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機構自動轉帳扣款 | 未收到保單先扣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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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資訊請參閱隱私權保護政策,如需修改Cookie設定請參閱第四點、第九點)接受金融機構自動轉帳扣款授權人資格限該保單之要保人、被保險人、受益人或要保人、被保險人之父母、配偶、子女。

授權人如非要保人、被保人本人或受益人本人,須檢附關係證明文件。

申請方式建議由保單服務人員協助、親臨本公司服務中心或填寫「信用卡繳交保險費付款授權書」郵寄辦理。

郵寄地址(選擇您就近之服務中心郵寄辦理即可,感謝您的配合)雲林以南/宜花東:801高雄市前金區中華三路108號3樓(高雄作業科收)中彰投:414台中市烏日區三榮五路33號1樓(台中作業科收)桃竹苗:330桃園市桃園區中山路845號4樓(桃園市分公司客戶服務櫃檯收)北北基:105台北市松山區南京東路四段126號4樓(松山分公司客戶服務櫃檯收)關閉申請時間續期保單:請於保險費應繳月前辦理,扣款生效日則以本公司實際作業為準。

繳費通知於保險費應繳月前,本公司將主動通知保戶(包括但不限於以電子單據、簡訊、紙本或LINE訊息等方式)。

以書面同意採行電子單據服務之保戶,本公司將寄送至要保人於電子單據所留存之最新E-mail;如未申辦前述服務者,本公司將以手機簡訊發送短網址連結方式提供相關資料;如未留存有效手機號碼者,本公司將以紙本郵寄或逕由服務人員轉交相關資料紙本方式為之。

保險契約約定為月繳之保戶,本公司將不另行寄發紙本繳費通知單。

扣款時間新保單首期保險費扣款時間以公司實際作業為準。

續期保險費之扣款時間如下:保險費應繳日第一次扣款時間第二次扣款時間1日~9日9日19日10日~19日19日29日20日~月底29日(如遇二月則為27日)次月9日※注意事項※1.扣款時間如遇例假日,則順延至次一營業日。

2.扣款日如有變更,請留意繳費通知單上之日期,或洽詢本公司客服中心或服務人員。

3.保戶於同一扣款時間,授權同一帳戶交付2件以上保單之保險費及保險單借款利息,將由指定金融機構自行決定扣款順序,不得指定。

4.保戶請於扣款日前一營業日下午3:30以前存入足夠金額,以利轉帳作業。

5.第一次扣款不成:本公司會發送扣款不成功簡訊予留有聯絡電話之要保人;其餘保戶由服務人員轉知不成功訊息,請保戶排除不成功原因,以利第二次扣款。

6.第二次扣款不成:請先自行繳費,繳費完成即恢復自動扣款。

轉帳保戶優惠凡約定以金融機構指定帳戶辦理自動轉帳,繳交本公司所指定的各險種,得享應繳保險費1%減免優惠。

但各別商品另有規定時,則依其規定,相關優惠辦法請洽詢本公司客服中心或服務人員扣款成功後收據(送金單)扣款成功後,以平信寄發續期保險費送金單予保戶以書面同意採行電子單據服務之保戶,則以電子郵件方式寄發終止扣款請於當期保險費應扣繳日五個工作天前填寫「終止保險費自動轉帳付款授權書」送交本公司,逾期送達者,延至次期生效不得終止轉帳扣款之保險商品,請洽詢本公司客服中心或服務人員變更扣款銀行須重新填寫「保險費自動轉帳付款授權書」重新辦理,新扣款帳戶生效前仍由舊帳戶扣款。

授權書填寫時注意事項請詳閱保險費自動轉帳付款授權書約定條款,授權書應由授權人親自填寫、簽章,授權人非要保人本人,要保人應在授權書簽章確認非同一要保人不可填寫於同一張授權書,且新保單與續期保單亦須分開不同授權書填寫請使用黑色、藍色原子筆或鋼筆以正楷填寫於授權書上黃色小框處,避免超出框格或字跡潦草資料下載保險費自動轉帳付款授權書下載範例終止保險費自動轉帳付款授權書下載範例快速前往立即繳費繳費紀錄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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