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務送的乙式車險「隱藏版禮物」,真是免費的嗎? | 乙式出險烤漆

像是車子可能有些不明小刮傷,就可以透過業代把車牽去進行保養或烤漆。

看似划算,實則是利用乙式車險的出險功能,嚴格來講那還是你繳的 ...2018/08/14,社會PhotobyrawpixelonUnsplash莫非律師BlueBloodLawyer法律尋求公平,社會階層卻日益明顯;法律追求正義,大眾卻一再崇尚暴力。

如此的,事與願違倒成為日常生活的常態。

剩下的,是用文字述說著對法律的感覺,而「莫非」則是一種對生活了然的態度呈現。

看更多此作者文章...訂閱作者收藏本文五子登科幾乎是多數成年男性的必經歷程(或夢想?),其實跟早期某個歌唱節目以亮燈來決定優勝,而冠軍者能登上王位的畫面感受有些許類似。

如以銀子、妻子、孩子、房子跟車子來說,居住地在台北市或新北市的人,大概車子會是最後登的一科,主因雙北交通相當便利,縱然假日要出遊,採用租車即可解決不便利性。

若是成功登上最後一科,新車通常會買車體險,常見的有甲、乙及丙式等選擇。

一般來說,初購買新車的人多半保乙式,費用則看車價本身的高低來決定。

如果沒記錯,台灣車體險市場中,保乙式的大眾佔了快要七成左右。

各保險公司為了搶拉客戶,在保戶到期前,會放寬理賠標準,某些業代還宣稱有禮物要送給車主。

像是車子可能有些不明小刮傷,就可以透過業代把車牽去進行保養或烤漆。

看似划算,實則是利用乙式車險的出險功能,嚴格來講那還是你繳的保費,不能說是送的。

有些人還把隔年度保單先出單,再去出險;但保費調降是看三年以上的時間,所以第三年你的保費該降卻沒有降。

最簡單一句話來形容就是:「羊毛出在羊身上」。

那回到法律層面來看,這種利用乙式車險到期前刻意出險的行為有無刑法問題呢?答案是不一定。

如果你是車子本身有刮傷,當年度確實曾發生碰撞等事故,刻意在車險到期前一併處理,也是無可厚非。

反過來說,假使整台車好好的,硬是要刻意出險拿取所謂的隱藏版禮物,恐怕就有偽造私文書與詐欺罪等嫌疑,切勿因小失大。

主因乙式原則上對於車子外觀或原因不明的小擦傷是不理賠;但正因為前述所說,為了「拉客」需求,保險公司多半睜一眼閉一眼,只要車主能提出一定的擦撞原因,不太會去刁難理賠。

不過這可不表示在完全沒有擦撞情況下,允許車主或業代去製造一個假象(甚至是假車禍),傳遞不實資訊給保險公司。

這當中由於涉及偽填資料,偽造私文書罪自然也免不了。

因此所謂一毛錢都不用花的術語,在現代社會是不存在的,任何事情都有相應的代價,不要輕信業代說法。

宏觀來看,個人過度貪小便宜,導致整體車險市場理賠係數過高,保費難以調降;微觀來看,先行出單躲過第二年保費;但第三年保費也不會調降。

再者,一不小心,更會讓已經登上最後一科的男性觸犯刑法,摔下王位只能哭哭。

延伸閱讀「保險經紀人」和「保險業務員」有什麼不同?五大迷思為你解答本文經莫非律師BlueBloodLawyer授權刊登,原文發表於此責任編輯:丁肇九核稿編輯:翁世航Tags:乙式車險保養贈品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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