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誰該賠】撞壞汽車不用全賠因為這個得折舊 | 營業 車 零件折舊率

依據行政院頒佈的《固定資產耐用年數表》,自小客車耐用年數為5年,折舊率為每年是36.9%。

此車實際修理費用為8萬元(工資烤漆4萬元、零件4 ...蘋果基金會NEXTDigital台灣香港登入壹週刊即時新聞最新壹點就報推薦要聞社會娛樂人物網紅美妝保養生活科技時尚美食旅遊經典檔案專欄壹動新聞爆料經典檔案壹點就報蘋果基金會NEXTDigital台灣香港2017年06月13日文/林建良(作者簡介:中正大學財務金融研究所畢業,從事過車險理賠、銀行法務催收,擅長車禍談判調解)呂先生某天外出時,因一時行駛不慎,撞及鄰居停放於門口之汽車,鄰居車輛有投保車體損失險,經保養廠估修約需十萬餘元。

呂先生卻未加保第三人責任險,擔心賠償金額過,因而找上我尋求協助。

【法律解析】根據《民法》規定,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負損害賠償責任。

故意以背於善良風俗之方法,加損害於他人者亦同。

而負損害賠償責任者,除法律另有規定或契約另有訂定外,應回復他方損害發生前之原狀。

也就是說,呂先生撞壞鄰居的車,須負擔鄰居的修車費。

但因鄰居的車不是全新汽車,受損的車體及零件就不是全新的,因此當這部車修復時需要使用的零件,就必須依法扣除折舊費,但是維修的人工工資、烤漆部分,是不用折舊的。

依據行政院頒佈的《固定資產耐用年數表》,自小客車耐用年數為5年,折舊率為每年是36.9%。

此車實際修理費用為8萬元(工資烤漆4萬元、零件4萬元)、車齡4年。

那麼計算的方式如下:修車費為工資+烤漆+零件x(1-折舊率)=4萬元+4萬元x(1-36.9%)X(1-36.9%)X(1-36.9%)X(1-36.9%)=4萬元+4萬元*0.631*0.631*0.631*0.631=4萬+6341=4萬6千341元而該筆修車費之前已由產險公司先行給付,保險公司並依《保險法》取得代位求償權,也就是呂先生的和解對象是產險公司。

經與產險公司法務達成共識,最終雙方以四萬五千元達成和解。

參考資料:財政部台北國稅局固定資產耐用年數表林建良透過參與的車禍調解案件,分享實務經驗。

(湯興漢攝)依據行政院頒佈的《固定資產耐用年數表》,自小客車耐用年數為5年。

(繪圖/林佳欣)本新聞文字、照片、影片專供壹週刊「升級壹會員」閱覽,版權所有,禁止任何媒體、社群網站、論壇,在紙本或網路部分引用、改寫、轉貼分享,違者必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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