公告最低生活費的1.5倍以下;家庭財產部分,則分為動產與不動產兩大領域,同樣必須在各縣市公告限定範圍內。

點擊回顧歷史>>歷年最低生活費一覽表110年中低收入戶審核標準縣市平均所得(每人每月)動產限額(存款+投資等)不動產限額(每戶)臺灣省<19,932元每人每年11萬2,500元530萬元台北市<25,241元每人每年15萬元876萬元新北市<23,400元每人每年12萬元543萬元桃園市<22,922元每人每年11萬2,500元551萬元台中市<21,894元每人每年11萬2,500元534萬元台南市<19,956元每人每年11萬2,500元530萬元高雄市<20,012元每人每年11萬2,500元532萬元金門縣連江縣<18,153元每戶(4人內)每年60萬元第5人起每增加1人得增加15萬元413萬元資料來源:衛生福利部社會救助及社工司 資料整理:市場先生第一步:計算收入中低收入戶的資格,會因為你居住在不同的縣市,而有不一樣的條件,收入部分當然也不例外,甚至每年都會因應國家及各縣市生活條件的變化,有所調整。

如何知道自己是不是中低收入戶?並不是你符合收入資格就好,請看看下面表中的公式,算一下你們家的「家庭總收入/全家人數/12個月」,如果得出的數字是「各縣市公告最低生活費」1.5倍以下,才是真正符合「一半」的資格。

中低收入戶資格計算公式(收入部分)家庭總收入/全家人口<戶籍地公告最低生活費的1.5倍以下資料來源:社會局 資料整理:市場先生舉例來說,若你設籍新北市,全家有4人,那你們全家的每月總收入,低於9萬3千6百元(23400×4=93600),就代表已符合中低收入戶資格「一半」。

不同地區標準不同,看看上表,一樣是家中成員有4人,但若設籍金門縣或連江縣,則是每個月全家總收入低於7萬2612元才符合中低收入戶標準。

戶籍地公告最低生活費:資料來源:衛福部。

完整資料點此連結下載。

第2步:計算家庭財產若符合收入標準,接下來你要計算的是家庭財產的部分。

這個家庭財產限額,是包含所謂「動產」及「不動產」。

什麼是動產?如存款、基金、股票等投資商品單算;不動產則是包含土地、建築改良物、農作改良物及相關權利皆是,並且和收入一樣是以「家戶」作為計算標準,可見標準是非常嚴格的。

舉例來說,王大明未婚無子女,父母安在,設籍高雄的他,想申請中低收入戶資格,雖然計算完收入後符合初步資格,但他們家今年度的存款,加總後除以家庭人數3人,為20萬元,大大超過了高雄中低收入戶資格中的動產限額「每人每年11萬2,500元以內」,因此王大明是不符合申請資格的。

110年中低收入戶審核標準動產、不動產部分縣市動產限額(存款+投資等)不動產限額(每戶)臺灣省每人每年11萬2,500元530萬元台北市每人每年15萬元876萬元新北市每人每年12萬元543萬元桃園市每人每年11萬2,500元551萬元台中市每人每年11萬2,500元534萬元台南市每人每年11萬2,500元530萬元高雄市每人每年11萬2,500元532萬元金門縣連江縣每戶(4人內)每年60萬元第5人起每增加1人得增加15萬元413萬元資料來源:衛生福利部社會救助及社工司  整理:市場先生第3步:如何申請中低收入戶證明?申請中低收入戶證明要帶什麼?如果你符合以上資



5. 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

補助對象. 1.年滿65歲設籍並實際居住本市,且最近一年居住國內超過183日之市民。

2.未接受政府其他生活補助亦未經收容安置者。

· 福利內容. 1.未達最低生活費標準 ...網站導覽員工專區常見問題聯絡我們語系熱門關鍵字:福利專區▶少子女化對策專區▶強化社會安全網▶兒童及少年福利▶托育福利▶老人福利▶身心障礙福利▶社會救助▶婦女福利▶單親及特境家庭福利▶新住民家庭服務▶家庭暴力及性侵害▶社工專業與志願服務▶社區發展協會▶人民團體▶合作社▶公益勸募▶社福基金會▶災害整備與災後重建▶統計專區▶政府資訊公開▶研究發展▶檔案應用專區▶國民年金公開資訊▶最新消息▶重要訊息▶社政新聞▶活動訊息▶採購公告▶人事徵才▶施政重點便民服務▶福利地圖▶福利諮詢▶聯絡我們▶下載專區▶法規下載▶常見問題▶捐款徵信▶公益彩券▶愛心「捐贈碼」專區宣導專區▶影音專區▶社福專刊▶社福廣播機關介紹▶局長簡介▶組織編制▶各單位業務職掌與聯絡資訊▶交通地圖與聯絡資訊福利專區少子女化對策專區強化社會安全網兒童及少年福利托育福利老人福利身心障礙福利社會救助婦女福利單親及特境家庭福利新住民家庭服務家庭暴力及性侵害社工專業與志願服務社區發展協會人民團體合作社公益勸募社福基金會災害整備與災後重建核銷及統計專區政府資訊公開研究發展檔案應用專區國民年金更多項目首頁>社會救助>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社會救助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補助對象1.年滿65歲設籍並實際居住本市,且最近一年居住國內超過183日之市民。

 2.未接受政府其他生活補助亦未經收容安置者。

 3.家庭總收入平均每人每月未超過當年度最低生活費(13,341元)2.5倍(33,353元),且未超過台灣地區平均每人每月消費性支出之1.5倍。

 4.全家人口存款(含投資)未超過一人時為新臺幣250萬元,每增加一人增加新台幣25萬元 5.全家人口之土地及房屋價值合計未超過650萬元。

福利內容1.未達最低生活費標準1.5倍者(20,012元),每人每月核發7,759元 2.達最低生活費標準1.5倍且未超過最低生活費2.5倍者(33,353元),每人每月核發3,879元。

 應備文件一、申請調查表:請至戶籍所在地區公所填寫。

二、申請人身分證正本、印章、郵局存簿封面影本。

(委託他人代辦者,應填具委託書,並檢具受委託人之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及印章)三、依審核狀況需提供其他證明文件:在學學生證、診斷證明書、在監證明、兵役證明、死亡證明、非設籍本縣市民眾之身心障礙證明、優惠存款明細、居留證、失蹤6個月以上證明等。

本局或區公所代為查調,申請人免檢附文件:一、全家人口最近一年度所得及財產財稅資料。

二、全戶戶籍資料(如欲縮短審核時間者,可自行檢附新式戶口名簿)。

三、設籍本市民眾之身心障礙證明。

  服務單位及電話戶籍地區公所社會(經)課 社會局社會救助科:3373372~5或3368333#2063本補助相關表件,請至下載專區下載:http://socbu.kcg.gov.tw/index.php?html=form_download.php&get_m_code=FORM05&get_s_code=FORM05001&get_doc_name= 線上申辦 附檔下載110年度高雄市中低收入戶老人生活津貼公告  PDF▌本局簡介.局長簡介.組織編制.各單位業務職掌與聯絡資訊.交通地圖與聯絡資訊▌宣導專區.影音專區.社福專刊.社福廣播▌福利專區.少子女化對策專區.強化社會安全網.兒童及少年福利.托育福利.老人福利.身心障礙福利.社會救助.婦女福利.單親及特境家庭福利.新住民家庭服務.家庭暴力及性侵害.社工專業與志願服務.社區發展協會.人民團體.合作社.公益勸募.社福基金會.災害整備與災後重建.統計專區.政府資訊公開.研究發展.檔案應用專區.國民年金▌公告資訊.最新消息.重要訊息.社政新聞.活動訊息.採購公告.人事徵才.施政重點.裁罰公告▌便民服務.福利地圖.福利諮詢.聯絡我們.下載專區.法規下載.常見問題.捐款徵信.公益彩券.愛心「捐贈碼」專區服務時間:(07)334-4885【各單位聯絡電話】[本電話僅具受話功能,無法顯示來電號碼.請勿受騙]辦公時間:週一至週五 上午08:00~12:00下午01:30~05:30地址:802721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10樓相關服務專線保護專線:113 長照服務專線:1966  社會福利諮詢專線:07-3344885  托育服務諮詢專線:07-3943322家庭照顧者諮詢專線:07-3225005累計瀏覽人次自105年



6. 如何申請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

一、 補助對象:依據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發給辦法第2條,符合下列規定之老人​: (一)年滿65歲,並實際居住於戶籍所在地之直轄市、縣(市),且最近1年居住 ...跳到主要內容手機主選單收合鈕:::首頁網站導覽寫信給署長常見問題字級:社家署全球資訊網關鍵字搜尋兒童版英文版活動資訊寫信給署長社會及家庭署臉書影音專區公告資訊最新消息新聞稿活動訊息徵才專區闢謠專區機關介紹主題專區少子女化專區-110年8月起適用育兒津貼及托育準公共專區身心障礙福利綜合企劃婦女福利社福機構公共安全專區各縣市托嬰中心及托育人員違反兒少...兒少福利家庭支持社會役專區老人福利常見問答性別平等專區廉政專區便民服務服務據點行政庶務專區影音專區宣導短片活動花絮政府資訊公開專區施政計畫及施政報告出版品及研究報告社區發展季刊內部控制聲明書預算書及決算書電子書會計報告獎補助經費明細表會計制度社福、公彩及長照服務發展基金獎(...本署302專戶接受各界捐款收支情...辦理政策宣導相關廣告執行情形表菸品健康福利捐運用說明統計資料機關聯絡資訊業務基本聯絡資訊各單位聯絡資訊社會福利機構通訊錄本署相關網站常見問答綜合企劃婦女福利兒少福利老人福利家庭支持身心障礙福利:::目前位置:首頁主題專區常見問答老人福利發布時間:110/04/07點閱率:7274如何申請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一、補助對象:依據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發給辦法第2條,符合下列規定之老人:(一)年滿65歲,並實際居住於戶籍所在地之直轄市、縣(市),且最近1年居住國內超過183日;(二)未接受政府公費收容安置;(三)家庭總收入按全家人口平均分配,每人每月未超過中央主管機關或直轄市主管機關當年公布最低生活費標準之2.5倍,且未超過臺灣地區平均每人每月消費支出之1.5倍;(四)全家人口存款本金、投資及有價證券按面額計算之合計金額未超過一定數額(五)全家人口所有之土地或房屋未逾越合理之居住空間;(六)未入獄服刑、因案羈押或依法拘禁。

二、申請程序: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向戶籍所在地之鄉(鎮、市、區)公所以書面提出申請。

三、發給金額:(一)未達最低生活費1.5倍,且未超過臺灣地區平均每人每月消費支出之1.5倍者,自109年起每月發給新臺幣7,759元。

(二)達最低生活費1.5倍以上,未達2.5倍,且未超過臺灣地區平均每人每月消費支出之1.5倍者,自109年起每月發給新臺幣3,879元。

底部連結區收合鍵:::婦女福利服務台灣國家婦女館婦女福利服務中心兒少福利兒少福利與權益推動小組育有未滿2歲育兒津貼兒少生活及醫療扶助兒童權利公約兒少安全專區兒少安置及教養機構專區身障福利行政院身心障礙者權益推動小組身心障礙福利簡介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專區身心障礙服務入口網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老人福利衛生福利部老人福利推動小組長照政策專區老人福利機構專區社區照顧關懷據點專區家庭支持托育服務強化社會安全網育兒親職網收出養媒合服務專區綜合企劃行政院社會福利推動委員會前瞻基礎建設計畫專區社福與公彩補助專區社會福利績效考核社會福利公益信託社區發展季刊查詢便民服務美豬美牛進口議題專區衛生福利e寶箱檔案下載檔案應用服務民意調查/問卷調查招標公告其他連結署本部115204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六段488號12樓|聯絡電話:(02)2653-1776|署本部位置圖臺中辦公室408205臺中市南屯區黎明路二段503號5樓|連絡電話:(04)2250-2850|臺中辦公室位置圖建議瀏覽器:Chrome、Firefox、IE10以上版本(螢幕最佳顯示效果為1280*960)隱私權保護政策網站安全政策政府網站資料開放宣告瀏覽人次:994155



7. 臺南市政府社會局-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

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 · 家庭總收入按全家人口平均分配每人每月未超過最低生活​費用1.5倍者(即平均每人每月在19,956元以下),每月發給7,759元。

· 家庭總收入按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手機版選單search搜尋搜尋進階搜尋分享FacebookPlurkTwitterlineEmail防疫紓困專區機關介紹首長介紹業務職掌機關通訊錄所屬機關(家防中心)人事專區公開資訊政府資訊公開統計專區預決算專區法規資訊廉政專區兒童少年福利委員會及其他會議相關資料經濟補助福利服務早期療育兒童遊樂設施管理機構專區兒少福利機構專業人員訓練相關網站相關法規青少福利中心服務統計兒童權利公約(CRC)專區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之公告(公告單位:社會局)違反幼兒教育及照顧法暨教保服務人員條例之名單(公告單位:教育局)兒少權益育兒資訊專區托育補助育兒津貼臺南市托嬰中心居家托育服務臺南市親子悠遊館臺南市社區公共托育家園保母登記專區婦女福利委員會婦女服務中心新住民家庭服務婦女團體培力與服務方案補助法規政策與資源老人福利福利與服務機構管理與照顧服務機構床位查詢長照服務(照管中心)身心障礙者福利公告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推動小組身心障礙鑑定與需求評估(ICF)身心障礙者相關證件核發愛心卡及愛心陪伴卡復康巴士個人照顧、家庭支持、社會參與經濟補助機構服務臺南市政府無障礙福利之家臺南市身心障礙團體提供展演一覽表社會救助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社會救助通報脫貧方案兒童與少年未來教育及發展帳戶醫療補助急難救助實物銀行社會救助金專戶其他民間資源運用社會救助相關法規國民年金災害防救防災訊息公告相關網站連結0206震災專區歷史專案相關法規/計畫公益彩券資訊公開相關法規公益彩劵回饋金公彩標章識別規範&宣導專區社福基金會財團法人臺南市社會福利慈善事業基金會臺南市財團法人社會福利慈善事業基金會名冊人民團體人民團體合作社公益勸募社區發展社區籌組及成立社區會務輔導社區發展協會名冊社區統計資料申請衛生福利部補助社區創新扶植方案社區資源索引社會福利服務中心脆弱家庭毒品成癮者家庭支持性服務遊民業務社會福利服務中心連絡資料社工專業制度社會工作師執業執照暨社會工作師事務所開業執照核發及管理社工人身安全社工勞動保障社會工作實習督導社會工作專業人員表揚中石化汙染補助專案生活照顧計畫委員會補助對象執行狀況相關法規臺南市松柏育樂中心關於我們業務介紹課程資訊常見問題地圖公開資訊表單下載臺南市政府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社會福利機構空位查詢性別主流化專區性別主流化實施計畫及運作機制性別意識培力及性別平等宣導性別影響評估性別統計與分析性別預算相關網站常見問答熱門關鍵字上方連結網站導覽回首頁局長信箱English市府網站下方連結隱私權及安全政策:::上方連結網站導覽回首頁局長信箱English市府網站臺南市政府社會局search搜尋搜尋進階搜尋熱門關鍵字字級小中大分享FacebookPlurkTwitterlineEmail:::防疫紓困專區機關介紹首長介紹業務職掌機關通訊錄所屬機關(家防中心)人事專區公開資訊政府資訊公開統計專區預決算專區法規資訊廉政專區兒童少年福利委員會及其他會議相關資料經濟補助福利服務早期療育兒童遊樂設施管理機構專區兒少福利機構專業人員訓練相關網站相關法規青少福利中心服務統計兒童權利公約(CRC)專區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之公告(公告單位:社會局)違反幼兒教育及照顧法暨教保服務人員條例之名單(公告單位:教育局)兒少權益育兒資訊專區托育補助育兒津貼臺南市托嬰中心居家托育服務臺南市親子悠遊館臺南市社區公共托育家園保母登記專區婦女福利委員會婦女服務中心新住民家庭服務婦女團體培力與服務方案補助法規政策與資源老人福利福利與服務機構管理與照顧服務機構床位查詢長照服務(照管中心)身心障礙者福利公告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推動小組身心障礙鑑定與需求評估(ICF)身心障礙者相關證件核發愛心卡及愛心陪伴卡復康巴士個人照顧、家庭支持、社會參與經濟補助機構服務臺南市政府無障礙福利之家臺南市身心障礙團體提供展演一覽表社會救助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社會救助通報脫貧方案兒童與少年未來教育及發展帳戶醫療補助急難救助實物銀行社會救助金專戶其他民間資源運用社會救助相關法規國民年金災害防救防災訊息公告相關網站連結0206震災專區歷史專案相關法規/計畫公益彩券資訊公開相關法規公益彩劵回饋金公彩標章識別規範&宣導專區社福基金會財團法人臺南市社會福利慈善事業基金會臺南市財團法人社會福利慈善事業基金會名冊人民團體人民團體合作社公益勸募社區發展社區籌組及成立社區會務輔導社區發展協會名冊社區統計資料申請衛生福利部補助社區創新扶植方案社區資源索引社會福利服務中心脆弱家庭毒品成癮者家庭支持性服務遊民業務社會福利服務中心連絡



8. 臺北市政府社會局-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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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家庭總收入平均每人每月超過25,242元,但在34,321元以下者,每月發給3,879元。

 3.110年度符合本市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享領資格且同時領有榮民就養給付之長者,每人每月發給2,290元。

二、服務對象:設籍並實際居住本市、最近一年居住國內超過183日,且符合以下條件者:1.年滿65歲。

2.未經政府公費收容安置。

3.家庭總收入平均分配全家人口,每人每月金額符合規定者(110年度為34,321元)。

 4.全家人口之動產(含存款、股票及投資)之合計限額:單一人口家庭為新臺幣250萬元,每增加一口,得增加新臺幣25萬元。

5.全家人口之土地及房屋價值合計不超過新臺幣876萬元。

6.未入獄服刑、因案羈押或依法拘禁。

註:依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發給辦法第七條全家人口之範圍應包括:1.申請人及其配偶。

2.負有扶養義務之子女及其配偶。

3.前款之人所扶養之無工作能力子女。

4.無第二款之人,以實際負擔扶養義務之孫子女。

5.前四款以外,認列綜合所得稅扶養親屬免稅額之納稅義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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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新北市政府福利補助自己查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網站導覽場館優惠免帶證福利項目一覽表搜尋熱門:生育獎勵金、育兒、托育費用目前位置:福利項目搜尋/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福利項目說明福利名稱: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福利說明:服務說明:符合中低收入老人審核標準者中低1.5倍每月補助7,759元(原補助金額7463元,自109.01調整為7,759元)中低2.5倍每月補助3,879元(原補助金額3,731元,自109.01調整為3,879元)申請對象:符合下列各款規定之老人,得申請發給本津貼:一、年滿65歲設籍並實際居住於本市,且最近一年居住國內超過183日。

二、未接受政府公費收容安置。

三、家庭總收入按全家人口平均分配,每人每月未超過本府當年公佈最低生活費標準(110年度為新臺幣1萬5,600元)之二點五倍,且未超過臺灣地區平均每人每月消費支出之一點五倍(新臺幣3萬4,322元)。

四、全家人口存款本金、投資及有價證券按面額計算之合計金額未超過一定數額。

(全家人口為1人時為新臺幣250萬元,每增加1人增加25萬元)五、全家人口所有之土地公告現值及房屋評定標準價格合計未超過本市當年度公告標準為限。

(110年度為新臺幣650萬元。

)六、未入獄服刑、因案羈押或依法拘禁。

七、複查期間:當年度經區公所審查符合資格者,於當年度10月15日起至12月31日止由區公所主動協助辦理下半年度資格審查。

補助內容:每月補助3,879或7,759元承辦單位:老人福利科承辦人員:李虹霖連絡電話:(02)2960-3456轉3763傳真:(02)2965-0149應備證件:一、新北市○○區老人生活津貼調查表(含切結授權書及郵局追繳同意書)。

二、申請人郵局存簿封面影本。

三、全家人口最近一年度所得、財產及稅籍資料。

四、全家人口資料。

五、其他審查所需證明文件。

六、委託他人辦理者,應填具委託書,並檢具受委託人之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各1份。

七、申請人身分證正本(查驗後歸還)。

八、申請人印章(用畢後歸還)。

*全家人口戶籍資料。

*全家人口最近一年度所得、財產及稅籍資料。

*外住就養榮民證明。

申請方式:申請人向本市各區公所提出申請,並由申請人戶籍所在地區公所審查及核定。

如委託他人辦理者應填具委託書。

備註:經審查符合申領資格者,以申請人齊備證件日當月份起發給生活津貼。

交付方式:由區公所將審查結果通知民眾備註欄:繳付與否:免費申請表單下載:前往檔案下載頁面(另開新視窗)申辦地點:板橋區新北市政府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02-29603456www.ntpc.gov.tw



10. 臺中市政府社會局全球資訊網-老人福利-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

1. 年滿六十五歲以上設籍本市之國民。

· 2. 未接受政府其他生活補助或津貼,亦未經收容安置者,家庭總收入按全家人口平均分配,每人每月未達 ...按Enter到主內容區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返回:::現在位置首頁>社會福利總覽>老人>老人福利友善列印回上一頁分享FacebookTwitterLINE補助名稱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服務專線22289111#37424施社會工作師、37414邱約用人員對象、標準1.年滿六十五歲以上設籍本市之國民。

2. 未接受政府其他生活補助或津貼,亦未經收容安置者,家庭總收入按全家人口平均分配,每人每月未達當年公佈最低生活費標準2.5倍,且未超過臺灣地區平均每人每月消費支出1.5倍者。

3. 全家人口存款本金、投資及有價證券合計一人時未超過新臺幣二百五十萬元,每增加一人,增加新臺幣二十五萬元。

4.全家人口不動產合計未超過新臺幣七百五十萬元補助金額1.列冊低收入戶及未達最低生活費1.5倍者,每人每月發給7,759元。

2. 達最低生活費1.5倍,未達2.5倍,且未超過臺灣地區平均每人每月消費支出1.5倍者,每人每月發給3,879元。

應備文件1. 申請人身分證影本、戶口名簿影本或電子戶籍謄本、印章2. 申請人郵局存簿封面影本3. 其他證明文件,如身心障礙手冊、學生證明、失蹤證明等受理單位戶籍地區公所作業流程 申請人檢附證件填申請表-區公所收件審核-區公所彙整造冊送社會局-社會局核算撥款-送郵局-撥入申請人帳戶。

 市府分類:社會福利發布日期:2017-11-09點閱次數:89246檔案下載(或附件)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發給辦法.pdfpdf109KB臺中市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審核作業辦法.pdfpdf116KB至頁頂



11. 桃園市政府-社會局-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

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 · 1、 全戶平均所得低於當年度每人每月最低生活費用1.5倍者,每月補助生活津貼7,759元。

· 2、 全戶平均所得低於當年度每人每月最低生活​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目前位置:首頁福利服務社會救助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字級:小中大一、受理單位:戶籍所在地各區公所社會課 二、補助標準1、 全戶平均所得低於當年度每人每月最低生活費用1.5倍者,每月補助生活津貼7,759元。

2、 全戶平均所得低於當年度每人每月最低生活費用2.5倍者,每月補助生活津貼3,879元。

 三、申請資格1、年滿65歲,設籍並實際居住本市,且最近1年居住國內超過183日。

2、未接受政府公費收容安置者。

3、家庭總收入按全家人口平均分配,每人每月未超過中央主管機關當年公布最低生活費標準之2.5倍且未超過臺灣地區平均每人每月消費支出之1.5倍。

4、全家人口存款本金、投資及有價證券按面額計算之合計金額未超過1人時為新臺幣250萬元,每增加1人,增加新臺幣25萬元。

5、全家人口之土地及房屋價值未超過新臺幣650萬元者。

6、未入獄服刑、因案羈押或依法拘禁者。

 四、應備文件1、 申請書。

2、 最近三個月內之全戶戶籍謄本。

3、 申請人私章。

4、 其他證明文件。

5、 委由他人代為申請者,應填寫委託書及檢附被委託人身分證明文件影本。

※有關申請「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應備文件詳情,請於申辦前先電洽戶籍地區公所諮詢。

聯絡電話:3350628、3311587相關連結: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發給辦法相關附件:桃園市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審核辦法【pdf檔】桃園市社會福利津貼申請調查表【word檔、odf檔、pdf檔】最後更新日期:110-06-17瀏覽人次:37399 人上一頁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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