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勞動及職業安全衛生研究所> 首頁> 職業災害> 職災現況 | 職災定義三條件

跳到主要內容x職業災害勞工健檢與職業病研究結果宣導文宣安全衛生相關法規網站連結職業災害首頁/職業災害/職災現況:::職災現況 一、職業災害的定義  職業災害是指勞工就業場所之建築物﹑設備﹑原料﹑材料﹑化學物品﹑氣體﹑蒸氣﹑粉塵等或作業活動及其他職業上原因引起之 勞工疾病﹑傷害﹑失能或死亡。

簡單說,職業災害須具備下列三要件,缺少一個條件就不能稱為職業災害。

﹡具有勞工身份。

﹡須在就業場所發生,並與執行職務有關。

﹡造成勞工生理上的危害--疾病、傷害、失能或死亡。

 二、原住民族職業災害現況   本所分析勞保職災給付資料顯示,109年1至12月原住民族勞保投保人數月平均為184,950人,職業災害件數總計730件(其中死亡7件、失能32件、傷害691件),整體職業災害千人率(含死亡、失能、傷害)為3.95,與96年5.95比較,整體職業災害千人率降幅達33.7%,詳細資料如下:表1107-109年原住民族勞工職業災害件數及千人率統計表。

連結pdf檔(另開視窗)表2107-109年原住民族勞工職業災害行業統計表。

連結pdf檔(另開視窗)表3107-109年原住民族勞工職業災害類型統計表。

連結pdf檔(另開視窗) 最後更新:2021/03/05-14:53:38職業災害勞工健檢與職業病研究結果宣導文宣安全衛生相關法規網站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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