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施行細則 | 食品 商標法

食品中之食品添加物係透過合法原料之使用而帶入食品,且其含量明顯低於直接添加於食品之需用量,對終產品無功能者,得免標示之。

第十條 本法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五款及第二 ...首頁(current)法規及公告查詢常用問答查詢影片專區其他相關資料活動報名登入友善列印檔案下載回上一頁瀏覽人次    000000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2015版權所有|系統維護:融易網路股份有限公司 


常見投資理財問答


延伸文章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