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事項 | 租車不明車損

承租人須年滿二十歲,取車時須備有效駕照且持有駕照,並以信用卡方式付費取車 ... 車損險:車損時,除酗酒、不明車損、違約等保險不理賠之行為外,承租人最高 ...首頁我要租車注意事項我要租車注意事項車款介紹服務特色注意事項租車流程注意事項您的台灣租車首選,車款種類眾多,輕鬆任您選!承租人資格及證件說明平假日定義說明租車保障內容說明日租金、行駛里程、油料說明、E-tag承租人應負責任及義務取消訂單手續費收取說明緊急事件處理承租人資格及證件說明承租人須年滿二十歲,取車時須備有效駕照且持有駕照,並以信用卡方式付費取車。

承租人須備以下證明文件,始得承租車輛。

本國國民:身分證、駕照。

非本國國民:於入境30天內還車者,租車時須出示:護照、互惠國所發有效之國際駕照(查詢互惠國關係)、原國駕照、信用卡(有效期限六個月以上)無法於入境30天之內還車者,租車時須出示:護照、國際駕照簽證或台灣本國駕照、信用卡(有效期限六個月以上)平假日定義說明平日定義為週一至週四;假日定義為週五至週日、國定假日及其前一日。

租車保障內容說明車損險:車損時,除酗酒、不明車損、違約等保險不理賠之行為外,承租人最高負擔新台幣1萬元自負額(註1)。

惟車輛全損時(即維修費用超過車輛保險金額扣除折舊係數額四分之三以上者),承租人應賠償車輛現值之10%。

竊盜險:承租人最高負擔上限為車輛現值之10%(註)。

乘客險:駕駛與乘客傷亡,每人最高理賠新台幣300萬元。

(人數以行照上登載的承載限制為準。

)強制險:第三人傷亡,每人傷亡(含醫療)最高賠償200萬。

第三人責任險:每人傷亡新台幣200萬元、事故400萬元、財損50萬元。

以上險種不負責因自然災害(如:颱風、地震、洪水等)直接或間接影響而造成的損害,以及車內設備遺失或損傷的理賠。

若車型為內含播放設備、音響、行車電腦等,若因遭竊則實際賠償金額依原廠估算後報價單為準。

註:若車輛維修或失竊期間,承租人另須負擔無法營業之損失費用。

營業損失費用負擔上限為20日(營業損失收取須依該出租車輛之日出租金額計算)。

日租金、行駛里程、油料說明、E-tag日租金:日租金為24小時制,若逾時歸還,逾1小時以上者,每小時收取訂價十分之一日租金,逾6小時以上者,以一日租金計算。

承租人如欲續租,敬請在約定還車時間前通知本公司(本公司保留是否續租之權利)油料:依照本公司每季公告之『里程費收費標準』支付,收費每季調整。

隨車配置加油卡,加油卡遺失需酌收100元工本費。

E-tag:短租車輛租約期間所產生之通行費,將由遠通電收計算於還車時收取費用。

註:公告油價採當日台灣中油公告之公升單價。

承租人應負責任及義務承租期間衍生之停車費、交通罰鍰及交通違規導致之費用或損失皆由承租人負擔。

承租人應盡善良管理人之義務使用及維護本車輛。

車輛若有瑕疵或操作不良時,請立即告知,行駛超過40KM或1小時後,將仍須負擔日租金。

取消訂單手續費收取說明承租人未依約定時間取車,則依下表向承租人酌收營業損失費用。

若因自然災害(例如:颱風、地震、洪水等)直接或間接影響租車行程,則可全額退費。

※取消交易須酌收營業損失:於預定取車日當日或不通知取消,不退還訂金。

惟車輛全損時(即維修費用超過車輛保險金額扣除折舊係數額四分之三以上者),承租人應賠償車輛現值之10%。

於預定取車日前1日內取消(不含取車當日),退還訂金20%。

於預定取車日前2-3日前取消(不含取車當日),退還訂金30%。

於預定取車日前4-6日前取消(不含取車當日),退還訂金40%。

於預定取車日前7-9日前取消(不含取車當日),退還訂金50%。

於預定取車日10日前(含第10日)取消(不含取車當日),退還訂金100%。

緊急事件處理為保護您的權益,承租車輛發生事故、失竊或肇事事件等,請保持現場,立即通知警察單位處理,並撥打0800-024-550按5作後續處理,切勿與對方私下和解,並請即刻和本公司聯絡。

※餘未盡事宜,以汽車出租單(小客車租賃契約、機車租賃契約、大型重機租賃契約)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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