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售屋案件何時開始適用實價登錄新制規定? | 實價登錄新制預售屋

實價登錄2.0新制經行政院公告自110年7月1日施行,以預售屋買賣契約簽訂日區分適用新制或舊制,申報義務人及申報時機說明如下:. 一、110年7月1日後簽訂買賣契約者適用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search請輸入關鍵字搜尋進階搜尋分享分享至Facebook[另開新視窗]分享至Plurk[另開新視窗]分享至twitter[另開新視窗]分享至line[另開新視窗]分享至email[另開新視窗]公告資訊最新消息新聞發布活動訊息登記案件公告徵收公告地籍清理公告不動產業者獎懲公告機關介紹歷史沿革首長簡介組織架構業務職掌分層負責明細表策略地圖施政專區大事紀得獎事蹟聯絡資訊業務專區測繪登記地籍謄本未辦繼承登記地籍清理地價外籍及大陸人士不動產交易徵收及撥用三七五耕地臺北市公有土地管理土地開發基金補助地政問答線上查詢地政雲公告現值及地價查詢實價登錄查詢地所服務查詢地政查詢合法不動產服務業者查詢試算服務法令園地統計資訊網路申辦智慧地所(申辦登記測量案件)申辦地政案件(市民服務大平臺)北北桃地政資訊網路e點通全國地政電子謄本申領服務地籍異動即時通服務網路預約服務專區預約諮詢專案協助服務到府服務內政部網路申辦服務業者專區地政士不動產估價師不動產經紀業地政士及不動產經紀業防制洗錢資訊綜合資訊政府資訊公開志工園地廉政園地地政講堂系列個人資料保護宣導及出版品臺北地政影音性別主流化專區檔案應用市府開放資料臺北地政E博館地政論壇成果報告下載專區網網相連上方連結網站導覽回首頁English單一陳情不當使用地政資料檢舉地政問答雙語詞彙臺北通下方連結隱私權與資訊安全政策聯絡資訊各科室電話政府網站資料開放宣告本站使用正體字:::臺北市政府地政局上方連結網站導覽回首頁English單一陳情不當使用地政資料檢舉地政問答雙語詞彙臺北通現在時間110-08-21星期六13:13字級小中大分享分享至Facebook[另開新視窗]分享至Plurk[另開新視窗]分享至twitter[另開新視窗]分享至line[另開新視窗]分享至email[另開新視窗]回最上面[連結]公告資訊最新消息新聞發布活動訊息登記案件公告徵收公告地籍清理公告不動產業者獎懲公告機關介紹歷史沿革首長簡介組織架構業務職掌分層負責明細表策略地圖施政專區大事紀得獎事蹟聯絡資訊業務專區測繪登記地籍謄本未辦繼承登記地籍清理地價外籍及大陸人士不動產交易徵收及撥用三七五耕地臺北市公有土地管理土地開發基金補助地政問答線上查詢地政雲公告現值及地價查詢實價登錄查詢地所服務查詢地政查詢合法不動產服務業者查詢試算服務法令園地統計資訊網路申辦智慧地所(申辦登記測量案件)申辦地政案件(市民服務大平臺)北北桃地政資訊網路e點通全國地政電子謄本申領服務地籍異動即時通服務網路預約服務專區預約諮詢專案協助服務到府服務內政部網路申辦服務業者專區地政士不動產估價師不動產經紀業地政士及不動產經紀業防制洗錢資訊綜合資訊政府資訊公開志工園地廉政園地地政講堂系列個人資料保護宣導及出版品臺北地政影音性別主流化專區檔案應用市府開放資料臺北地政E博館地政論壇成果報告下載專區網網相連search請輸入關鍵字搜尋進階搜尋熱門關鍵字:::實價登錄類通則買賣案件租賃案件預售屋案件裁罰資訊查詢其他首頁業務專區地政問答實價登錄類預售屋案件預售屋案件網頁功能列印內容[另開新視窗]注音:::預售屋案件何時開始適用實價登錄新制規定?實價登錄2.0新制經行政院公告自110年7月1日施行,以預售屋買賣契約簽訂日區分適用新制或舊制,申報義務人及申報時機說明如下: 一、110年7月1日後簽訂買賣契約者適用新制規定,銷售預售屋者(預售屋買賣契約出賣人,包括不動產開發業或自然人。

委託經紀業代銷成交者,為受託之經紀業者)為申報義務人,應在與買受人簽定預售屋買賣契約之日起30日內,完成成交資訊申報登錄。

 二、110年6月30日前簽訂買賣契約者適用舊制規定,受託代銷之不動產經紀業為申報義務人,於委託代銷契約屆滿或終止30日內完成交資訊申報登錄。

如委託代銷契約於110年7月1日屆滿、終止未逾30日或尚未屆滿、終止者,應依內政部令頒緩衝期間內完成成交資訊申報登錄: (一)109年12月31日以前簽訂之預售屋買賣契約,限期於110年12月31日以前辦理申報登錄。

 (二)110年1月1日至110年6月30日期間簽訂之預售屋買賣契約,限期於110年9月30日以前辦理申報登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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