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東縣政府地政處-非都市土地管理 | 區域計畫法實施日期

「區域計畫法」自63年1月31日公布施行後,各縣市政府陸續依區域計畫法及其施行細則、內政部頒「製定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圖及編定各種使用地作業須知」​相關 ...:::回首頁 網站導覽 臺東縣政府全球網 字級:小 中 大臺東縣政府地政處進階搜尋最新消息公告資訊業務訊息主管簡介服務願景業務職掌及聯絡資訊地政事務所交通資訊段名代碼查詢新舊地建號查詢第一次登記公告書狀補給公告案件進度查詢地價資訊查詢逾期未辦理繼承列管資料查詢地籍圖查詢都市計畫書圖查詢地政法規查詢線上申辦案件作業實價登錄作業地政電傳資訊地政電子謄本申領地政電子資料流通服務網地籍清理實價登錄土地開發土地徵收土地登記非都市土地管理地籍測量不動產交易耕地放租土地徵收補償費保管款專區地用類常用法規彙編撥用租賃條例專區防制洗錢專區土地法地第14條不得私有土地各款公告清冊表單下載地價動態分析預告統計資料發布時間資訊公開便民服務措施登記書表製作地價評議會會議紀錄:::業務專區地籍清理實價登錄土地開發土地徵收土地登記非都市土地管理地籍測量不動產交易耕地放租土地徵收補償費保管款專區地用類常用法規彙編撥用租賃條例專區防制洗錢專區土地法地第14條不得私有土地各款公告清冊 :::首頁>業務專區>非都市土地管理轉寄信箱:驗證碼:非都市土地管理土地為人民生存所不可或缺,國家基於地理、人口、資源、經濟活動等相互依賴及共同利益關係,並配合國家經濟發展及環境保護之政策,應訂定符合社會需要之土地使用保育計畫,「區域計畫法」即係為合理調整土地上各種不同的使用需求與人民整體利益之均衡考量所制定之法律。

為貫徹非都市土地之使用管制與生態環境保育之公共政策,該法第十五條第一項規定,區域計畫公告實施後,不屬第十一條之非都市土地,應由有關直轄市或縣(市)政府,按照非都市土地分區使用計畫,製定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圖,並編定各種使用地,報經上級主管機關核備後,實施管制。

變更之程序亦同。

其管制規則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內政部本此授權,並依據區域計畫法施行細則第十三條劃定各種使用區及第十五條編定各種使用地之規定,訂定非都市土地管制規則,按土地之使用種類與性質實施管制,以促進非都市土地之合理利用。

「區域計畫法」自63年1月31日公布施行後,各縣市政府陸續依區域計畫法及其施行細則、內政部頒「製定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圖及編定各種使用地作業須知」相關規定,劃定使用分區,編定使用地,本縣之非都市土地係於74年11月16日完成公告編定,並依「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實施管制。

容許使用土地使用分區變更使用地變更編定更正編定(含案件進度查詢)違規裁處回上一頁回最上面:::著作權聲明 隱私權及資訊安全 瀏覽人次:268690地址:台東市中山路276號  連絡電話:089-326141分機:地籍暨資訊科383、地價科375、地用科379、測量科371、重劃科369﹑機房385 更新日期:107-06-12E政府無障礙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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