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業災害勞工離職後繼續加保申請書(僅申報勞保用) | 職業災害保險

(1)被保險人發生職業災害,於職業災害醫療期間終止勞動契約並退保者,得繼續參加勞工保險普通事故保險,至符合請領老年給付之日止。

(2)已領取勞保失能給付,且經評估終身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尚未定義分享FacebookTwitterlineEmail人生大事出生就學就業就養終老政府服務申辦服務英文申辦服務主題策展資訊發布政府新聞即時影像行動化服務實用連結GSP會員中心關於本站網站導覽規範與授權English隱私權保護政策服務條款上方連結網站連結下方連結電腦版:::選單人生大事出生就學就業就養終老政府服務申辦服務英文申辦服務主題策展資訊發布政府新聞即時影像行動化服務實用連結GSP會員中心關於本站網站導覽規範與授權English隱私權保護政策服務條款我的E政府我的E政府上方連結網站連結字級小中大分享FacebookTwitterlineEmail搜尋找服務全站搜搜尋搜尋進階搜尋:::首頁政府服務申辦服務申辦服務_網頁功能列印內容BopomofoFacebookTwitterlineEmail職業災害勞工離職後繼續加保申請書(僅申報勞保用)1.申請條件:(1)被保險人發生職業災害,於職業災害醫療期間終止勞動契約並退保者,得繼續參加勞工保險普通事故保險,至符合請領老年給付之日止。

(2)已領取勞保失能給付,且經評估終身無工作能力者,不得繼續加保。

2.申請內容:符合上述申請條件之被保險人,於原發生職業災害單位離職退保之日起5年內,由勞工團體、本局委託之有關團體、原投保單位或以個人為單位向本局辦理續保手續。

職業災害勞工離職後繼續加保申請書(僅申報勞保用)發布單位:勞動部勞工保險局臨櫃申辦親自現場辦理其他申辦方式詳如內容服務內容1.申請條件:(1)被保險人發生職業災害,於職業災害醫療期間終止勞動契約並退保者,得繼續參加勞工保險普通事故保險,至符合請領老年給付之日止。

(2)已領取勞保失能給付,且經評估終身無工作能力者,不得繼續加保。

2.申請內容:符合上述申請條件之被保險人,於原發生職業災害單位離職退保之日起5年內,由勞工團體、本局委託之有關團體、原投保單位或以個人為單位向本局辦理續保手續。

申辦流程1填妥申請書連同應附證明文件影本派人專送或掛號郵寄本局。

2申請書需加蓋投保單位或負責人印章;被保險人以個人為單位直接向本局申請續保者,則加蓋本人印章。

應備物品1.由勞工團體、本局委託之有關團體或原投保單位申請續保:(1)填具「職業災害勞工離職後繼續加保申請書」。

(2)曾領取該次職業災害勞工保險傷病給付、失能給付或住院醫療給付者,免附證明文件,請於申請書勾選已領取職業災害保險給付之種類;未曾領取職業災害保險給付者,檢附遭遇職業災害之相關證明文件。

2.被保險人以個人為單位直接向本局申請續保:除上述1.所列資料外,需一併填送以下書表:(1)投保申請書《職業災害勞工離職後續保專用》。

(2)勞工保險投保單位委託轉帳代繳勞工保險局保險費約定書。

作業天數10-20個工作天備註職災勞工離職後繼續加保效力,請參閱以下網址:https://www.bli.gov.tw/0005379.html參考資料職災勞工醫療期間退保得繼續加保相關說明投保申請書《職業災害勞工離職後續保專用》轉帳代繳約定書聯絡窗口承辦單位:勞動部勞工保險局納保組及保費組(機關團體科)電話:(02)2396-1266轉分機3111或請參閱https://www.bli.gov.tw/0005770.html地址:100232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1段4號下載臨櫃申請表單服務內容1.申請條件:(1)被保險人發生職業災害,於職業災害醫療期間終止勞動契約並退保者,得繼續參加勞工保險普通事故保險,至符合請領老年給付之日止。

(2)已領取勞保失能給付,且經評估終身無工作能力者,不得繼續加保。

2.申請內容:符合上述申請條件之被保險人,於原發生職業災害單位離職退保之日起5年內,由勞工團體、本局委託之有關團體、原投保單位或以個人為單位向本局辦理續保手續。

申辦流程1填妥申請書連同應附證明文件影本派人專送或掛號郵寄本局。

2申請書需加蓋投保單位或負責人印章;被保險人以個人為單位直接向本局申請續保者,則加蓋本人印章。

應備物品1.由勞工團體、本局委託之有關團體或原投保單位申請續保:(1)填具「職業災害勞工離職後繼續加保申請書」。

(2)曾領取該次職業災害勞工保險傷病給付、失能給付或住院醫療給付者,免附證明文件,請於申請書勾選已領取職業災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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