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費率自由化之實施剖析台灣汽車險之未來 | 保險自由化

鄭濟世,「保險自由化之衝擊及因應」,保險大道第二十期,中華民國產物保險公會,1999年10月。

12. 廖述源,「費率管制與費率自由化之探討-兼論我國實施 ...主頁登入Post-Print關於學術集成English正體中文商學院學位論文Item研究者學系學術產出文章檢視/開啟(75)書目匯出EndnoteRIS格式資料匯出Bibtex格式資料匯出引文資訊無doi欄位資料顯示引文資訊社群sharingTAIR相關學術產出>SimpleRecord>FullRecord欄位名稱題名: 從費率自由化之實施剖析台灣汽車險之未來作者: 陳伯燿貢獻者: 王儷玲陳伯燿關鍵詞: 費率自由化產險車險附加保費危險保費ratederegulationproperty/Casualtyinsuranceautoinsuranceloadingexpensesriskpremium日期: 2002上傳時間: 2009-09-1409:39:25(UTC+8)描述.abstract: 我國加入WTO之後,為因應先進國家自由化、國際化的潮流和趨勢,以及追求我國保險制度的健全發展,保險主管機關乃決定將過去長期採用的規章費率改為自由費率。

而為了避免對保險業的衝擊過大,乃將整個費率自由化的時程分成三個階段實施,以達到逐步開放產險市場的目標。

費率自由化的目的主要是希望能藉此廢除不合理干預市場機制的法規,並建立合理的競爭環境,以及保護消費者的權益等。

事實上,費率自由化並不是盲目的開放市場,而是藉由有制度的監理,確保保險業有足夠的清償能力,並且維護市場秩序和紀律。

從歐、美及日本等國在費率自由化的發展趨勢及經驗來看,費率自由化的實施已成為一種不可抵擋的趨勢,而保險業者為了能在競爭的市場中生存,都會積極的推出新產品、新通路,並提出各項經營策略以為因應,因為也唯有如此才能立足於保險市場,也不會在這股洪流中被淹沒。

就我國的現況來看,民國91年開放的第一階段費率自由化,主要是以放寬「附加費用率」為主,就「危險保費」部分得讓業者做有限度的偏離,則在第二階段始予以開放,惟保險公司必須依規定檢具各項資料先行向主管機關申請。

至於最後一個階段除了強制保險外,其餘之商品均得由業者自行釐定費率,簡單的說,從第三階段開始費率就全面自由化了。

本篇論文主要目的係探討費率自由化之相關議題。

首先介紹費率自由化之意義與實施源由,接著將闡述各歐美先進國家之發展狀況與衝擊,最後,則根據各國實施費率自由化的經驗,以及我國汽車保險市場的實際情況,提出實施費率自由化後的趨勢分析,而面對未來車險市場的變革,也提出個人幾點因應之道,期望所有的保險業者都能藉由努力提昇獲利力,在競爭的車險市場中各占有一席之地,並且也期盼本文對於日後在費率自由化的研究上,能提供業者作為參考。

AfterTaiwan’sentranceintoWTO,insuranceauthoritiesdecidetofollowthetrendofinternationalizationandliberalizationandadoptratederegulation,forsoundnessdevelopmentofinsurancemarket.Toavoidheavyimpactoninsurancecompanies,authoritiesdividetheplanofratederegulationintothreephases,inordertoopentheproperty/casualtymarketgradually.Theobjectiveofderegulationistoeliminatetheimpropercontrol,andtoestablisharationalcompetitionenvironmentforprotectingconsumers’rights.Infact,themainpurposeofratederegulationistoensureinsurers’solvencyandtomaintainthedisciplineoftheinsurancemarket.Theimplementationofratederegulationisaninevitabletrendintheworld,manyinsurersmakeagreatdealofeffortstodevelopthevariousproductsandchannelstoincreasemarketshare.FromtheprospectiveofTaiwan’sc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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