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院就醫-北投分院 | 收 住院 標準

住院期間您會定期收到繳費通知單,請於通知二日內至掛號室繳費。

住院期間不得再前往其他健保特約醫院精神科門診。

依全民健康保險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免自行負擔費用如下:.跳到主要內容區塊網路掛號門診時刻表用藥查詢健保床位:::院長信箱最新消息下載區域超連結區收費標準本院簡介醫師簡介就醫指南位置圖門診就醫急診就醫住院就醫住院須知差價病床費用會客須知住院常見問題醫療服務醫療保健為民服務防疫專區網站導覽:::首頁 /就醫指南 /住院就醫國防醫學院三軍總醫院北投分院住院須知98年3月10日初訂102年1月15日五修102年9月9日三投行政字第1020002379號令修訂103年1月29日國醫計畫字第1030000890號令修訂壹、醫院環境簡介本院總機服務電話:02-28959808,住院、門診院區一樓標有醫院平面配置設施圖(如附圖)及介紹病房、護理站及病房區棟之指標告示牌。

入院後護理人員將為您介紹病房設施與其他公共設施(本院為健保醫院,健保病房之設備:包含病床、床旁桌、床旁椅等),若發現有關設施損壞或故障亦請通知護理站。

本院院區籃球場旁有購物商店可供住院病患及會客家屬購買所需物品(含盥洗用具),外圍病房外有郵局附設自動提款機可供使用。

病房緊急逃生路線及消防設施位置介紹,於護理站旁有張貼平面配置設施圖。

貳、住院手續辦理住院手續之地點:急診掛號室(台北市北投區新民路60號)辦理住院手續。

住院安排:由門診或急診醫師診視後,有住院必要者,安排住院。

醫師開立住院許可證並安排住院床位。

若有空床位,安排床位當日即可住院;如當日沒有床位,則列入候床順序,由負責醫師統籌安排,一旦有床位,按順序通知病人來住院。

被通知前來辦理住院者,請於下午4點前至急診室報到並完成住院手續,4點後本院有權利取消原安排之床位,不便之處敬請見諒。

辦理住院手續應攜帶或持憑之文件:住院許可證(由醫師交予或由門診醫師開立)。

病人及聯絡人的身分證。

病人之健保卡。

具有優待身分者,需另提出相關證件,如:重大傷病卡、低收入戶證明、榮民證明等。

住院流程:門診病人:由門診入院者請至「急診護理站」報到,再到急診掛號室辦理住院手續,由工作人員陪同進病房。

住急診病人:由急診入院者請於急診掛號室辦理住院手續。

證件不齊者,請於一星期內補交。

請個案填寫「病患住院同意書」、「病人住院約定書」、「拒絕毒品切結書」、「保護約束/隔離同意書」;身心病房則需另外填寫「身心病房病人住院約定書」。

必要時,入院前實施安全檢查(視需要在同性別工作人員前脫衣服接受安檢)。

本院之病房依照病人病情狀況分為急性病房、慢性病房、藥酒癮病房及日間病房。

各病房內之設施、供應物品請詳洽護理站人員解說。

上述說明如有疑慮,請洽護理站詢問。

參、病房選擇與更換以健保身分入住健保保險病房及強制住院者,免付病房費差額。

有關健保保險病房費用之計算,自您住院之日起算,出院之日不算。

主治醫師將依照您的病情,安排合適的病房。

您也可以先參觀病房環境,依自己意願決定是否住院。

肆、病人權利我可以獲得公平、專業且持續的醫療服務每位病人不分疾病、性別、種族、國籍、宗教、地理位置及社經地位皆能平等的接受醫療照護。

醫療人員應穿著制服並佩帶識別證,未符合者,病人可拒絕其所提供之醫療服務。

病人可持續接受一貫性的醫療照護或追蹤,至一段療程結束,不會中途無故被中止繼續醫療。

醫師對於危急的病人,應立即依其專業能力與設備予以救治或採取必要措施,不得無故拖延。

病人安全能受到適當的保障,避免因醫療照護之錯誤而受到傷害。

醫院因限於設備及專長,無法確定病人之病因或提供完整治療時,應建議病人轉診。

醫院得應出院病人之要求,為其安排適當之醫療場所及人員,繼續追蹤照顧。

我可以知道醫療照護相關資訊並申請就醫資料病人或其陪病家屬有權清楚知道其病情、診斷、病況發展、治療計畫、預後情形及藥物諮詢,包括常見的問題、其他可行的療法及衛教資訊;若病人不願意特定家屬知悉病情,請事先以書面通知護理站、或主治醫師,以利本院處理。

病人或其陪病家屬有權知道處方藥物的名稱、劑量、服用方法及藥物在正常的使用情況下會發揮的效果與可能產生的副作用,並有權要求用藥諮詢服務。

醫院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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