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pyright Law | 著作權法英文

在19世紀內,世界上大多數獨立國家都先後制定了著作權法。

... 現行之著作權法共分5章52條,主要精神為保障著作人著作權益,調和社會公共利益及促進國家文化 ...回首頁網站地圖關於我們聯絡我們詞彙查詢下載專區詞彙建議審譯會×請輸入您的使用者帳號密碼帳號請輸入註冊的email。

密碼密碼英文字母有分大小寫。

登入離開釋義翻譯回簡目列表 修訂/勘誤建議單筆輸出著作權法CopyrightLaw彭慰1995年12月圖書館學與資訊科學大辭典名詞解釋:  著作權起源於15世紀後期,在當時是由英皇以繳納特權費為條件授予商人的一種壟斷的印刷權,作者本人並無任何受益。

1710年英國國會被迫通過「安尼法」(StatuteofAnne),該法係依據二個革命性的原則而制定,即:承認作者本人是著作權保護的本源;對已出版的著作採取有限期的保護。

1790年美國以安尼法為模式,制定了聯邦著作權法。

1793年法國亦通過了著作權法,這項立法並成為許多大陸法系國家著作權法的典範。

在19世紀內,世界上大多數獨立國家都先後制定了著作權法。

  我國的著作權法於民國17年(1928)由國民政府公布,歷經33年、38年、53年、74年及79年之修正。

現行之著作權法共分5章52條,主要精神為保障著作人著作權益,調和社會公共利益及促進國家文化發展。

該法對於與著作權有關之名詞皆加以定義,明定享有著作權之標的,規定申請著作權註冊事項,有關著作權之歸屬及限制、著作權之侵害、罰則皆有明文規定,並於附則規定該法施行細則由內政部定之。

目前我國著作權法施行細則係由內政部於78年修正公布,全文29條。

  美國於1790年制定聯邦著作權法,經多次修正,其較具重大影響者如:1870年決定將有關著作權管理事務交由國會圖書館負責執行;1891年通過附加「製造條款」(ManufacturingClause),以保護在美國境內出版之外國人士的著作權:1909年為因應社會的實際需要,並響應老羅斯福總統之呼籲,而有首次大幅度的全面修正。

近年來科技發展日新月異,社會丕變,經學者專家多年研究,遂有1976年由福特總統簽署之公法PL94-553著作權新法,並決定自1978年元旦起生效。

新法共分8章72條,分別規定著作權標的與範圍、主體與轉移、期限、標記、存書與註冊、侵害與救濟及製造與輸入保護條款等。

新法採用創作保護主義,但仍鼓勵著作人註冊,並應在版權頁(CopyrightPage)上予以標示,如有疏漏應在5年內加以追補。

如果遇有提出侵害訴訟時,並以此作為聲請權利之先決條件;否則不得請求法定賠償及律師費用。

  從一個國家對著作權保護的程度,可以看出這個國家社會文明發展的程度;同理,從一個國家國民遵守著作權法的情形,也可看出這個國家國民道德的水準,故著作權法可說是一個國家的重要文化指標。

著作權法CopyrightLaw以CopyrightLaw進行詞彙精確檢索結果出處/學術領域英文詞彙中文詞彙學術名詞新聞傳播學名詞copyrightlaw版權法;著作權法學術名詞圖書館學與資訊科學名詞copyrightlaw著作權法以著作權法進行詞彙精確檢索結果出處/學術領域中文詞彙英文詞彙學術名詞圖書館學與資訊科學名詞著作權法copyrightlaw引用網址:推文評分評分相關詞彙詞彙建議學術名詞著作權法copyrightlaw版權法;著作權法copyrightlaw美國著作權法CopyrightLawoftheUnitedStates辭書著作權法CopyrightLaw英國著作權協會BritishCopyrightCouncil德國著作權法CopyrightLawofGermany英國著作權法CopyrightLawoftheUnitedKingdom美國著作權法CopyrightLawoftheUnitedStates暫無建議訊息


常見投資理財問答


延伸文章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