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全民健康保險保險費負擔金額參考用表 | 農保健保眷屬費用

... 月提繳工資分級表」與「2020年勞保及就保費用分擔金額參考用表」, ... 配偶眷屬或以地區人口身份在區公所投保),再以該單位計收健保費。

跳轉到主要內容上一頁下一頁2020年全民健康保險保險費負擔金額參考用表Workforce勞動力量2020-12-15T14:15:59+08:002019年11月12日|勞工保險|×如需參考次一年度(2021年,即民國110年)的「全民健康保險投保金額分級表及保險費負擔金額參考用表」的勞工、資方或人資工作者,請直接點選前面的連結即可連到該表單囉~」。

×如需參考以月為單位顯示保費,且較為簡易對照的勞健保與勞退三合一表單,請參閱「2020年勞健保保費及勞退提繳費用對照表」。

自2020年(民國109年)1月1日起,基本工資月薪將調漲為23,800元,因此自明年起的勞健保級距表與負擔費用參考用表也會略有不同。

有關勞保與勞退部分,我們已彙整了「2020年勞工保險投保薪資分級表及勞退月提繳工資分級表」與「2020年勞保及就保費用分擔金額參考用表」,有需要的勞工或人資朋友們可以點選連結參考投保級距與保費負擔情形。

依全民健康保險法第18條第2項、第30條第2項以及全民健康保險保險費計收作業要點,有關健保費的相關計費原則可參考以下健保署的說明,我們也增加了一些解釋讓讀者更容易了解: 序號健保署說明Workforce勞動力量說明1保險對象(勞工)同月僅一單位有投保(轉入)紀錄,無退保(轉出)紀錄,以該單位計收被保險人全月保險費。

舉例而言,當月原本無工作而在月中新到職的勞工,應由新公司計收健保保費。

2保險對象(勞工)全月在保,當月最末日轉出,由健保署核定為次月1日生效,以該單位計收被保險人全月保險費。

簡單來說,如果勞工是在當月最後一天離職退保,則當月健保費也是會由原本的公司計收。

3保險對象(勞工)同月僅一單位非於當月最末日有轉出紀錄,不以該單位計收被保險人全月保險費。

保險對象轉出後,應改以其他適法身分投保,並請注意投(退)保日期之銜接,以該月最末日所屬之投保單位計收全月保險費。

如果勞工是在月中離職退保,那麼當月的健保費就不是由原公司計收了(因此離職後最好確認一下有沒有被多扣健保費自付額),而是看勞方之後是到哪邊投保健保(例如依附配偶眷屬或以地區人口身份在區公所投保),再以該單位計收健保費。

4保險對象同一月份中有多次投保、轉出紀錄者,以當月最末日在保之投保單位計收保險對象全月保險費。

惟當月辦理退保者(死亡、除籍、失蹤滿6個月等),當月不計收保險費。

勞工如在同一個月份中有多次轉換工作,或由受僱者身份改為眷屬身分投保,則應由當月最後一天的投保單位計收健保費。

因此如果有此情形者,建議要特別注意有沒有被其中哪一個單位多收保費的情形。

5超過三口眷屬依附於同一被保險人(勞工)時,以三口眷屬計算全月保險費。

舉例來說,如果是撫養兩個小孩的家庭,而配偶、小孩與父母共計五人都依附在同一個勞工的話,眷屬健保費仍以三個人計收,減輕需扶養多名家庭成員者的負擔。

基於以上的說明,被保險人可再確認投保情形為何,進而了解健保投保狀況是否合乎規定。

以下表單則是透過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所公布的健保投保級距表與保費負擔金額表彙整而成,在確定投保費用以前,建議應先確認投保級距是否正確,再對照保險費負擔金額參考用表。

109年1月1日生效之全民健康保險投保金額分級表參照衛生福利部108年11月8日衛部保字第1080137250號函        單位:新台幣元 組別級距投保等級月投保金額(元)實際薪資月額(元)第一組級距900元123,80023,800以下第二組級距1200元224,00023,801-24,000325,20024,001-25,200426,40025,201-26,400527,60026,401-27,600628,80027,601-28,800第三組級距1500元730,30028,801-30,300831,80030,301-31,800933,30031,801-33,3001034,80033,301-34,8001136,30034,801-36,300第四組級距1900元1238,20036,301-38,2001340,10038,201-40,1001442,00040,101-42,0001543,90042,001-43,9001645,80043,901-45,800第五組級距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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