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都市土地專區 | 區域計畫法實施日期

民國63年1月31日「區域計畫法」公告實施後,直轄市或縣(市)政府陸續依區域計畫​法及其施行細則、內政部頒「製定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圖及編定各種使用地作業 ...網站導覽│English│臺南市政府地政局│政府資訊公開 字體:::::::主題專區政府資訊公開個人資料保護專區未辦繼承專區未辦繼承簡介未辦繼承專區地籍清理專區實價登錄專區地籍圖重測專區地籍圖重測介紹問與答檔案下載志工專區雙語詞彙專區外籍/大陸籍人士專區非都市土地專區性別主流化專區:::非都市土地專區回首頁>主題專區>非都市土地專區友善列印分享至Twitter分享至Facebook分享至Plurk非都市土地簡介我國現行土地利用計畫依「區域計畫法實行細則」第10條規定,將國土資源分為「都市土地」與「非都市土地」,分別依都市計畫法與區域計畫法等相關法令進行管制,本局係執掌非都市土地之編定管制業務。

民國63年1月31日「區域計畫法」公告實施後,直轄市或縣(市)政府陸續依區域計畫法及其施行細則、內政部頒「製定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圖及編定各種使用地作業須知」等相關規定,由直轄市或縣(市)政府依非都市土地分區使用計畫,製定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圖及編定各種使用地,報經上級主管機關核備,並依「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實施管制,前臺南縣政府之非都市土地係於民國65年6月1日完成公告編定。

本所轄區登記土地面積約為21500公頃,非都市土地面積約17259公頃,占本所轄區土地面積約8%。

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非都市土地相關業務簡介相關業務簡介申請書表下載山坡地土地可利用限度查定申請書山坡地土地可利用限度查定結果異議複查申請書更正編定申請書更正編定申請書範例註銷編定申請書註銷編定申請書範例補辦編定申請書補辦編定申請書範例變更編定申請書變更編定申請書範例Q&A問答集問答集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宣導海報宣導海報行動水保服務網https://serv.swcb.gov.tw/法令專區區域計劃法區域計劃法施行細則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GueirenLandOffice,TainanCity. Copyright2013,AllRightsReserved.本網站版權臺南市歸仁地政事務所所有聯絡地址:(711202)臺南市歸仁區六甲里中正南路一段1203號 Tel:(06)330-8377 |Fax:(06)230-4924解析度建議1280*1024以上瀏覽人數:14838885最後修改日期:110-06-17隱私權政策資訊安全宣告政府網站資料開放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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