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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山人壽海外急難救助-國際支援服務,保障國外旅行投保旅行平安險用戶!包含醫療協助、旅遊協助、法律協助和留學生協助諮詢以及緊急事故的服務,透過「國際 ...快速登入企業與團體保險銀行保險南山業務員保戶登入樂齡好靠山服務辦法客戶服務國際支援服務辦法南山人壽國際支援(海外急難救助)服務專線:+886-2-2531-7565國際支援服務隨身卡第一條服務對象凡為本公司有效保險契約之個人險被保險人本人、國外旅遊之旅行平安險被保險人本人、團體保險之每一被保險員工本人均可依服務資格享有普通卡或金卡或白金卡之「國際支援服務」,當您有須海外急難或其他情況時,不須另行申請,請直接撥打南山人壽國際支援(海外急難救助)服務專線:+886-2-2531-7565。

若被保險人在本公司有二份(含)以上保險契約時,該被保險人享有本辦法之服務以一份保險契約為限,住院醫療代墊服務上限為美金5,000元;金卡服務資格者,本公司提供之「緊急事故」費用負擔亦以美金50,000元為上限;白金卡服務資格者,本公司提供之「緊急事故」費用負擔則以美金100,000元為上限。

第二條名詞定義「用戶」-係指符合上述服務對象之被保險人。

「服務資格」服務資格服務類別注意事項普通卡用戶有效保險契約之個人險被保險人且年繳化保費30,000元(不含)以下。

金卡用戶有效保險契約之個人險被保險人且年繳化保費30,000元(含)以上。

團體保險之每一被保險人員工本人。

國外旅遊之旅行平安險被保險人本人。

(含南山人壽海外暢遊保險)白金卡用戶有效保險契約之個人險被保險人本人且符合南山VIP資格。

「意外傷害」-指被保險人在本服務辦法第三條所規定之有效期間內,由外來的突發意外事故直接單獨導致的身體傷害。

「突發疾病」-指被保險人在本服務辦法第三條所規定之有效期間內,所發生不可預期之病症。

「急難狀況」-指被保險人因意外傷害或突發疾病,遭遇無法防止且急需外來救助之嚴重情況或災難。

「緊急事故」-指在本服務辦法第三條所規定之有效期間內,被保險人於本服務辦法第四條所規定之地區及期間內,所發生除第十二條除外事項以外之急難狀況,並經由國際SOS提供協助之事故。

「親屬」-係指被保險人之配偶、子女、兄弟姐妹、監護人、父母或配偶的父母。

「既往症」-指被保險人於享有服務前十二個月內即曾住院或前六個月內已經接受診斷或治療(包括開給藥劑處方)之傷、病及其相關情事。

但與上開所稱已經接受診斷或治療之傷、病及其相關情事間,不具有因果關係者不在此限。

「本國」指台灣、澎湖、金門與馬祖。

第三條有效期間普通卡用戶、金卡用戶、白金卡用戶有效期間係指本公司與香港商國際奧思禮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以下簡稱"國際SOS")之契約有效且被保險人之保單,在要保人正常繳交保險費(展期定期保險及減額繳清保險等除外),或繳費期滿保單持續有效並且符合服務資格之期間。

第四條服務地區及期間本條款所稱國際支援服務對象限被保險人本人,適用於自其離開台灣、澎湖、金門、馬祖之出境期間停留不超過180日。

國際SOS提供之「服務」遍及於全世界,如因當地法令需取得相關授權始可提供者,亦應盡力取得授權確保服務之提供。

但因天災、戰爭、罷工、政變或其它不可抗力因素等情事之發生致無法提供「服務」或提供「服務」顯有困難者,不在此限。

第五條特約機構本公司同意符合資格之被保險人在本服務辦法第三條所規定之有效期間內,得享有經由本公司之特約機構香港商國際奧思禮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國際支援服務中心」(以下簡稱國際SOS),所提供之國際支援服務。

若保戶於海外發生事故後,非經由國際SOS安排提供服務,恕不接受事後提出申請退費。

第六條通知義務被保險人於海外需本公司提供第八條之服務時,應於事故發生當日以電話通知本公司「24小時國際支援服務專線」+886-2-2531-7565,如因被保險人及其親屬或其指定代理人疏於通知,或其他不可歸責於本公司之事由,本公司及國際支援服務中心不負任何法律責任,亦不負擔或補助因此所生之費用。

第七條聯絡方法當用戶需要國際支援服務時,請儘速撥打「國際支援服務專線」+886-2-2531-7565通知南山人壽「國際支援服務中心」請求協助,並務必告知下列資訊:電話求救者之姓名、所在地、電話號碼。

被保險人之姓名及出生年月日或保單號碼或身分證號碼(非中華民國國籍者請提供護照號碼)。

被保險人需要救助之地點、當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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