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社會局-身障福利補助-身心障礙者房屋租金補貼 | 房屋租金

服務對象申請房屋租金補助者應符合下列各款規定: 1、設籍並實際居住本市,且租賃房屋在本市行政區域內。

2、家庭總收入平均未達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目前位置:首頁福利服務身心障礙者福利身障福利補助身障福利補助字級:小中大身心障礙者房屋租金補貼發布單位:社會局分  類:身障福利補助發布日期:109-05-04詳細內容:洽辦單位本市各區公所社會課服務內容設籍於本市轄區內之領有身心障礙證明者及其直系血親、配偶或其配偶之直系血親並與其同住之人,因無自有住宅而租賃房屋居住者,若兼具生活托育養護所增發之生活扶助費,只能擇一領取,不得重覆。

服務對象申請房屋租金補助者應符合下列各款規定:1、設籍並實際居住本市,且租賃房屋在本市行政區域內。

2、家庭總收入平均未達當年度每人每月最低生活費標準3.5倍,且未超過臺灣地區平均每人每月消費支出1.5倍。

3、現未接受政府相關租金或貸款利息補貼。

4、現未獲政府補助住宿式照顧費用。

5、現未使用公有房舍或平價住宅。

6、租賃之房屋應有合法建築執照。

7、身心障礙者、配偶及其戶籍內之直系親屬均無自有住宅。

但現有住宅經本府認定不適合居住者,不在此限。

8、租賃契約之承租人與出租人或所租賃房屋所有權人非直系親屬關係。

應備文件1、申請表。

2、本市核(換)發之身心障礙證明正、反面影本。

3、身心障礙者、配偶、一親等直系血親及同戶籍其他直系血親之國民身分證、戶口名簿影本或電子戶籍謄本。

4、身心障礙者、配偶、一親等直系血親及同戶籍其他直系血親之稅籍、所得、財產歸屬及勞保投保資料。

如未檢附本款資料,得經申請人同意後由區公所查調。

5、身心障礙者郵局存簿封面影本。

6、房屋租賃契約書影本。

7、經區公所查無租賃房屋之建物登記謄本者,應檢附建物權狀影本、建物登記謄本、建築物使用執照影本、測量成果圖影本、稅籍證明或房屋稅單。

 聯絡電話:3352578、3322101(分機6328)傳真號碼:3337274相關連結: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相關附件:  桃園市身心障礙者房屋租金及購屋貸款利息補貼作業要點.doc桃園市身心障礙者房屋租金及購屋貸款利息補貼作業要點.odt  申請表.doc申請表.odt  申請社會福利補助及津貼切結同意書.doc申請社會福利補助及津貼切結同意書.odt  身心障礙者房屋租金及購屋貸款利息補貼申復書.doc最後更新日期:110-04-29瀏覽人次:54562 人上一頁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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