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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溢額再保險

責任、保費和賠款的計算溢額再保險用手机看条目扫一扫,手机看条目出自MBA智库百科(https://wiki.mbalib.com/)溢額再保險(surplusreinsurance)目錄1什麼是溢額再保險2溢額再保險與成數再保險的異同3溢額再保險的三要素4溢額再保險的特點5責任、保費和賠款的計算6溢額再保險的運用[編輯]什麼是溢額再保險  溢額再保險,是由保險人與再保險人簽訂協議,對每個危險單位確定一個由保險人承擔的自留額。

保險金額超過自留額的部分稱為溢額,分給再保險人承擔的一種再保險方式。

  溢額再保險是由原保險人根據承攬的各類保險業務的危險性質以及自身承擔能力,對每一個危險單位確定一個具體的自留責任限額,對超過確定的自留額以上部分視為溢額,轉讓給再保險人,並以約定的自留額的一定倍數,作為分出額,然後按照自留額與分出額對保險金額的比例分配保險費和分攤賠款。

正是由於原保險人確定了自身所承擔的自留額,再保險人的責任則是以自留額的一定倍數為計算原則,因此原保險人的責任自擔數額與再保險人的責任分擔數額就形成了一定的倍數關係,這便是溢額再保險歸屬於比例再保險方式的原因所在。

  顯然溢額再保險的自留額與分出額是呈倍數比例的關係,這是溢額再保險的最大特點。

分出額一般稱為合同限額,它是按每一危險單位可能發生的最高損失來確定的。

合同的容量用線或單位表示,將自留額作為制定合同限額的基本單位。

如原保險人確定的自留額是100萬元,溢額在保險人最高接受限額確定為10線(即10倍),那麼再保險分出額即為1000萬元。

溢額再保險關係確立後,原保險人與再保險人實際承擔的比例不同於成數再保險合同的固定比例,而是隨著每筆業務保險金額的大小而變動的。

如承接一筆200萬元保險金額的業務,原保險人自留100萬元,再保險人承擔溢額100萬元任,雙方比例關係為1:1;如若承擔的業務保險金額1000萬元,則原保險人自留100萬元,900萬元就作為溢額轉讓給再保險人,雙方的責任比例就變為1:9的責任分擔。

自然,最終經營的結果對於原保險人與再保險人來說也是不同的,這與成數再保險關係中原保險人與再保險人利益完全一致的結果是明顯不同的。

  溢額再保險具有較大的靈活性,原保險人不僅可以根據其承保的不同業務種類、質量和性質確定恰當的自留額,有效控制自身的責任,也可均衡保險金額,而且在業務選擇和節省再保險費支出上有很大的主動權。

保險金額小的可全部自留,由此可自留大部分保險費;保險金額大的業務,還可分層次溢額分保。

在訂立第一溢額再保險合同基礎上,再可根據需要確立第二、第三溢額再保險。

  雖然溢額再保險手續較為繁瑣,需根據不同的保險金額,計算分得比例以及相應的分保費和賠款的分攤數額,編製再保險賬單和統計表也較麻煩,由此而產生的管理費用也高於成數再保險,但溢額再保險具有充分的靈活性,尤其適用於業務質量差異大、保險金額不均齊的保險業務,因此,也是國際保險市場上普遍採用的方式之一。

(一)溢額再保險的主要機能:危險責任的分散與轉嫁。

(二)溢額再保險的主要目的:危險責任的平均化。

(三)溢額層次的劃分為了達到溢額再保險的目的,實現危險責任的分散與轉嫁,根據承保業務的保險金額來確定不同層次的溢額,即如果保險金額在自留與第一溢額後仍未全部分出,就設定第二溢額……依此類推。

[編輯]溢額再保險與成數再保險的異同(1)相同點:都是以保險金額為基礎來確定責任分配,且自留額、分保額與總保險金額都存在一定比例關係,都屬比例再保險。

(2)區別:A.溢額再保險的自留額是確定的,在自留額限額內不需分保;成數再保險的自留額是不確定的,且無論保險金額多少,均需按比例分保。

B.溢額再保險的分保比例是變動的,根據保險金額與自留額而變動,而成數再保險的分保比例是不變的。

C.溢額再保險合同雙方的利益不是完全一致,且對分出公司有利,而成數再保險合同雙方利益一致,對分入公司有利。

D.溢額再保險具有一定的靈活性,但手續繁瑣;成數再保險缺乏彈性,但手續簡單。

[編輯]溢額再保險的三要素三要素為:危險單位、自留額和線數,其中危險單位是固定因素,自留額和線數是變動因素。

(一)分保額的確定原保險人根據自身情況以及所承擔保險標的質量,來最終確定自留額的大小,其超出的部分,可做為分保分出;因而分保額的確定是以自留額的確定為前提,且分出的金額及比例是隨業務量(即承保的保險金額)而



2. 保險-再保險(溢額、比例、非比例、超額、臨時) @ 魔術師的 ...

★魔術師的網誌★carpediem~~把握每一天★嚴禁小白及口水文★僅供會員登入留言★日誌相簿影音好友名片200706131637保險-再保險(溢額、比例、非比例、超額、臨時)?財產保險理論再保險即保險人於接受保險業務時,斟酌自身承保能力,將超額部份移轉由其他保險人承保,藉以減少自身之責任,以確保經營之安全,又稱「保險之保險」。

比例再保險按照比例來計算,比如說,約定好保險公司跟再保險公司所須負擔的比例為三比一,如果發生一億的損失,那麼再保險公司就需要幫忙攤賠二千五百萬(四分之一)非比例再保險再保險契約中,先行約定再保險公司從多少損失之後開始賠,也就是會設定"起賠點",比如說,保險公司跟再保險公司約定,損失大於三千萬以上,超過三千萬元的部分由再保險公司攤賠,也就是說,如果實際損失為兩千五百萬,那就得由保險公司自己攤賠全部,可是如果損失金額為三千五百萬,就由保險公司賠三千萬,再保險公司攤賠五百萬溢額再保險合約再保險中的比例再保險的一種,即原保險人對於每一危險,在超過其自留額的部份,以自留額的一定倍數分與再保險人。

也就是說,保險公司必須先設定自留額,將保險金額超過自留額的部份讓與再保公司,但有最高限額。

原始保額-甲公司自留額=分出再保險金額分出再保險金額再以每個在保人之最高責任額為限,分給每個在保人之再保險金額即是溢額再保險金額。

超額再保險屬非比例保險,通常是為了防範巨災損失。

臨時再保險依個別情況安排、應付緊急需要,且再保公司有權決定接受數額。

常用在合約再保險限額已滿時,移轉超額部份的責任。

對於分保公司而言,因手續頻繁,所以成本較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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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溢額再保險

計算方法溢額再保險溢額再保險,是由保險人與再保險人簽訂協定,對每個危險單位確定一個由保險人承擔的自留額。

保險金額超過自留額的部分稱為溢額,分給再保險人承擔的一種再保險方式。

溢額再保險是由原保險人根據承攬的各類保險業務的危險性質以及自身承擔能力,對每一個危險單位確定一個具體的自留責任限額,對超過確定的自留額以上部分視為溢額,轉讓給再保險人,並以約定的自留額的一定倍數,作為分出額,然後按照自留額與分出額對保險金額的比例分配保險費和分攤賠款。

基本簡介溢額再保險是由原保險人根據承攬的各類保險業務的危險性質以及自身承擔能力,對每一個危險單位確定一個具體的自留責任限額,對超過確定的自留額以上部分視為溢額,轉讓給再保險人,並以約定的自留額的一定倍數,作為分出額,然後按照自留額與分出額對保險金額的比例分配保險費和分攤賠款。

正是由於原保險人確定了自身所承擔的自留額,再保險人的責任則是以自留額的一定倍數為計算原則,因此原保險人的責任自擔數額與再保險人的責任分擔數額就形成了一定的倍數關係,這便是溢額再保險歸屬於比例再保險方式的原因所在。

  顯然溢額再保險的自留額與分出額是呈倍數比例的關係,這是溢額再保險的最大特點。

分出額一般稱為契約限額,它是按每一危險單位可能發生的最高損失來確定的。

契約的容量用線或單位表示,將自留額作為制定契約限額的基本單位。

如原保險人確定的自留額是100萬元,溢額在保險人最高接受限額確定為10線(即10倍),那么再保險分出額即為1000萬元。

溢額再保險關係確立後,原保險人與再保險人實際承擔的比例不同於成數再保險契約的固定比例,而是隨著每筆業務保險金額的大小而變動的。

如承接一筆200萬元保險金額的業務,原保險人自留100萬元,再保險人承擔溢額100萬元任,雙方比例關係為1:1;如若承擔的業務保險金額1000萬元,則原保險人自留100萬元,900萬元就作為溢額轉讓給再保險人,雙方的責任比例就變為1:9的責任分擔。

自然,最終經營的結果對於原保險人與再保險人來說也是不同的,這與成數再保險關係中原保險人與再保險人利益完全一致的結果是明顯不同的。

主要特點具有較大的靈活性,原保險人不僅可以根據其承保的不同業務種類、質量和性質確定恰當的自留額,有效控制自身的責任,也可均衡保險金額,而且在業務選擇和節省再保險費支出上有很大的主動權。

保險金額小的可全部自留,由此可自留大部分保險費;保險金額大的業務,還可分層次溢額分保。

在訂立第一溢額再保險契約基礎上,再可根據需要確立第二、第三溢額再保險。

  雖然溢額再保險手續較為繁瑣,需根據不同的保險金額,計算分得比例以及相應的分保費和賠款的分攤數額,編制再保險賬單和統計表也較麻煩,由此而產生的管理費用也高於成數再保險,但溢額再保險具有充分的靈活性,尤其適用於業務質量差異大、保險金額不均齊的保險業務,因此,也是國際保險市場上普遍採用的方式之一。

  (一)溢額再保險的主要機能:危險責任的分散與轉嫁。

  (二)溢額再保險的主要目的:危險責任的平均化。

  (三)溢額層次的劃分  為了達到溢額再保險的目的,實現危險責任的分散與轉嫁,根據承保業務的保險金額來確定不同層次的溢額,即如果保險金額在自留與第一溢額後仍未全部分出,就設定第二溢額……依此類推。

計算方法(一)只有第一溢額的業務計算  例1.假設某溢額分保契約的自留額為40萬元,現有三筆業務分別為40萬、80萬、200萬,則溢額分保的責任、保費和賠款分擔情況如何?  整個業務虧損,賠付率140.63%  分出公司仍有盈餘95.83%分入公司虧損167.5%  (二)分層溢額分保的業務計算  例2.現組織一份海上貨運險溢額分保契約,危險單位按每船每航次劃分,對某輪船,自留額10萬,第一溢額契約限額為10線,第二溢額契約限額為15線,現有一筆業務為200萬,則溢額分保的責任、保費和賠款分擔情況如何?對於業務為10萬、50萬的情況又如何?三種要素三要素為:危險單位、自留額和線數,其中危險單位是固定因素,自留額和線數是變動因素。

  (一)分保額的確定  原保險人根據自身情況以及所承擔保險標的質量,來最終確定自留額的大小,其超出的部分,可做為分保分出;因而分保額的確定是以自留額的確定為前提,且分出的金額及比例是隨業務量(即承保的保險金額)而變動。

  (二)線數  1.線:溢額再保險中,自留額是厘定再保險限額的基本單位,稱之為線。

  2.



4. 溢额再保险

责任、保费和赔款的计算溢额再保险用手机看条目扫一扫,手机看条目出自MBA智库百科(https://wiki.mbalib.com/)溢额再保险(surplusreinsurance)目录1什么是溢额再保险2溢额再保险与成数再保险的异同3溢额再保险的三要素4溢额再保险的特点5责任、保费和赔款的计算6溢额再保险的运用[编辑]什么是溢额再保险  溢额再保险,是由保险人与再保险人签订协议,对每个危险单位确定一个由保险人承担的自留额。

保险金额超过自留额的部分称为溢额,分给再保险人承担的一种再保险方式。

  溢额再保险是由原保险人根据承揽的各类保险业务的危险性质以及自身承担能力,对每一个危险单位确定一个具体的自留责任限额,对超过确定的自留额以上部分视为溢额,转让给再保险人,并以约定的自留额的一定倍数,作为分出额,然后按照自留额与分出额对保险金额的比例分配保险费和分摊赔款。

正是由于原保险人确定了自身所承担的自留额,再保险人的责任则是以自留额的一定倍数为计算原则,因此原保险人的责任自担数额与再保险人的责任分担数额就形成了一定的倍数关系,这便是溢额再保险归属于比例再保险方式的原因所在。

  显然溢额再保险的自留额与分出额是呈倍数比例的关系,这是溢额再保险的最大特点。

分出额一般称为合同限额,它是按每一危险单位可能发生的最高损失来确定的。

合同的容量用线或单位表示,将自留额作为制定合同限额的基本单位。

如原保险人确定的自留额是100万元,溢额在保险人最高接受限额确定为10线(即10倍),那么再保险分出额即为1000万元。

溢额再保险关系确立后,原保险人与再保险人实际承担的比例不同于成数再保险合同的固定比例,而是随着每笔业务保险金额的大小而变动的。

如承接一笔200万元保险金额的业务,原保险人自留100万元,再保险人承担溢额100万元任,双方比例关系为1:1;如若承担的业务保险金额1000万元,则原保险人自留100万元,900万元就作为溢额转让给再保险人,双方的责任比例就变为1:9的责任分担。

自然,最终经营的结果对于原保险人与再保险人来说也是不同的,这与成数再保险关系中原保险人与再保险人利益完全一致的结果是明显不同的。

  溢额再保险具有较大的灵活性,原保险人不仅可以根据其承保的不同业务种类、质量和性质确定恰当的自留额,有效控制自身的责任,也可均衡保险金额,而且在业务选择和节省再保险费支出上有很大的主动权。

保险金额小的可全部自留,由此可自留大部分保险费;保险金额大的业务,还可分层次溢额分保。

在订立第一溢额再保险合同基础上,再可根据需要确立第二、第三溢额再保险。

  虽然溢额再保险手续较为繁琐,需根据不同的保险金额,计算分得比例以及相应的分保费和赔款的分摊数额,编制再保险账单和统计表也较麻烦,由此而产生的管理费用也高于成数再保险,但溢额再保险具有充分的灵活性,尤其适用于业务质量差异大、保险金额不均齐的保险业务,因此,也是国际保险市场上普遍采用的方式之一。

(一)溢额再保险的主要机能:危险责任的分散与转嫁。

(二)溢额再保险的主要目的:危险责任的平均化。

(三)溢额层次的划分为了达到溢额再保险的目的,实现危险责任的分散与转嫁,根据承保业务的保险金额来确定不同层次的溢额,即如果保险金额在自留与第一溢额后仍未全部分出,就设定第二溢额……依此类推。

[编辑]溢额再保险与成数再保险的异同(1)相同点:都是以保险金额为基础来确定责任分配,且自留额、分保额与总保险金额都存在一定比例关系,都属比例再保险。

(2)区别:A.溢额再保险的自留额是确定的,在自留额限额内不需分保;成数再保险的自留额是不确定的,且无论保险金额多少,均需按比例分保。

B.溢额再保险的分保比例是变动的,根据保险金额与自留额而变动,而成数再保险的分保比例是不变的。

C.溢额再保险合同双方的利益不是完全一致,且对分出公司有利,而成数再保险合同双方利益一致,对分入公司有利。

D.溢额再保险具有一定的灵活性,但手续繁琐;成数再保险缺乏弹性,但手续简单。

[编辑]溢额再保险的三要素三要素为:危险单位、自留额和线数,其中危险单位是固定因素,自留额和线数是变动因素。

(一)分保额的确定原保险人根据自身情况以及所承担保险标的质量,来最终确定自留额的大小,其超出的部分,可做为分保分出;因而分保额的确定是以自留额的确定为前提,且分出的金额及比例是随业务量(即承保的保险金额)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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