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土失序如何止血民間辦論壇談國土計畫功能分區、土地使用 ... | 區域計畫法農地

其中以《區域計畫法》管理的非都市計畫土地為大宗,約占全國國土面積的八成以上。

「現況有種田就編為農地、有建築就編為建築用地。

」環境 ...移至主內容首頁»內容國土失序如何止血民間辦論壇談國土計畫功能分區、土地使用管制下一步2021年05月11日環境資訊中心記者孫文臨報導環境資訊中心記者孫文臨報導地狹人稠的台灣,土地是最昂貴的產品也是最珍貴的資源,多年來缺乏完整的土地規劃與管制,導致農地千瘡百孔、山林面目全非。

《國土計畫法》通過5年以來,已完成全國國土計畫及縣市國土計畫,接下來將邁向最後階段,制定出功能分區與土地使用管制,預計要到2025年5月才能全面實行。

國土計畫要替滿是傷痕的國土止血療傷,但如何在過程中,保障民眾既有的土地使用權益?環境法律人協會與地球公民基金會8日舉行「國土計畫的土地使用管制策略及既有權利保障機制」論壇,邀各界集思廣益,盼找出落實國土永續的方法。

農地與工廠、房舍夾雜是台灣常見的現象。

資料照。

攝影:陳文姿。

4年最後倒數 國土計畫取代區域計畫的最後一哩路目前,台灣的土地分為國家公園土地、都市計畫土地、非都市計畫土地三類,分別依據《國家公園法》、《都市計畫法》及《區域計畫法》管理。

其中以《區域計畫法》管理的非都市計畫土地為大宗,約占全國國土面積的八成以上。

「現況有種田就編為農地、有建築就編為建築用地。

」環境法律人協會空間政策研究專員黃子芸表示,《區域計畫法》於1974年上路,當時以「現況使用」的方式編訂,並未進行土地資源盤整與規劃,長期下來導致台灣的國土逐漸失序。

經過20多年的討論,《國土計畫法》在2015年三讀通過,目標在十年內分三階段擬定全國國土計畫、縣市國土計畫、功能分區圖與管制使用規則,重新思考國土空間的永續利用,預計2025年5月全面施行,取代《區域計畫法》,對於非都市土地進行新的規劃與管制,對國家公園及都市計畫土地則較無影響。

現行《區域計畫法》的11種使用分區、19種使用地,未來將由《國土計畫法》的4種分區19種類別取代,改變我國土地使用管制方式。

取自內政部簡報根據全國國土計畫指導原則,既有的合法可建築用地在「不妨礙國土保安與農業發展」將續編為可建築用地,反之,若目前為建築用地,但在國土功能分區劃設完成後,將會「妨礙國土保安與農業發展」,地主的土地使用權益可能會受到限制。

《國土計畫法》也明載,國土功能分區圖確認後,原本合法的建築物與管制內容不符者,除准許修繕外,不得增建或改建,且地方政府認為有必要時,得限期遷移或變更使用,並應予適當補償;既有合法可建築用地變更為非可建築用地時,也應予適當補償。

「你的土地不只是你的土地」私有權益與國土永續如何衡平?民眾使用土地的合法權益,究竟是否將有所改變?內政部透過新聞稿強調不會,然而,政治大學地政系教授陳立夫指出,未來區域計畫的容許使用項目,將被國土計畫的各類功能分區取代,應該要有不同於現行的管制項目與強度,「如果跟現況一樣的話,就不需要國土計畫了。

」但仍要看影響到哪些層面,並評估政府需要付出多少行政代價。

2025年國土計畫將取代現行《區域計畫》,改變我國土地使用管制方式。

取自內政部簡報成功大學都市計劃學系教授趙子元表示,國土計畫要從現況的土地開發權益,去衡平出具有氣候變遷、韌性國土的空間規劃,「兩者的平衡很重要。

」他建議在規劃階段要能保障民眾知情權與參與權,具體說明土地受到管制的原因。

「你的土地不只是你的土地。

」趙子元說,土地雖然是私人財產,但土地的利用不只是個人的問題,也會影響周邊環境,若要回應成長管理與全球永續,一塊土地應不只是個人、國家,也是全球的土地。

「國土計畫必須落實國土治理的公益性與正當性,規劃只是一種手段,要能落實,重點在於制定合理且正當的補償,需要各方的對話與討論。

」趙子元說。

環境法律人協會與地球公民基金會8日舉行「國土計畫的土地使用管制策略及既有權利保障機制」論壇,邀請學者、公民團體與政府部門共商未來土地管制策略與權益保障制度。

孫文臨攝黃子芸也表示,國土計畫被賦予的期待,是讓台灣土地利用恢復秩序,若位於農業發展地區與國土保安地區內,可能就不適合蓋工廠、建築,「讓對的事情發生在對的地方。

」6萬多家丁建 合法工廠落在農業發展地區難道全數退場嗎?台北市立大學城市發展學系副教授鄭安廷則指出,「讓對的事情發生在對的地方很正確,但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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