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房屋買賣契約,已納契稅、土地增值稅可否退還? | 不動產買賣契約解除

據宜蘭縣稅捐稽徵處表示:民法第758條規定:「不動產物權,依法律行為而取得設定、喪失、及變更者,非經登記,不生效力」。

因此房屋買賣契約解除如在已辦妥移轉登記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宜蘭縣政府全球資訊網-YilanCountyGovernment:::English網站導覽雙語詞彙最新債務訊息常見問題RSS字級:小中大分享FacebookTwitterlineEmail關於縣府縣長介紹副縣長介紹秘書長介紹縣政藍圖組織架構各局處首長各局處連絡電話縣府環境介紹各單位粉絲專頁宜蘭縣政府平面圖首長新聞拜訪宜蘭宜蘭歷史宜蘭地理鄉鎮特色宜蘭標誌縣樹介紹縣花介紹往來交通觀光資訊便民e網路紓困振興專區人民申請案進度查詢最新活動報乎你知生活資訊連結就業創業請看我ODF及軟體下載宜蘭在地生活Map門牌及地形圖資申購道路挖掘便民查詢系統線上申辦e櫃檯宜蘭縣防災資訊網行動應用app百寶箱宜蘭flickr相簿電子報訂閱縣政資訊縣政新聞縣府公報縣務會議紀錄榮耀與肯定最新債務訊息各鄉鎮市議事資訊徵才公告標售公告促參窗口宜蘭法規資訊網公共工程標案管理系統性別主流化專區宜蘭認同卡宜蘭數位縣民宜蘭觀光入口交換平台開放政府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宜蘭縣自檢報告政府資訊公開OpenData開放資料施政報告統計數據縣政專刊對民間團體補捐助及議員建議案都市計畫工程品質管理資訊出國報告意見交流民意信箱交通違規檢舉信箱廉政信箱1999案件查詢English網站導覽雙語詞彙最新債務訊息常見問題RSS縣長介紹副縣長介紹秘書長介紹縣政藍圖組織架構各局處首長各局處連絡電話縣府環境介紹各單位粉絲專頁宜蘭縣政府平面圖宜蘭歷史宜蘭地理鄉鎮特色宜蘭標誌縣樹介紹縣花介紹往來交通觀光資訊紓困振興專區人民申請案進度查詢最新活動報乎你知生活資訊連結就業創業請看我ODF及軟體下載宜蘭在地生活Map門牌及地形圖資申購道路挖掘便民查詢系統線上申辦e櫃檯宜蘭縣防災資訊網行動應用app百寶箱宜蘭flickr相簿電子報訂閱縣政新聞縣府公報縣務會議紀錄榮耀與肯定最新債務訊息各鄉鎮市議事資訊徵才公告標售公告促參窗口宜蘭法規資訊網公共工程標案管理系統性別主流化專區宜蘭認同卡宜蘭數位縣民宜蘭觀光入口交換平台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宜蘭縣自檢報告政府資訊公開OpenData開放資料施政報告統計數據縣政專刊對民間團體補捐助及議員建議案都市計畫工程品質管理資訊出國報告民意信箱交通違規檢舉信箱廉政信箱1999案件查詢搜尋搜尋110年房屋稅稅籍清查作業疫情專區宜蘭縣政府紓困方案110年度住宅補貼>:::縣政資訊縣政新聞縣府公報縣務會議紀錄榮耀與肯定最新債務訊息各鄉鎮市議事資訊徵才公告標售公告促參窗口宜蘭法規資訊網公共工程標案管理系統性別主流化專區宜蘭認同卡宜蘭數位縣民宜蘭觀光入口交換平台:::縣政新聞首頁縣政資訊縣政新聞解除房屋買賣契約,已納契稅、土地增值稅可否退還?日期:95-12-08    聯絡人:    聯絡資訊:【宜蘭訊】  時下有ㄧ句玩笑話,女孩擇偶最好的條件是「汽車洋房、父母雙亡」;因此除非你有富有的長輩,能在婚前為你置買房產,使婚後免為房事困擾;大多數之人均須於婚後,面臨購屋之沉重壓力;購買房屋除須考慮本身負擔能力外,尚須考慮上班及小孩上學之方便性,因此難免有些人,於訂立房屋買賣契約後反悔,要求解除買賣契約,如果買、賣雙方已繳納契稅、土地增值稅可否退還?應視是否已辦妥移轉登記而定。

  據宜蘭縣稅捐稽徵處表示:民法第758條規定:「不動產物權,依法律行為而取得設定、喪失、及變更者,非經登記,不生效力」。

因此房屋買賣契約解除如在已辦妥移轉登記後,因物權登記具有公示力且依法已取得所有權,買、賣雙方已繳納契稅、土地增值稅不得申請退還;買賣契約解除後,雙方應依民法第259條規定互負回復原狀之義務,房屋回復原狀所為之回復登記,因不屬契稅條例第2條規定:「不動產買賣、承典、交換、贈與、分割或因占有而取得所有權者,均應申報繳納契稅‧‧‧」課稅範圍,不必再行申報契稅,至於土地回復原狀所為之回復登記則屬移轉行為,需再依土地稅法第28條規定:「已規定地價之土地,於土地所有權移轉時,應按其土地漲價總數徵收土地增值稅‧‧‧」;再行申報土地移轉現值,因前次移轉現值已因繳納土地增值稅而調高,實務上應無增值可望免再繳納,只是手續上仍需再行申報土地移轉現值;至於解除買賣契約時,如未辦妥移轉登記則較單純,買、賣雙方已繳納契稅、土地增值稅均可申請退還。

聯絡人:陳金田聯絡電話:9325101轉111看完覺得加油貼心超棒無聊火大我想說的話回上一頁回首頁:::openclose關於縣府縣長介紹副縣長介紹秘書長介紹縣政藍圖組織架構各局處首長各局處連絡電話縣府環境介紹各單位粉絲專頁宜蘭縣政府平面圖首長新聞拜訪


常見投資理財問答


延伸文章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