擴建廠房準備轉回之後續問題 | 保留盈餘限制

提撥保留盈餘時,並未限制資產之用途,僅不得作作為股利分配而已,亦未提撥任何資產特別保管或運用,因此,為了廠房擴建需求而將未分配 ...>財務報表分析>擴建廠房準備轉回之後續問題標題擴建廠房準備轉回之後續問題(2020-10-24)姓名何先生/小姐行業別其他未分類業區域台中市問題你好:想詢問為了廠房擴建需求將未分配保留盈餘指撥為廠房擴建準備,若將來廠房擴建完成股東沒有錢付尾款的情況下可做廠房擴建轉回嗎?如何做轉回?回覆財會專業顧問陳泰義回覆內容您好:公司為廠房擴建需求,依章程訂定或股東會議決,提列特别盈餘公積,指撥為廠房擴建準備,若將來廠房擴建完成,該準備有超额剩餘金額或發生擴建未能完成等情況下,公司自可依變更章程或股東會再為新決議,而變更其提存之目的或借記「特別盈餘公積]」貸記「累積盈虧」,轉回未分配留盈餘項下。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企業處「中小企業營運與融資協處計畫」(110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財務顧問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可安排榮譽會計師提供1對1現場諮詢或直接到場診斷服務,竭誠為您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399,或可聯繫經濟部中小企業處馬上辦服務中心免付費專線:0800-056-476。

)回覆時間2020-10-24回覆財會專業顧問許禮賢回覆內容所謂保留盈餘指撥是因為法律規定或特殊原因將保留盈餘加以限制或凍結,使公司不能以資產分配股利而導致保留盈餘減少。

提撥保留盈餘時,並未限制資產之用途,僅不得作作為股利分配而已,亦未提撥任何資產特別保管或運用,因此,為了廠房擴建需求而將未分配保留盈餘指撥為廠房擴建準備,僅限制指撥之保留盈餘不得分配給股東,若將來廠房擴建完成股東(公司?)沒有錢付尾款的情況下,指撥之保留盈餘原因尚未消滅,(因目的尚未達成)尚無法將指撥之保留盈餘轉回,但由於此乃自願性提撥,因此公司若想要轉回此指撥之保留盈餘,只需經股東會同意解除限制原因即可。

分錄則如吳財會專業顧問所建議即可。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企業處「中小企業營運與融資協處計畫」(110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財務顧問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可安排榮譽會計師提供1對1現場諮詢或直接到場診斷服務,竭誠為您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399,或可聯繫經濟部中小企業處馬上辦服務中心免付費專線:0800-056-476。

)回覆時間2020-10-24回覆財會專業顧問吳巧玲回覆內容1.依我國公司法,已指撥保留盈餘又包括「法定盈餘公積」及「特別盈餘公積」二科目。

2.依商業會計處理準則第29條,特別盈餘公積:指依法令或盈餘分派之議案,自盈餘中指撥之公積,以限制股息及紅利之分派者。

盈餘分配(或虧損彌補)應俟股東同意或股東會決議後方可列帳。

3.為了廠房擴建需求將未分配保留盈餘指撥為廠房擴建準備時,應先經股東會決議,指撥時借記保留盈餘,貸記「已指撥保留盈餘」或特別盈餘公積;解除盈餘分配之限制時,將原指撥分錄轉回。

由於保留盈餘指撥係公司為擴建廠房需求經股東會同意而將保留盈餘加以限制,使不得以資產分配股利,此乃公司自願性提撥,因此若廠房擴建完成股東(公司?)沒有錢付尾款的情況下,要將此保留盈餘指撥轉回,則須經股東會之同意。

依經濟部71年2月11日商03889號,已指明用途之特別盈餘公積,倘其原提之目的已消失,應予查明屬實後,可依公司法第240條規定辦理增資。

查公司法第237條第2項規定,特別盈餘公積之提列,係依公司章程訂定或股東會決議所提存,公司自可依變更章程方法或股東會再為新決議而變更其提存之目的。

4.轉回分錄:借:已指撥保留盈餘或特別盈餘公積***貸:未分配盈餘***(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企業處「中小企業營運與融資協處計畫」(110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財務顧問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可安排榮譽會計師提供1對1現場諮詢或直接到場診斷服務,竭誠為您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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