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衛生與職業病預防概論 | 職業病定義

而要達到這些目的,必須認識工作場所的各種危害因素,評估它們的危害有多大,如果危害太大,就必須進行改善措施,讓危害降低到我們可以接受的程度。

二、職業病的定義:.勞工衛生與職業病預防概論壹、前言人的一生分為:兒童、少年、青年、壯年與老年時期,其中青壯年期是成熟且健康,最有生產力的時期,這時期的人們多數進入工作場所工作。

青壯年期的人們有好的體力在工作上衝刺,有成熟的腦力應付工作上的難題,這個時期的人們是社會上最重要的一群,沒有他們,家庭、社會都無法安定。

這麼重要的一群人,他們的工作環境和條件是否良好,使他們不會因為工作因素而過於疲勞、壓力太大,甚至生病,是國家社會上一個很重要的課題。

工作與健康的關係,在西元前到十七世紀間即有零星的記載,主要是與各種採礦與提煉場所環境太差所產生的問題有關;直到西元1700年,一位義大利籍的醫生寫了一本書(書名為「工人的疾病」),描寫當時許多工人因工作的關係得到的疾病,也就是所謂的-職業病;同時,他也提出預防職業病的最佳場所是工人的工作現場而不是醫院病房的見解。

這位偉大的義大利醫師後來被尊稱為職業醫學之父。

另一位英國醫生也在1775年提出他所觀察到的掃煙囪工人與陰囊癌之關係。

不過,這對多數工人並沒有太大的幫助,老闆們缺乏改善工作環境的想法,他們認為,工人無法工作時,自然有人會取代他的工作。

直到工業革命後工人人數大增,工作場所的危害種類更多時,才引起政府的關心,立法保護工人。

我國在工業衛生上的發展比先進國家晚些,雖然早在國民政府遷台時就有工廠法,但政府開始積極關心工人在工作場所的健康問題,起因於一件工業中毒致死事件。

民國61年,國內有一家名為「飛歌」的電子公司,因工人不了解所使用的脫脂用有機溶劑毒性很高,並拿來清潔地板,使多位工人中毒死亡,這就是有名的「飛歌事件」。

政府於是驚覺到工業衛生的重要性,民國六十三年立即公布了「勞工安全衛生法」,為防止職業災害,保障勞工安全與健康的工作奠立基礎。

近年來,職業衛生的預防觀念已不只於改善環境危害,更希望能積極推動健康促進計劃,使工作者實踐「健康的生活方式」,以達到生理、心理與社會的健康境界。

一、職業衛生的意義國際勞工局與世界衛生組織聯合會曾對職業衛生做以下的定義:「從事於所有職業的人的生理上、精神上及社會福祉,應使之增進至最高度,且須維持下去。

因各種作業條件所發生的疾病,要防範於未然。

對健康不利的各種條件,要施予對策保護勞工。

作業人員應配置於能適應於生理及心理特性的工作環境。

以上各點摘要而言就是對於工作與人要配合,而要使每一個人對自己工作能夠適應。

」簡單地說,能夠選擇自己適合的工作,並且不讓不良工作環境與條件影響自己的身心健康就是做好職業衛生,換句話說,職業衛生的目的在於1.增進工作者生理的、心理的與社會的良好狀態。

2.防止工作場所危害因素的產生。

3.分配適當的工作給予工作者。

4.及早發現工作有關的疾病。

而要達到這些目的,必須認識工作場所的各種危害因素,評估它們的危害有多大,如果危害太大,就必須進行改善措施,讓危害降低到我們可以接受的程度。

二、職業病的定義:所謂的職業病可視為因為職業的原因所導致的疾病,但職業病的表現可能是馬上的,也可能是經過很久時間才發病或是漸進式的加重症狀,所以要判定疾病的發生是否真的由職業因素所引起,是相當專業的過程。

我國目前是採列舉方式,並且必須由職業病專家判定。

一般的判定條件如下:工作場所中有害因子確實存在得病的人必須曾經在有害因子的環境下工作發病必須在接觸有害因子之後經醫師診斷確實有病起因與非職業原因無關較常見的職業病及其常發生之職業將在後面介紹。

 貳、工作場所之危害因子與控制我們的工作場所常常會存在一些影響健康的環境危害因子,這些危害因子包括物理性、化學性、生物性、人因工程,分別簡介如下。

一、物理性危害因子(一)異常溫溼度人的身體必須維持在一定的溫度範圍之內,否則會引起不適或生病。

當環境的溫度非常冷,而身體的保暖衣物不足,或是有些部位沒有遮蔽,則身體無法保持應有的溫度,就可能引起失溫或凍傷;當環境的氣溫高、輻射熱大、風速小且相對溼度高時,此時如進行重體勞動,則容易產生熱衰竭或因排汗過多電解質不平衡而抽筋,甚或因無法排汗而中暑。

(二)異常氣壓異常氣壓危害常見於潛水、挖井工程等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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