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生車禍求助汽車零件折舊率算法? (第6頁) | 營業 車 零件折舊率

阿嬌還是你們以為我在一樓PO的固定資產折舊率表及所得稅法第五十四條第三項 ... 而汽車(固定資產)上的獨立零件則是會隨汽車本身折舊所以設想一台100萬的車 ... 我知道營業用車可以請求營業損失,雖然我覺得此營業損失的賠償計算是不合理的~.首頁汽車汽車消費經驗分享1456789自訂頁數前往頁尾返回列表訂閱文章我要回覆發生車禍求助汽車零件折舊率算法?2012-12-2523:3320357810收藏回覆分享連結回報推薦只看樓主grgr2222617分樓主grgr2222個人積分:617分文章編號:40890826訊息所以你們真的天真的相信"不會因更換新品提升交易價值就不適用折舊"????阿嬌還是你們以為我在一樓PO的固定資產折舊率表及所得稅法第五十四條第三項之規定是假的??只能說你們天真太天真KAO680313wrote:若修理材料本身不具獨立價值,僅能附屬他物而存在,或須與他物結合,方能形成功能之一部者,其更新之結果,既無獲取額外利益之可言,此種情形下,侵權行為被害人以新品修繕,就其價額請求賠償,自屬相當,無須予以折舊這是百分之百正確但其條件是"該材料不具獨立價值"而汽車(固定資產)上的獨立零件則是會隨汽車本身折舊所以設想一台100萬的車用了五年折舊後變變60萬他車上的獨立零件依固定資產折舊率表及所得稅法第五十四條第三項之規定則失去了9/10的價值不難懂吧?還是不懂?建議可以去問問產險業務人員他們會樂意回答你我知道你們根本就不會去看我PO的連結or文章沒關係反正站不住腳的是你們不是我以下是之前mobile01上知名的"好一個昂貴的輕微碰撞啊"的判決書我就是看了這篇文章馬上去買了第三人責任險==請務必看完然後告訴我"新品替代舊品,應予折舊"正確/不正確http://tw.myblog.yahoo.com/jw!jS5zU_2fEQV1iDkqXVU8qD21/article?mid=349&prev=364&next=328&l=a&fid=1各位行車上路記得買保險同時注意安全保護自己保護別人這是鬼島新年快樂2012-12-313:58#510引言連結回報只看樓主列印ben37280分52樓ben3728個人積分:0分文章編號:40891754訊息這是我本身的案例,由我本人親自出庭對方可是xxxxxx保險公司,不要說那麼多,就那你表弟案件來證明阿,給我被害人電話請多讀書,多了解車輛維修,加油【裁判字號】101,北簡,6122【裁判日期】1010928【裁判案由】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裁判全文】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簡易判決                 101年度北簡字第6122號原   告 許00訴訟代理人 陳00被   告 楊00      00鞋業有限公司上 一 人法定代理人 陳男共   同訴訟代理人 林oo複代理人 姜oo上列當事人間請求侵權行為損害賠償事件,於民國101年9月4日言詞辯論終結,本院判決如下:主文被告應連帶給付原告新台幣肆拾萬元,及自民國一百零一年一月四日起至清償日止,按年息百分之五計算之利息。

訴訟費用新台幣玖仟佰元由被告連帶負擔。

本判決得假執行。

但被告如以新台幣肆拾萬元預供擔保後,得免為假執行。

事實及理由一、原告原起訴請求被告連帶給付新臺幣(下同)40萬元及自民國100年10月12日起至清償日止按年息5%計算之利息,嗣於訴訟進行中,減縮為請求被告連帶給付40萬元及自起訴狀繕本最後送達翌日起至清償日止按年息5%計算之利息(見本院卷第76頁),為民事訴訟法第255條第1項第3款所許,合先敘明。

二、原告主張:被告楊00於100年10月11日18時20分許,駕駛僱用人即被告00鞋業有限公司(下稱00公司)所有車號0000-FL號自用小貨車,在臺北市市○○道○○道路往西第302號燈桿處,因未注意車前狀況,且未保持安全車距,超速由後撞擊前方由原告之夫陳00所駕駛原告所有車號0000-ZG號自用小客車(下稱系爭車輛),造成系爭車輛嚴重毀損。

系爭車輛於100年10月間如未發生事故之正常行情車價為40萬元,但經此事故後縱修理也未必可以完全修復,且修理費用估計高達437,583元,另有交易貶損損失25萬元,以上2項合計金額為687,583元,遠高於未發生事故之正常車價40萬元,系爭車輛已無修復價值,回復原狀顯有重大困難。

又被告oo公司為被告楊00之僱用人,其對楊00執行職務不法侵害原告權利,應依民法第188條第1項前段之規定負連帶賠償責任。

為此依侵權行為之法律關係,請求被告連帶賠償原告40萬元等語。

並聲明:如主文第1項所示。

被告楊00、00公司則辯稱:系爭車輛應以修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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