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服務 | 投資主體

投資主體為「公司」,需有共同投資人領投. 相關法規. 文化創意產業運用國家發展基金提撥投資管理辦法 · 行政院國家發展基金加強投資文化創意產業實施方案 ...關於本院ABOUT願景/使命董監事副院長組織架構服務專區SERVICE一站式服務內容策進策略研究青年創業及啟動金貸款專區加強文化創意產業升級轉型貸款專區國際合作投資專案計畫內容開發專案計畫:劇本開發支持TAICCA文策報國際事務GLOBAL創意內容大會TCCF國際展會資訊徵展資訊最新消息LATEST新聞趨勢商情產業報導專題研究活動資訊人員招募常見問題公開資訊INFO行政公告方案公告下載專區法規專區內部控制專區年度計畫與報告國內外資源文策學院TAICCASchoolEN投資服務01服務內容服務內容 一、執行國發基金「文化內容投資計畫」,共同投資說明、被投資說明二、協助具前瞻性、創新性與市場性之文化內容業者進行投資媒合三、協助被投資業者完善經營能力,並強化自身亮點四、執行投前評估(含:DD/盡職調查機制)與投後監理五、協助文化內容業者登錄創櫃板申請之輔導與推薦(文策院作推薦單位要點) 投資方案文化部辦理加強投資文化創意產業實施方案作業要點※需由文化部簽約之管顧公司領投文化部辦理文化內容投資計畫作業要點※投資主體為「公司」,需有共同投資人領投 相關法規文化創意產業運用國家發展基金提撥投資管理辦法行政院國家發展基金加強投資文化創意產業實施方案 02共同投資文策院執行國發基金「文化內容投資計畫」共同投資案 • Studio76-七十六號原子為具特定內容與投資規格之IP投資、開發、行銷與發行公司,鎖定新創電影、電速劇、迷你影集、系列短片等針對OTT平台需求之影視規格,強調「輕體量化」,但「高黏著度」的概念,符合現代人以行動載具觀看OTT平台之觀影習慣,並整合平台、音樂、營銷、版權等資源,將IP多角化發展運用,以優質影視內容為發展核心,串連IP泛娛樂產業鏈。

 • 天使放大為本院執行國發基金共同投資布局之協力夥伴,主要任務是為創作者提供最初期的啟動基金,在協助創作者募集更多「天使共創者(AngelInvestor)」,使創意足以獲得更多經費挹注。

藉由『收益回報型投資(Revenue-BasedFinancing,簡稱RBF)』的模式,給予創作團隊最關鍵的資金支持,以及最自由的創作空間。

透過單項專案分潤式的投資模式,並以作品發行後的權利金收益抽成作為投資報酬。

 • 影響原創主攻國際型台灣原創內容並將運用跨國內容業者、韓國代表性娛樂公司、新加坡龍頭娛樂公司等國際合作夥伴的資源、提升影視作品的製作規格,放大經濟規模與回收機會,導入「先賣再拍」國際商業模式,並善用國際成熟影視市場的各式投資、預售與合製模式,攤平風險、尋求獲利外,長期目標為建立一個共生共利、長期運轉的機制與平台,協助台灣內容產業邁向國際化及產業化。

 •伯樂影業伯樂影業係由威秀影城、秀泰影城、國賓影城、新光影城與文策院共同投資成立之公司,是擁有豐厚跨界資源、戲院通路、電影海內外發行的電影投資與製作公司。

伯樂以成為影視業者的伯樂為目標,專注在國片電影製作、發行與投資,企盼運用多年電影發行、製作與投資之經驗,緩步改善國內電影產業困境。

伯樂影業也將持續發掘深具台灣在地文化內容IP,提升國片製作規模、產量與品質,捲動其他投資者參與,期能打造台灣最具代表性的影視投資製作與內容孵育平台。

03諮詢服務會員諮詢平台:https://solution-taicca.tw/服務專線:(02)2745-8161服務信箱:[email protected]※想進一步瞭解本院提供之投、融資服務,請與我們聯絡。

※其他單位相關投融資服務請參考「國內外資源」為提供您更多優質的服務與內容,本網站使用cookies分析技術。

若您繼續閱覽本網站內容,即表示您同意我們使用cookies,關於更多相關隱私權政策資訊,請閱讀我們的隱私權及安全政策宣示。

我知道了


常見投資理財問答


延伸文章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