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稅》「自用住宅」遭補徵地價稅?原因竟是 | 自用住宅定義

一、高雄市稅捐稽徵處指出,所謂土地「自用住宅」的定義,是所有權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在該地辦竣戶籍登記,無出租或供營業用的住宅用地,且土地所有權人與其配偶及 ...事務所簡介服務項目人員簡介【2016-12-01】 《公 告》針對連鎖店及免用發票業者,公司行號登記與稅務記帳,另有其它優惠服務!!【2015-12-14】 《營業稅》未依規定申報營業稅者,稅捐核課期間為7年【2015-11-10】 《扣 繳》租賃兩造約定由承租人負擔扣繳稅款及補充保費,應如何辦理扣繳【2016-12-02】 《勞健保》106年1月1日起,勞工保險普通事故保險費率調高0.5%,保險費按被保險人當月投保薪資10.5%(含就保1%)【2015-12-15】 《綜所稅》104年度退職所得之計算方式【2015-08-04】 《房地稅》房地合一課徵所得稅新制(營利事業)【2016-12-01】 《優 惠》公司行號(設立與變更),服務專線(02)2971-2149#11戴先生【2015-12-11】 《營業稅》問答/刷卡消費開立發票須載明卡號末四碼【2014-09-01】  自103年9月1日起,保險對象領取的兼職所得未達19,273元時,無需扣取補充保險費【2015-12-11】 《勞健保》勞保投保薪資調高至45,800元【2015-12-14】 《綜所稅》統一發票中獎獎金已被扣繳20%稅金,係屬分離課稅所得,不得列入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申請退還【2015-08-04】 《房地稅》105年1月1日起出售房地課徵所得稅新制與舊制並行(自然人)【2016-12-01】 《優 惠》公司行號(設立與變更),服務專線 LINE:0931695066【2014-02-12】  承租人負擔出租人補充保險費,應如何辦理扣報繳事宜?【2015-12-10】 《營業稅》105年起水電、瓦斯及電信之公用事業開立電子發票 目前位置: 陳明月事務所(大亨財稅記帳士事務所)首頁 > 最新訊息>房地合一> 《房地稅》「自用住宅」遭補徵地價稅?原因竟是 回上一頁     《房地稅》「自用住宅」遭補徵地價稅?原因竟是主旨:地價稅已經在11月起開徵,擁有房地產的民眾多已收到地價稅單,不過卻也有民眾除了地價稅單之外,還收到補稅單。

日前有民眾疑問,一家人居住的房子,沒有出租也沒有做營業使用,為什麼還會收到補繳地價稅的稅單,原來是因為沒有搞清楚「直系親屬」的定義。

說明:一、高雄市稅捐稽徵處指出,所謂土地「自用住宅」的定義,是所有權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在該地辦竣戶籍登記,無出租或供營業用的住宅用地,且土地所有權人與其配偶及未成年的受扶養親屬適用以1處為限。

二、前述民眾的案例,進一步才得知,原來一家人居住的房子,當中的「土地」的所有權人為A,「房屋」則是B所有,A、B為兩人為兄弟關係,不符合自用住宅定義。

捐稽徵處解釋,除了土地之外,地上房屋也必須是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所有才能適用地價稅自用住宅優惠稅率。

三、而所謂「直系親屬」是指生育自己和自己所生育的上下各代親屬關係,親兄弟姐妹則屬於「旁系親屬」。

民眾也要注意,若已不符合適用自用住宅優惠稅率條件,必須每年9月22日前提出申請,否則遭補徵地價稅外,還可能被處以短匿稅額3倍以下的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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