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診的迷失 | 掛急診條件

來掛急診的都是危急的病人 ... 病人到A醫院急診並要求住院,因為該病是慢性病或不符住院條件,急診醫師堅持原則,要把病床留給真正需要的人,病人跟醫師爭執 ...首頁|導覽|聯繫我們|網站管理|ENGLISH|目前位置:首頁>>醫改資料庫>>醫療品質>>105年度>>急診的迷失認識醫改會醫療爭議諮詢就醫安全網醫改資料庫醫改出版品贊助醫改新聞集錦醫改圖書室聯絡我們▲依年度索引▲全民健保▲用藥安全▲醫療品質▲資訊透明▲醫病關係▲專題▲105年度▲104年度▲103年度▲102年度▲101年度▲100年度▲99年度▲98年度▲97年度▲96年度▲95年度▲94年度▲93年度▲92年度▲91年度▲89年度急診的迷失回到列表建檔日期:105.01.27更新日期:105.01.27深度論壇急診的迷失胡勝川慈濟大學醫學系急診醫學科專任部定教授花蓮慈濟醫院急診部醫師前言各位朋友都有上急診的經驗,我相信大多數人對急診的印象不是很好,連我自己對現在的急診也不是十分的滿意。

不過,當你瞭解了三十年前的急診是什麼樣子,你會慶幸身處的年代。

誠然急診還有很多不如人意的地方,我們將持續推動改革,真正做到「以病人為中心」的普世價值。

由於當時的制度,急診病人沒有人權,茲舉其大者,例如:是由住院醫師而不是專科醫師看診、應該住院卻住不進醫院、病人被堆在壅擠的走廊上像難民營,致有「有關係就沒關係、沒關係就有關係」的順口溜。

可悲的是當時的平面或立體媒體從來不報導這些怪現象,以致急診病人成為被社會與輿論忽視的一群。

諸如此類因素,促使吾人極思推動改革。

改革項目繁多,最重要的是要推動發展「急診醫學」此一專科,以受過急診專業訓練的主治醫師為急診病人服務。

近三十年的推動急診醫學,急診的改變不可謂不大,目前各醫院均是專科醫師駐診,大醫院的專科醫師絕大多數是受過急診專業訓練的急診專科醫師,急診醫師也有簽床的權力,然而仍然有一些陳年老問題至今仍然存在,乃因民眾無法配合之故,這些根深蒂固的傳統觀念,我稱之為「急診的迷失」。

若迷失不除,急診的改革將事倍功半。

故不揣冒昧將迷失予以澄清,希望對目前緊繃的醫病關係起到緩和的作用。

敝人「萬年」急診主任的經歷,三不五時收到病人不滿的投書,我太了解民眾對急診不滿的理由,其中很多都是緣於對「急診」存在誤解與期望,這些誤解就是民間普遍存在的迷失,茲將其綜合整理如后:來掛急診的都是危急的病人當醫護人員與病人有所爭執,抱怨醫師看病遲緩時,病人常會冒出一句話:「就是因為危急,才來掛急診」,很多投訴單的內容都抱怨等得太久,但調出病歷一看才知等幾分鐘而已。

即使沒有任何糾紛,在與一般人的言談中也都透露出「急診都是危急病人」的概念,病人常不能忍受在急診短暫的等待,即使數分鐘的等待會誇大說等了數十分鐘,深怕會影響他的病情,因而投訴者大有人在。

殊不知根據統計,急診病人中真正危急的病人不到百分之五,它們才是真正須要立即看的病人,其餘的病人都是可以稍等片刻或甚至數十分鐘,也不會影響病情。

檢傷分類措施可以幫我們合理的判斷疾病的輕重緩急。

先來急診就是要先看當多人在等待做同一件事情,一般都奉行「先來後到」的潛規則,唯有到急診看病的順序是例外,因為急診的重要精神是先看危急的病人,但病人多不了解,總以為先來就要先看,因此當看到後面來的人被先看到,就會有不滿的舉動出現。

事實上,為了不影響到真正危急病人的急救,發揮急診室最重要的急救功能,各醫院都奉行「檢傷分類」的制度,檢傷分類的意思就是,根據病人的主訴,再配合所測量到的生命徵象,將病人分成五個等級;第一級病人須立刻看診;第二級病人可以等待十分鐘;第三級病人可以等待三十分鐘;第四級病人可以等待一小時;第五級可以等待二小時。

資深護士才能擔任檢傷護士,她們還要接受專業的訓練,再根據衛福部所頒佈的「五級檢傷」作業標準,才能執行很正確的檢傷分類。

請民眾要相信她們的專業判斷,否則每位來急診的病人都會說自己的病是最緊急的,將會延誤真正危急的病人。

常見有些民眾來急診看病,有種走捷徑的心態,以為在急診都會較快速的處理,甚至只是來拿藥或看陳年老病,也到急診來掛號,雖然他不在乎急診較高的花費,當了解急診檢傷分類的措施後,當知這類病人多半會被分到檢傷第五級,長時間的等待在所難免,說不定還會比看門診還慢,你還會花冤枉錢掛急診嗎?陪家人來看病沒什麼不對華人世界深受中國儒家思想的影響,特別重視「親情」和「孝順」。

以致一旦家裡有人生病,家人一定會陪病人到醫院,甚至連小小孩都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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