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怎麼調解?車禍調解的效力、申請方式、費用、地點、出席 ... | 車禍調解委員會地點

➢ 調解有法律效力嗎? ➢ 調解與和解有什麼不同? ➢ 誰可以申請調解? ➢ 要去哪裡申請調解? ➢ 可以選擇調解委員會 ...Skiptocontent車禍調解成立後經法院核定,效力等同確定判決,是不少人解決車禍的方式。

有關車禍調解申請方式、地點、費用、出席人員、效力,以及當車禍調解失敗時,我們要怎麼繼續下一步,就讓PAMO法律團隊通通告訴你!本篇重點:➢調解有法律效力嗎?➢調解與和解有什麼不同?➢誰可以申請調解?➢要去哪裡申請調解?➢可以選擇調解委員會嗎?➢調解要收費嗎?➢對方聲請的調解,一定要去嗎?➢誰會來參加調解?➢答應調解後,如果不去會有什麼下場?那真的有事不能到怎麼辦?➢調解不成立,接下來還可以怎麼做?➢調解有法律效力嗎?套用一句鄉民的話:法院認證。

調解分為「民事上的調解」與「刑事上的調解」,那麼這兩者差在哪裡呢?民事調解在成立後,調解書會被送去法院進行核定,核定後的調解書,效力等於「民事確定判決」,當對方不賠錢的時候,可以作為強制執行名義,利用國家的力量來進行強制執行,讓對方乖乖賠錢。

在刑事調解的部分,一旦調解成立,被告就有機會幫自己爭取到緩刑。

除此之外,如果雙方有談好要賠錢的話,賠錢的部分就會走民事程序並得到與民事調解相同的效力。

換句話說,當車禍案件調解成功後,雙方所約定的調解內容都會得到法院認證。

調解成立後,『不可以』反悔當法院核定調解後,雙方當事人就不可以再對這個案件進行告訴或自訴,除非這個調解出現「無效」或「可以撤銷」的原因。

所以,車禍調解成立後,是很難翻桌重來的,雙方都要乖乖履行自己答應對方的條件。

➢調解與和解有什麼不同?「和解」的意思是:各退一步,海闊天空雙方講好大家各退一步,不要那麼斤斤計較,就讓爭議到此為止。

和解屬於民法上契約的一種,只要雙方約定好和解條件,就會產生法律上的效力。

例如,發生車禍之後,雙方當事人約好互不賠償,各自修自己的車。

這樣就是一個有效的和解。

「調解」是讓專業和事佬來幫大家喬藉由調解委員會的協助,找出雙方都能接受的解決方案,避免最後鬧上法庭,勞神又傷財。

例如,車禍賠償金額談不攏,這時候借助調解委員會的力量,他們會盡力幫雙方找出一個你願意賠、我也願意收的金額。

其實「調解」與「和解」都可以解決問題,也都有法律效力,但最重要的還是雙方的態度與意願。

兩者最大的不同在於,「和解」是最快的方式,但是調解在成立以後,調解書會送交法院核定,有著和確定判決相同的效力,雙方都沒辦法任意反悔喔!➢誰可以申請調解?只要是車禍「當事人」,包含撞人的跟被撞的,都可以去聲請調解,但是一方要聲請調解時,要得到對方同意。

➢要去哪裡申請調解?我們可以分成向「調解委員會」及「法院」聲請調解:調解委員會:得到對方當事人同意後,填妥聲請書並按對方的人數提出繕本(正本的影本),調解委員會就會安排調解日期,並把開會通知跟繕本一起寄給對方。

法院:在地方法院和高等法院都設有「訴訟輔導科」,他們會協助民眾進行聲請和後續的安排。

在民事一審與二審訴訟中要聲請調解的話,可以當庭一起表達調解意願;如果是其中一方用書面申請的話,法院會另外跟另一方當事人確認意願。

除了雙方當事人,其他人都「不可以」幫當事人聲請調解!原則上,只能由雙方當事人,以口頭或是書面來提出聲請,其他人像是隔壁老王或早餐店阿姨都不可以擅自幫當事人聲請。

➢可以選擇調解委員會嗎?以當事人的住居所的調解委員會為原則:住在「同」一個鄉鎮市區:該鄉鎮市區的調解委員會住在「不同」鄉鎮市區:對方住居所、營業所或事務所的鄉鎮市區調解委員會。

如果是刑事的告訴乃論罪想調解,就會是「對方」的住居所,或是「犯罪地點」的鄉鎮市區公所調解委員會;如果想去原則以外的調解委員會進行調解,可以,但前提是雙方以及調解委員會都同意。

怕選錯的話,可以直接打電話到調解委員會做確認喔!➢調解要收費嗎?向「調解委員會」聲請:只收「勘驗費」原則上,調解委員會不可以跟當事人收費,也不可以用任何名目來收受報酬。

但例外就是調解委員會為了「釐清案件所支出的調查費用」,稱做「勘驗費」,採實支實銷,所以不需要擔心會被亂收錢。

向「法院」聲請民事調解會依照「標的金額」收費,如果是「非財產權案件」,則是不收費。

:(1)未滿10萬:不收費(2)10萬以上,未滿100萬:新台幣1,000元(3)100萬以上,未滿500萬元:新台幣2,000元(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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