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基金課稅免驚符合4條件才須申報 | 境外基金課稅免驚符合4條件才須申報

條件2 海外所得超過100萬元海外所得包括營利所得、海外薪資、利息所得(海外股票股利股息、境外債券基金配息)、財產交易所得、租賃及權利金所得、退職 ...PChome|說明|(登入)首頁Lipper評級國內基金境外基金名家專欄研究報告投資組合基金健診財經雜誌退休試算證券題庫報稅股市境外基金課稅免驚符合4條件才須申報Money錢雜誌│2009-10-01 本文摘錄自《Money錢》2009年10月號●撰文:賴雅淳  明(2010)年開始,境外基金要納入海外所得課稅,這個稅制引起基金投資人恐慌!其實不用太擔心,因為要被課到稅,可不是這麼容易,而且也有解套方法。

今年以來全球股市牛氣沖天,根據Lipper統計截至9月11日為止,印尼基金、巴西基金今年以來報酬率都超過100%,就連歐洲高收益債基金今年以來報酬率也高達60%,讓基金投資人笑得合不攏嘴。

但是一聽到從明年1月1日開始,若買賣交易完成,境外基金獲利部分要納入海外所得課稅,基金投資人可就笑不出來了,尤其是投資金額高達上千萬、上億元的基金大戶更是「稅」不安穩。

其實,基金投資人不用太過擔心,因為並不是所有基金獲利部分都需要繳稅,只有符合以下4個條件,買賣境外基金獲利的投資人才要繳稅。

條件1基金註冊地在台灣及中國大陸以外者安致勤資會計師事務所長呂旭明表示,要搞懂境外基金課稅標準之前,要先了解你買的基金註冊地在哪裡。

這一次財政部要課徵的是「境外基金」,也就是基金註冊地在台灣、中國大陸以外的共同基金。

至於國內投信發行、投資台灣以外的共同基金,雖然也稱為「海外基金」,但因為基金註冊地是在台灣,因此並不在課稅範圍內。

也就是說,如果你買的是國內投信發行的新興市場基金、全球高收益債券基金、原物料基金等,因為基金註冊地在台灣,基金獲利屬於境內所得,無須繳稅。

唯一的例外是,若個人當年度海外基金的配股配息,和其他的存款利息加起來,超過個人綜合所得稅每年27萬元的免稅額,才要課稅。

此外,IFPC國際理財規畫顧問公司執行長李雨珊還提醒,除了台灣與中國,包括香港、澳門等其他國家都被財政部定義為「境外基金」,若投資人購買的註冊地是在香港或澳門或其餘國家,就得看清楚以下條件2~4的內容了。

條件2海外所得超過100萬元海外所得包括營利所得、海外薪資、利息所得(海外股票股利股息、境外債券基金配息)、財產交易所得、租賃及權利金所得、退職所得、執行業務所得、自力耕作漁林牧礦所得、競賽及中獎獎金給予、其他所得(包括境外基金買賣交易所得)等共10類,也就是說,以上10類所得加總起來超過(含)100萬元,才要課稅。

富蘭克林投顧經理梁珮羚表示,很多檔高收益債券基金的配息率高達8~10%,如果投資金額達上千萬的基金大戶,就要留意配息的金額是否超過100萬元。

至於境外基金獲利的部分,有2點特別提醒投資人:首先,獲利必須建立在基金買賣交易完成的基礎上,如果你的境外基金帳面賺了100萬元,但是沒有賣掉,則屬於紙上獲利,無須申報納稅。

其次,就是如何計算取得成本。

目前財政部的規定是,如果投資人無法舉證自己所持有的境外基金或其他海外股票的成本,就會以成交價的20%列為海外所得金額,海外不動產則以成交金額的12%列為海外所得金額,舉例來說,如果你明年以後賣出的境外基金總成交金額為100萬元,其中20萬元就要被列入海外所得金額。

如果投資人可以舉證境外基金或海外股票的成本,則以實際成本或今年12月31日的收盤價或淨值,兩者取其高視為成本。

例如你的境外基金實際成本淨值10元,今年12月31日淨值為15元,你在明年1月1日以淨值16元賣掉,則16-15(以較高為成本)=1,這1元要列入海外所得。

而如果1月1日的淨值為13元,你賣掉時賠2元(13-15=-2),這2元可以用來扣抵其他檔境外基金的獲利,例如A基金獲利10元,B基金賠8元,那麼A+B=2,只要以2元認列為海外所得即可。

條件3基本所得額超過600萬元海外所得算出後,還須將另外6個所得數字加總起來,超過600萬元才需課徵20%的稅。

另外6項包括:綜合所得淨額、特定保險給付(壽險、年金險有3000萬免稅額,超過3000萬元部分才要列舉)、未上市股票交易所得、非現金捐贈扣除額、員工分紅配股時價格超過面額部分、私募基金的交易所得。

簡單來說,這7個項目加起來統稱為「基本所得」,「基本所得」要超過600萬元,才需要課徵20%的稅,這就是一般所稱的「最低稅負制」。

條件4最低稅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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