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保險法64條解除契約超過二年?推薦回答 1.《保險法逐條釋義:第二卷保險契約》作者:江朝國 自余決定編撰一套依循條文分類之保險法專書,時光匆匆已數載,而今第二卷於焉完成,堪為樂事,本書延續第一卷的方式,以保險法現行條文的第二章「保險契約」為釋義。 保險法第二章「保險契約」乃規定通則、基本條款、特約條款之規定,以條文體例觀之,本章規定應於財產保險和人身保險均有適用,然細查條文內容,卻有條文應僅適用於財產保險者,如保險法第49條;有條文與保險法其餘條文重複規定者,如保險法第5... 2.《保險法-全彩心智圖表4.0-律師.司法特考.高普特考(保成)》作者:棋許小喬 加值課程 「迅速帶你運用心智圖記憶核心關鍵」 「圖像式記憶輔以重點講解,高效學習、成效翻倍」 就讓保成名師以心智圖的方式引導解說,協助您將散落的知識點,統合成完整且立體的思維架構,組織核心概念,以更有效率的方式輸入腦中、強化記憶;除知識統整外,更細膩解說:精要概念、學說整理、實務見解、核心條文、考試用關鍵字句…等,讓您更加掌握核心關鍵。 除影音模式課程外,本次改版隆重...3.《保險法逐條釋義:第一卷總則(二版)》作者:江朝國 余自歸國投身保險法學之研究,匆匆已數十載,期間經過學界及實務多年的努力,保險法教科書及專論豐富,整體學術環境與余甫回國時,進步之情形不可同日而語。惟,比較保險先進國家,臺灣仍缺少一部依循條文分類,針對可能問題詳細討論的專書,甚覺遺憾,因而有此書之誕生。 本書有別於教科書以概念分類論述之方式,乃以保險法現行條文編排為序,針對國內學說討論之重要問題,加以整理分析,並輔以實務上之法院判決...4.《公司法.保險法.證券交易法-爭點Combo list-2021律師.司法官(保成)》作者:棋許小喬 適用對象 對於公司法、保險法及證券交易法等科目有意快速入門,並且培養爭點熟悉度的考生們 使用功效 1.以「爭點」為主,「解說」或「圖表」為輔。 2.藉由教科書、參考書彙整,並分析國考歷屆考題以及實務見解,將學說與實務見解表列而出,供考生們於作答及書寫上之參考。 改版差異 1.依據最新修法修正內容。 2.新增109年試題、新爭點、實務見解、問題意識及時... 5.《人類圖,找回你的原廠設定:9大中心、36條通道、64個閘門,一次全面認識你自己!》作者:謝頓・帕金全新編校版! 最完整、白話的人類圖自學經典 繼續陪伴你走上「去制約」的旅程 你的人生其實早就被「設計」好了! 你是獨一無二的存在,無法複製,也勉強不來 只要找回你的原廠設定,發揮內建才華 就能活出自己的最強版本! 本書內容完整涵蓋: ◎九大能量中心 ◎三十六條通道 ◎六十四道閘門 ◎十二種人生角色 ◎六種內在權威 ◎各類型人的行動策略 ...6.《中華郵政招考 郵政三法(含郵政法、郵政儲金匯兌法、簡易人壽保險法)》作者:高朝樑 本書針對中華郵政甄試的專業職及營運職,甄試內容-郵政三法進行重點整理, 郵政三法包含郵政法、郵政儲金匯兌法、簡易人壽保險法, 分別進行重點整理,以及三回全真模擬試題,以及近年中華郵政甄試試題解析 ▲第一篇 郵政法 ▲第二篇 郵政儲金匯兌法 ▲第三篇 簡易人壽保險法 ▲全真模擬試題 ▲申論題 ▲附錄 相關法規條文/近年中華郵政甄試試題解析7.《保險法題型破解(10版)》作者:海青溫拿 《題型破解》完整收錄重要題型,以體系化的編排方式呈現,以擬真的版面、字數作答,輔以關鍵字句提醒,陪您一起破解難題,找到打開國考大門的鑰匙。 鑒於司法官、律師二試考制面臨史上最大變動,保險法配分亦縮減為25分,為落實「一本書主義」,以便讀者從題目學習保險法,改版特色如下: 一、基本觀念 透過題目學習基本觀念,讓讀者在面對七彩變化球時,得以從基本觀念出發一一破解。 二、... 8.《保險法逐條釋義:第三卷財產保險》作者:江朝國 白駒過隙,自保險法逐條釋義第一卷、第二卷相續付梓出版,於今第三卷終進入各論章節,感於余所戮力編撰一套依循條文排列之保險法專書漸趨完整,甚是欣慰。保險之種類,依我國保險法現行規定區分為「財產保險」與「人身保險」,本書以現行條文的第三章「財產保險」為釋義內容。 保險法第三章「財產保險」乃規定火災保險、海上保險、陸空保險、責任保險、保證保險及其他財產保險。而各論之條文釋義,與保險實務運作...9.《原來如此!保險法體系爭點》作者:張一合本書特色 本書以2020修正後的新保險法為主軸中心,將最新保險法體系架構以例題方式帶您了解保險法各個爭點所在,同時彙整最近實務見解、各家學者文章,奠定保險法基礎概念。 每單元的例題皆繪製「法律關係圖」,圖解抽象法律概念,再配合「作者悄悄話」說明各章節難懂或易混淆之保險法概念!囊括了近年司律一試選擇題及二試實例申論題、法研所考題,立刻判斷自己所學結果! 特別收錄最新2020年...10.《靈魂契約:五個步驟解除身心受困的枷鎖,打造健康的靈魂系統,完成你今生要學習的課題》作者:丹妮爾‧麥金農許多不快樂的人生背後 都有個揪心的靈魂契約默默運作 破解你與生命困境的不解之緣 完成屬於你今生的靈魂課題 你對自己的人生是否有些不解: ●為什麼我老是遇到爛情人?難道此生我與幸福絕緣? ●為什麼選中我生病受苦?而不是別人? ●為什麼我那麼努力賺錢,存不了錢,錢也不夠用? 有多少次你納悶著, 為什麼你都那麼拚命、這樣付出了,那些戀情、健康、金錢,幸福……總離你而去?... 11.《保險法:理論與實務(逐條釋義)(8版)》作者:吳瑞雲郭德進 本書作者以教授保險法的多年經驗為本,為使理論與實務並重、切合教學實用所需,採研究合作、逐條釋義方式著作本書,並在每章末提列參考習題,幫助讀者深入思考,以增強學習效果;在文字呈現上則力求簡明易懂,並輔以最新法條修訂及相關法律判例加強解說,期使「無保險學基礎之法律系學生」或「無法律學基礎之保險系學生」均能易於學習、掌握保險法之精要。 第八版乃根據第七版發行三年多以來,許多保險界的專家、...12.《圖解保險法入門(五版)》作者:劉振鯤 本書旨在為法律系、保險系學生及保險從業人員,提供一本簡明扼要的教科書,而且是一本輔以圖解的入門教科書。因為作者教授保險法20餘年,深刻感受到教學上的千言萬語不如一張圖表有效,特別是保險法在立法時,參考了德、法、美、日……等多國立法例,其意本在力求完密,結果反而使其邏輯未能一致,徒增理論盲點與學習困難。為使學習者易於理解,本書以淺顯易懂的說明,解析複雜的保險法理,並於適當處輔以圖表、考題研...13.《保險法逐條釋義:第四卷人身保險》作者:江朝國 本書《第四卷人身保險》係保險法逐條釋義套書之最終卷,自余起心動念,欲為保險法制留下一套思考完整的著述典籍以來,歷數十載寒暑,終至本卷付梓而告畢功,一吐余深埋胸中之傾訴,甚感寬慰。 延續前三卷之方式,本卷以現行保險法的第四章「人身保險」為釋義對象。最為獨特之處,在於針砭多數見解以要保人或受益人為關切對象之謬誤,進一步建立以被保險人為中心之立法概念。蓋保險利益主體乃被保險人,並非要保人... 14.《勞工及就業保險法釋義》作者:郭玲惠本書特色 本書分為五篇,除有關勞工保險制度與其他相關法制之基本說明外,並針對保險主體、保險費、保險給付及罰則做詳細論述。有關保險主體部分區分為勞工保險與就業保險主體,以及強制投保、自願加保、繼續保險等議題討論。有關保險費部分則深入了解勞工保險條例及就業保險法投保薪資之計算、費率及費用之負擔,以及未繳納保險費之法律效力作一研析。 本書之另一大重點,為使各種保險給付實務上碰到之爭議作...15.《保險法論(修訂十一版)》作者:鄭玉波劉宗榮本書特色 本書在維持原著《保險法論》的精神下,修正保險法總則、保險契約法的相關規定,並通盤改寫保險業法。本書的特色如下: 1.囊括保險契約法與保險業法,內容最完備。 2.依據最新公布的保險法條文修正補充,資料最新穎。 3.依據大陸法系的體例撰寫,銜接民法,體系最嚴明。 4.章節分明,文字淺顯易懂,自修考試兩相宜。 作者簡介 鄭玉波 學歷: 日本京...常見投資理財問答保戶違反告知義務時保險人得解除契約返還已繳保費保險違反告知義務要保人違反告知義務保險人得保險法64條解除契約超過二年要保人終止保險契約要保人違反告知義務保險人得行使解除契約權但自契約訂立後起經過___內不行使而消滅延伸文章資訊要保人告知義務法制之改革: 消費者保護、對價 ... | 保戶違反告知義務時保險人得解除契約例如:要保人一旦違反告知義務,不論是故意或過失,保險人. 均得解除契約,使要保人完全喪失保險保護,此一效果在要保人僅. 有輕微過失時,是否過當?在要保 ...公司行號簽約式旅行平安保險 投保人須知 投保人須知 一、 投保 ... | 保戶違反告知義務時保險人得解除契約告知義務:要保人及被保險人應誠實告知,否則保險公司得解除契約;保險事故發生後亦同。 說明:. (一), 保險法第六十四條規定:「訂立契約時 ...違反未告義務躉繳保費全部遭沒收合理合法嗎? | 保戶違反告知義務時保險人得解除契約我國保險法第64條就規定「訂立契約時,要保人對於保險人之書面詢問,應據實說明。 ... 遺漏,或為不實之說明,足以變更或減少保險人對危險之估計者,保險人得解除契約。 ... 因此,一旦契約解除,要保人便無權要求保險公司履行給付義務。 ... 有的公司會衡量保戶違反告知的情況及繳費別酌量退費,但也有堅持不退的公司。我沒有高血壓保險公司卻說要解約? | 保戶違反告知義務時保險人得解除契約阿芳於診所就醫並非因高血壓不適,血壓偏高只是門診時測量所得,且並非診斷病名 ... 要保人雖負有據實告知義務,但並非一有違反,保險公司即得解除保險契約; ...帶病投保,保險公司要解約該怎麼辦? | 保戶違反告知義務時保險人得解除契約但舉證之責在保戶身上,保戶需要證明兩者間毫無關連性,才有此但書的適用。 保險法第64條. 訂立契約時,要保人對於保險人之書面詢問,應據實說明。 ... 足以變更或減少保險人對於危險之估計者,保險人得解除契約;其危險發生後亦同。 ... 在要保書上勾選,日後保險公司是否依然可以用保險法64條違反告知義務解除契約呢?保險法第六十四條據實說明義務在台灣司法實務運作之情形 | 保戶違反告知義務時保險人得解除契約告知義務人因故意或過失未為據實之告知時,保險法第六十四條第三項賦予保險人契約解除權,且規定危險發生後亦同。因此,如保險契約成立後,如保險人發現要保 ...保險法修正被保險人將負告知義務 | 保戶違反告知義務時保險人得解除契約若保戶違反告知義務,依同法條規定,保險公司在契約生效兩年內,都可解除契約不予理賠。現行規定,若有違反告知義務情況,由要保人舉證 ...違反告知而遭保險公司解除契約,保險公司之依據 ... | 保戶違反告知義務時保險人得解除契約依保險法第六十四條規定「訂立契約時,要保人對於保險人之書面詢問,應據實說明。 · 因此,若保戶於投保時未據實告知,保險公司即得主動解除 ...看懂保單契約條款系列9:告知義務與契約解除 | 保戶違反告知義務時保險人得解除契約所謂的「違反告知義務」,簡單來說是違法《保險法》第64條的「要保人誠實告 ... 訂立契約時,要保人對於保險人的書面詢問,應據實說明」,保戶必須誠實告知 ... 人對於危險之估計者,保險人得解除契約;其危險發生後亦同。人壽保險投保人須知 | 保戶違反告知義務時保險人得解除契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