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業給付適用條件、對象與應備文件?失業給付發給金額與期間 ... | 失業補助14天內找到工作

領取失業補助一個月之後找到工作,但是在工作14天之內覺得不合適,主動離職是否可繼續領之前的失 ...關閉廣告人資HR兼總務經驗分享的部落格跳到主文在這個網路資訊發達的現代,我所知道的資訊都來自於網路,然後在依照我的職場實際經驗分享我知道的資訊,如果有誤或已經未更新的新資訊,請各位大大多多包涵,並麻煩請您們給予我新的指教喔。

非常感謝各位~~~部落格全站分類:職場甘苦相簿部落格留言名片May05Sun201918:58失業給付適用條件、對象與應備文件?失業給付發給金額與期間?失業給付的申請期限? 失業給付適用條件、對象與應備文件?失業給付發給金額與期間?失業給付的申請期限?簡介:就業保險被保險人,於遭遇非自願離職時,透過社會保險制度維持失業求職期間的生活,避免因為失去工資而導致生活困頓。

        一、適用條件及對象: 1.年滿15歲以上、65歲以下之就業保險被保險人(受僱勞工)。

2.被保險人非自願離職。

【非自願離職係指被保險人因投保單位關廠、遷廠、休業、解散、破產宣告離職;或因勞動基準法第11條、第13條但書、第14條及第20條規定各款情事之一離職;被保險人因定期契約屆滿離職,逾1個月未能就業,且離職前1年內,契約期間合計滿6個月以上者】。

3.於離職辦理退保當日前3年內,就業保險年資合計滿1年以上。

(雇主、職業工會加保及參加職訓者無投保就業保險)。

4.需具有工作能力及繼續工作意願。

5.向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求職登記,14天內未能推介就業或安排職業訓練者。

6.已領取勞工保險老年給付或公教人員保險養老給付者,不得核給失業給付。

    二、初次申請應備文件   (一)原投保單位之離職證明書(須載明足供認定非自願離職之事由,可至勞保局網頁下載)或定期契約證明文件正本及影本各一份(正本驗畢歸還)。

(須註明離職原因、申請人姓名、投保單位名稱、公司章)。

勞動部勞工保險局:失業給付申請書(含離職證明書及非自願離職及補發受扶養眷屬加給給付或津貼申請書)和範例 :https://www.bli.gov.tw/0008476.html(二)若無法取得離職證明書,有以下情形者,得向地方主管機關(高雄市政府勞工局)申請發給:1.雇主資遣員工時,已依就業服務法第33條規定,列冊向當地主管機關通報。

2.關廠、歇業或雇主行蹤不明時,經地方主管機關查明屬實。

3.申請人與原雇主間因離職事由發生勞資爭議,經調解有案。

(三)國民身分證或其他身分證明文件正、影本(正本驗畢歸還)。

(四)被保險人本人名義之國內金融機構存摺封面影本。

(五)身心障礙者,另檢附社政主管機關核發之身心障礙證明。

(六)有扶養無工作之配偶、未成年子女及身心障礙子女者,另檢附下列證明文件:1.受扶養眷屬之戶口名簿影本(正本驗畢歸還)或其他身分證明文件影本。

(外籍配偶者檢附居留證或護照影本)2.受扶養之子女為身心障礙者,另檢附社政主管機關核發之身心障礙手冊影本  三、失業再認定應備文件 (一)國民身分證正本(正本驗畢歸還)。

(二)2次(含)以上求職紀錄。

(三)前一次「就業保險(再)認定收執聯」。

(四)如欲變更受扶養眷屬者,請比照初次申請攜帶受扶養眷屬身分證明文件。

 四、申請方式:申請人請親自持相關證明文件向各就業服務站申請辦理。

各地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服務據點之聯絡資訊及交通方式可參考:https://www.taiwanjobs.gov.tw/Internet/index/List.aspx?uid=807&pid=25  五、失業給付發給金額與期間: (一)失業給付每月按申請人離職辦理就業保險退保之當月起前6個月平均月投保薪資60%發給,最長發給6個月。

(二)但申請人離職辦理就業保險退保時已年滿45歲或領有社政主管機關核發之身心障礙證明者,最長發給9個月。

領滿失業給付之給付期間者,就業保險年資應重行起算。

(三)本保險年資應重行起算,係指就業保險年資並不影響被保險人原有之勞工保險年資。

勞工保險與就業保險是兩種不同的社會保險制度,其保費計收與給付內容均各不相同,但都由勞工保險局承辦。

失業給付係屬就業保險之給付項目,依據就業保險法規定「本保險(就業保險)年資重行起算」,乃指被保險人於參加就業保險期間,依法繳納就業保險保險費之保險年資而言,與勞工保險之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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