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社會救助實物給付法制問題之探討 | 實物給付定義

因此為減低經濟不景氣或物價高漲對經濟弱勢族群的影響,應積極推動實物給付服務,爰建議於「社會救助法」制定專章予以規範,其立法重點包括明定實物給付定義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研究成果法案評估專題研究兩岸研究聯合研究議題研析委員登入議題研析FacebooktwitterPlurkprintenvelope:::首頁關於立法院各單位法制局研究成果議題研析社會救助實物給付法制問題之探討撰成日期:108年7月更新日期:108年7月25日資料類別:議題研析作者:張淑卿編號:R00742一、題目:社會救助實物給付法制問題之探討二、所涉法律:社會救助法三、探討研析(一)根據財政部資料顯示,2016年綜所稅申報戶約622萬戶,所得最低5%家庭平均申報所得為4.4萬元,所得最高5%家庭平均申報所得468.7萬元,其所得最高與最低5%差距達到106.52倍,與2011年同期的96.56倍比較,顯示社會貧富差距有逐年擴大之趨勢。

(二)社會救助則是社會安全網之一環,揭示國家應建立完善社會救助制度,以維護經濟全球化下所產生就業不安全及貧富差距日益擴大等因素之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及其他等經濟弱勢者,以避免其受凍挨餓之情事發生。

依現行社會救助法已明定生活補助或急難救助之現金給付規定,惟對日常用品或食物等實物給付等規範,並未明定,基於法律周延性,實有將其納入社會救助法之必要。

(三)由於國內相應所產生物價上漲、貧富差距大之情形,造成許多經濟弱勢或遭受急難的民眾面臨欠缺基本生活物資需求之窘境。

爰此,各直轄市、縣(市)政府因資源各異,需因地制宜,以結合民間機構、團體或事業單位等,採行食物銀行、食物券、資源媒合或物資運送平台等方式,提供日常生活物資,援助各項食物或物品的聚集與發放,以幫助經濟弱勢民眾具備維繫基本生活之能力。

(四)現行許多直轄市、縣(市)政府於預算範圍內訂定許多相關實物給付方案或計畫,自行或結合民間資源對於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經濟困難或遭遇急難等弱勢民眾提供日常生活物資援助。

基於建構完善的社會安全網及在地實物互助體系,建議納入社會救助法予以明確規範,以作為直轄市、縣(市)政府推動之依據。

四、建議事項「社會救助法」立法意旨,在於照顧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及救助遭受急難或災害者,並協助其自立。

因此為減低經濟不景氣或物價高漲對經濟弱勢族群的影響,應積極推動實物給付服務,爰建議於「社會救助法」制定專章予以規範,其立法重點包括明定實物給付定義;授權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結合民間資源,宜因地制宜,訂定實物給付服務之實施方式及內容;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建立給付物資之管理運用調度制度,並定期送中央主管機關備查;實物給付物資之衛生、安全及品質等事項應依相關規定辦理;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鼓勵民間團體或機構及事業單位等辦理實物給付服務績優者,應予以獎勵及補助等規定。

撰稿人:張淑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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