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三星電子 | 耳機配件理賠

理賠申請書。

如經確認行動電話本體及螢幕毀損無法加以修復者,則以檢附相關檢測證明(載明行動電話IMEI碼)替代之。

如有必要時,得要求檢附行動電話購買 ...活動辦法注意事項:活動登錄網址:https://campaign.twsamsungcampaign.com/step1.aspx購買人需於神揚保代寄出要保文件後,15日內填寫完整並簽名回傳,若未於時間內完成回傳或申辦資格不符,將視為客戶主動放棄此權益,不得再次要求。

理賠文件:理賠申請書。

如經確認行動電話本體及螢幕毀損無法加以修復者,則以檢附相關檢測證明(載明行動電話IMEI碼)替代之。

如有必要時,得要求檢附行動電話購買證明、意外事故相關證明及行動電話破損之照片。

若為置換,客戶須負擔自負額。

理賠文件:理賠申請書。

警方報案三聯單影本(須載明裝置IMEI值並請客戶簽章)。

盜打須另檢附停話證明、通話明細及繳費證明。

如有必要時,得要求檢附行動電話購買證明、意外事故相關證明及行動電話破損之照片。

若為失竊置換,客戶須負擔自負額。

對於本保險契約載明之行動裝置於保險期間內因不可預料之事故或因竊盜、搶奪、強盜所致毀損及行動裝置因遭受竊盜、搶奪、強盜所致之通信費用盜用損失。

保險範圍:(若為置換,客戶須負擔自負額)要/被保險人限為自然人且為同一人。

要/被保險人未滿20歲須法定代理人簽名。

購買人需於收到新機後10日內至三星活動網頁完成資料登錄,若未於期限內完成資料登錄,將視為客戶主動放棄此權益,不得再次要求。

將依購買人所登錄之資料郵寄保險相關文件,行動裝置保險之生效日,須依據神揚保代收到客戶親簽回傳之要保文件當日,並經富邦產險核保通過後生效。

神揚保代於寄出要保文件後15日內未收到回傳之要保文件或申辦資格不符,將自動取消資格,客戶不得再次要求。

維修/置換:要/被保險人將手機送至指定維修中心修理並備齊保險理賠申請文件。

指定維修中心轉交理賠文件予保險公司,保險公司受理申請與審核理賠文件。

(若為置換,客戶須負擔自負額)指定維修中心完修手機並交付客戶。

竊盜、搶奪、強盜:要/被保險人須於48小時內報案後,至指定維修中心通知並備齊保險理賠申請文件。

指定維修中心轉交理賠文件予保險公司,保險公司受理申請與審核理賠文件。

(若為置換,客戶須負擔自負額)指定維修中心完修手機並交付客戶。

盜用(通信費用):要/被保險人進線保險公司服務專線(0800-009-888)申請行動裝置遭盜用之損失(通信費用)並備齊保險理賠申請文件。

保險公司受理申請與審核理賠文件。

賠付被保險人向警察機關報案後24小時內被盜用之通信費用。

維修/置換:理賠申請書及送修手機。

竊盜、搶奪、強盜:理賠申請書、警方報案三聯單影本(須載明裝置IMEI值並請客戶簽章)。

盜用(通信費用):理賠申請書、警方報案三聯單影本(須載明裝置IMEI值並請客戶簽章)、停話證明、通話明細及繳費證明。

本簡介內容僅供參考,消費者投保前應審慎瞭解本保險商品之承保範圍、除外不保事項及商品風險,其他未盡事宜,悉依保單條款及本公司核保規定辦理,富邦產險保有最終承保與否之決定權。

本專案享有之保險商品不得要求更換、轉售/轉讓保單權益或因中止契約享有退費。

本專案保單將於核保通過後10日內以電子保單方式寄送。

被保險人姓名資料須為真實且正確,並與手機型號、序號、IMEI碼需與保險內容相同,如有發現資料不符、造假及不實,將影響後續理賠權益。

若為行動裝置製造商或經銷商依法或依約應負保固或瑕疵擔保責任範圍內提供之修復或召回,不屬於承保範圍內。

若消費者同意採用新機置換方式,因資料移轉不屬於承保範圍內,須同意原手機內資料連同原手機一併放棄。

本專案商品核准名稱:富邦產物行動裝置綜合保險(丙型)。

商品核准文號:109.08.17富保業字第1090002112號函備查。

消費者同意享有此保險商品,應詳閱各種銷售文件內容,本商品之附加費用率為35%;如要詳細了解其他相關資訊,請洽富邦產險業務員、服務據點(免付費電話:0800-009-888)或網站(網址:www.fubon.com),以保障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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