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要保人被保險人保險利益?推薦回答

作者:鄭鎮樑

  再保險是具有創造性、靈活性、複雜性等特性的科學。再保險為保險型態的一種,為某一保險人與另一保險人的「保險」。依據該「保險」,被再保人簽發給公眾者之保險單所產生之賠款,可自再保人得到補償。再保險基本內容應包括哪些,須視時代之需求而定。          本書內容第一章為再保險概論,將再保險之範疇、意義、性質與原保險關係為概要敘述。第二章為再保險功能,分別由原保險人、再保險人與原被保險人不同...

作者:江朝國

  本書《第四卷人身保險》係保險法逐條釋義套書之最終卷,自余起心動念,欲為保險法制留下一套思考完整的著述典籍以來,歷數十載寒暑,終至本卷付梓而告畢功,一吐余深埋胸中之傾訴,甚感寬慰。   延續前三卷之方式,本卷以現行保險法的第四章「人身保險」為釋義對象。最為獨特之處,在於針砭多數見解以要保人或受益人為關切對象之謬誤,進一步建立以被保險人為中心之立法概念。蓋保險利益主體乃被保險人,並非要保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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