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調解不成立,該直接提告嗎? | 調解不成立提告

調解不成.....送法院的一些問題。

- Mobile01首頁汽車汽機車七嘴八舌1234512自訂頁數前往頁尾返回列表訂閱文章我要回覆貝菈1110分樓主貝菈111個人積分:0分文章編號:78484402訊息文章段落車禍調解不成立,該直接提告嗎?2020-07-2719:03201530收藏回覆分享引言連結回報推薦只看樓主列印我方(67歲)原是後車直行,靠近路口(綠燈)直行經過對方身邊的時候,對方(29歲)突然左轉(未事先打燈),導致我方躲避不及,車頭撞上對方左邊手把(監視器畫面撞車時是並排,我方車頭已在對方機車半身,不是從後面追撞)。

對方當時有違規載小孩(站在腳踏板上雙手抓車頭);我方則僅持有輕型機車駕照卻騎家屬的重型機車。

雙方的第三方責任險皆過期了。

初判表僅寫我方未保持安全距離以及輕型駕照的部份,對方則是左轉未打方向燈。

最後對方及小孩擦傷。

我方腰椎壓迫性骨折,醫師診斷出院後需休養三個月到半年。

兩次調解未果,由於對方當事人兩次出面都沒有提出什麼意見,所以我方律師是建議我們不要拖延直接提吿。

我方提出45萬的賠償金額(醫療加背架約11萬+藥品和骨針4.4萬(兩年計算)+看護三個月10.8萬(一天1200)+工作三個月損失4.5萬(零工)+未來復健費用72000(預估)+車禍後回診及復健來回車費20000(預估)+精神賠償50000+雜支。

我們告知對方覺得不合理可以提出他們認為的金額,就雙方認為的責任大家來談,但對方都沒有回應。

而對方也沒提出他們要求的賠償金額。

對方應該是不同意我方提出的金額,所以遲遲不出聲。

除醫療開銷,我方認為醫生建議出院後需休養三個月-半年,而我們僅要求三個月的看護和工資費用並不過份;復健的部份由於尚無法開始復健所以只能粗估,車費(回診+復健)則是以每趟來回200元預測;藥品和骨針是醫生建議持續兩到三年比較好,所以我們就抓兩年費用(不然67歲的病患臥床幾個月骨質容易流失、肌肉也會萎縮,總不能都不打針吃藥,之後出狀況後再跟對方追加賠償吧?)我們已經先申請評鑑了,想說是否應該等評鑑報告出來(要再兩個月左右)還是照律師建議直接先提告呢?我方提出的金額是否合理呢?有人說我方開太低了,也有人說未來預估的部份還沒有收據不能計算在內。

但現狀就是還在復元中啊,這些未來名目本來就無法給確定的金額和收據,我們也不可能等康復,不然說不定都超過半年了。

2020-07-2719:03#10引言分享嚴以待人寬律己0分2樓嚴以待人寬律己個人積分:0分文章編號:78484636訊息說真的,我看了你們要求的賠償金額.還是提告吧.我比較好奇的是除了醫療以外的費用,第三人任意險是否有給付.還是要看鑑定結果出來,肇責比例,假使我是29歲的機車駕駛,會直接讓法院判我要賠多少的.對了,剛剛看了一下機車法規,你們那邊依法是要被罰款,3600~7200,是否也要把這成本算到對方頭上呢?>>>>>>>>>>>>>>>>>>>>>>>>>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五款若領有小型車駕照,未領機車駕照,只能騎乘輕型機車,若騎乘重型機車,依法應處新台幣1800-3600元罰鍰,機車所有人允許駕駛人騎乘機車,亦處新台幣1800-3600元罰鍰,並記該車違規紀錄一次。

2020-07-2719:31#220引言連結回報只看此人列印h148219313分3樓h1482193個人積分:13分文章編號:78484685訊息你方又不是100%無責未保持安全距離及輕型駕照騎重機對方也可以提告你方過失傷害(會留案底)況且賠償要看比例的(看你方佔過失幾%)不是你要求45萬就能拿45萬提告後又要跑法院,耗時耗精神建議調解委員會先跑看看2020-07-2719:37#30引言連結回報只看此人列印029333556分4樓02933個人積分:3556分文章編號:78484803訊息可以自費申請車禍鑑定沒有行車紀錄當輔助做筆錄就是各說各話,對方說不定講的是南轅北轍然後....開45萬這個費用,難怪對方不想理會2020-07-2719:52#40引言連結回報只看此人列印專殺老歐阿13分5樓專殺老歐阿個人積分:13分文章編號:78484850訊息車禍受傷本來就依收據理賠,未來的部分不太會成立,不是你說未來情況要花多少就能成立!就等醫療好了收據完整再求償,半年內提告,其餘部分復健什麼能提出,成不成立未知。

理賠金額是要扣除強制險醫療保險20萬或者還有對方有第三任意險之後的剩餘金額才能跟對方追討。

骨折就要45萬,根本是不太可能,這個受傷情況能實拿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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