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業銀行營業收入 | 銀行 投資 收入

商業銀行營業收入是指商業銀行辦理放款、結算業務以及從事租賃、信托投資、證券交易、房地產開發、金銀和外匯及證券買賣等項業務而取得的利息、利差補貼、手續費、價差 ...商業銀行營業收入用手机看条目扫一扫,手机看条目出自MBA智库百科(https://wiki.mbalib.com/)目錄1什麼是商業銀行營業收入2商業銀行營業收入的內容3商業銀行營業收入的確認原則4商業銀行營業收入的構成5商業銀行營業收入的管理6商業銀行營業收入的核算[編輯]什麼是商業銀行營業收入  商業銀行營業收入是指商業銀行辦理放款、結算業務以及從事租賃、信托投資、證券交易、房地產開發、金銀和外匯及證券買賣等項業務而取得的利息、利差補貼、手續費、價差等收入的總和。

營業收入是與商業銀行的經營活動密切相關的,它反映了商業銀行的經營活動內容,凡是與商業銀行的經營活動無關的收入,不作營業收入,而應列為商業銀行的營業外收入。

[編輯]商業銀行營業收入的內容  商業銀行的營業收入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1.利息收入。

是指商業銀行向企業單位以及個人貸出各類放款,按照規定利率收取的利息及辦理貼現業務的貼現利息收入。

金融機構往來利息收入不含在內,這也是為了與成本項目相對應。

  2.金融機構往來利息收入。

是指聯行或與中央銀行以及同業之間資金往來所發生的利息收入及利差補貼收入。

  3.租賃收入。

指商業銀行在辦理租賃業務中作為財產所有者(出租人),租給使用者使用,按照合同,協議的規定向承租人收取的租金收入。

  4.房地產開發收入。

是商業銀行從事房地產開發業務而取得的收入。

  5.咨詢收入。

由於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銀行內部經營機制的變化,信息作為。

無形的財富。

在經濟活動中起著越來越大的作用。

商業銀行通過對資金運動以及對相關資料進行歸納分析向社會企事業以及集體個人提供信息收取一定的費用(作為有償性服務),形成商業銀行的咨詢收入。

  6.擔保收入。

為使企業的結算能夠順利進行,商業銀行利用自身的信譽為各類企業提供信用擔保過程中取得的收入,稱為擔保收入。

  7.外匯買賣收入。

是指商業銀行在從事外匯交易(包括即期交易和遠期交易)的過程中,由於不同期限、不同貨幣之間及國家之間利率、匯率水平的差異而獲得的收入。

  8.金銀買賣收入。

商業銀行根據國家有關政策規定依法經營金銀買賣業務而取得的收入。

  9.手續費收入。

指商業銀行在辦理結算業務、代理融資、委托收款、代理髮行國庫券、股票及各類債券等項業務過程中獲得的手蘋收人  10.信托業務收入。

指商業銀行作為受托人接受委托人的委托代為保管、營運或處理委托人托管財產的過程中依法取得的信托收入。

  11.證券買賣收入。

指商業銀行出售未到期的投資性有價證券所獲得的收益。

  12,代保管收入。

指商業銀行代其他企業或個人保管各類資產而取得的收入。

  13.其他收入。

不屬上述內容,但應計人營業收入的其他收入。

[編輯]商業銀行營業收入的確認原則  營業收入的確認主要涉及到商業銀行在經營過程中所獲得的收益何時在商業銀行的收益表內及時體現的問題。

所謂業務經營過程,是指商業銀行根據各自的業務經營特點,對外提供各項勞務和服務,以及他人使用銀行能產生利息、使用費和股利等資產的一個過程。

商業銀行從事以上經營活動,要按照有關規定計收一定的報酬,用來補償商業銀行的成本耗費,保證商業銀行獲得利潤。

商業銀行從事各項交易的收益額應根據國家有關規定或交易雙方當事人所達成的有關合同、協議來確定,及時準確地確認收入的實現,這對於及時準確地反映商業銀行各個經營期間的成果有很重要的作用。

確認營業收入實現的總原則應按照商業銀行財務制度所規定的:各項業務合同簽定以後,在規定的計算期內按應計收入的數額確認營業收入的實現,或者勞務已經提供同時收訖價款或取得收取價款權利的憑證時,確認營業收入的實現。

確定營業收人的實現一般遵循以下原則:  1.各項放款業務所產生的利息收人,應在借款合同或協議生效之後即可予以確認,具體可根據借款合同、協議等有關條款規定,按照未收回的本金和適用的利率,在合同、協議生效後按照計息時間並予以確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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